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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印发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08-31 10:04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城乡生活垃圾垃圾无害化处理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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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区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资金、队伍、监管)。完成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全面治理存量垃圾。中心城区城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以无害化为目标,构建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先进环保、经济适用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展创新示范,形成因地制宜的生态处理等体系,积极处理存量垃圾。

(二)以市场化为导引,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对参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作业单位建立资信等级档案,对不达标的环卫作业公司实行淘汰制。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为主的五大环节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运行管理体系。编制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规划,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数字化监控,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并实施奖惩。

(三)以多元化为基础,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通过财政分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多种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并努力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四)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座符合标准的垃圾中转站。改变收集转运方式,全面取缔敞口未密闭运输车辆。逐步提高收集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配备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全密闭转运设备,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防止二次污染。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运行效率和能力。

(五)加快完成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持续开展“三清一建”工作,整治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定期清理铁路、公路沿线和河道、湖泊、塘堰、沟渠淤积的存量垃圾。对积存垃圾堆放点,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渗滤液处理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垃圾转运站的监督管理,确保渗滤液得到及时规范处置。

(六)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注重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行垃圾分类,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选择一批基础条件比较好、设施建设比较到位的居民社区(村)、开放式(封闭式)物业小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门店等率先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纳入“门前三包”管理;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

(七)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市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粪便等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构建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各类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

(八)着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各乡镇(街道)、区教育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工作。在校园内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宣传垃圾无害化处理知识。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居民(村民)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自觉好维护公共环境。

(九)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在线监测、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考核、督办、通报,并在数字化监管平台上拓展“智慧环卫”系统,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指导各单位规范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启动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018年8月完成存量垃圾的治理工作;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拟在城乡社区(村)、学校、购物中心等16个点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区,原则上各乡镇(街道)必须都有试点示范区域,条件成熟的可多申报;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区数字平台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完成;强力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年底完成6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扩建工作。完成城区密闭运输工作,城区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化运输;启动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在全区逐步推广,2019年力争城乡覆盖率达30%;强力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年底完成4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工作。即沙北新区红星北路延伸段(国电变电站旁)、沙北新区东岳路(义乌小商品城)、沙市区岑河镇东湖村二组、观音垱镇坮林村;乡镇全面普及密闭运输车辆,配齐配足乡镇的运输车辆,提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运行效率和能力;探索建立各类垃圾处置中心,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完成垃圾分类试点区域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所有垃圾运输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行驶和卸载记录仪;开展年度考核,2019年底,初步建立技术支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三大体系,全区所有乡镇完成转运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数字监测设施,垃圾分类试点地方运行良好。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并总结分类经验,逐步推广到其它区域;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拟完成四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工作;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体系全面形成,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迎接省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城建城管、农林水等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城管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其工作职责是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管和考评通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生活垃圾达标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强力推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运行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生活垃圾达标治理工作,努力提升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各乡镇(街道)是辖区内生活垃圾达标治理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组织领导、设施配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运行保障以及对市场化专业公司的质量监管等。各社区(村)要落实好“门前三包”工作,广泛宣传引导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垃圾精确分类和资源利用。

(三)保障资金投入。积极向省财政申请地方政府债券统筹支持。按照“分级负责、以奖代补、受益负担”的保障原则,将生活垃圾达标治理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乡镇以上环节的所有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收转运服务费用、垃圾处置费用、对乡镇的项目奖补等,由区级财政负担。各乡镇财政要将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其农村垃圾治理的设施建管、运行服务、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各村居要多措并举筹集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增强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确保收支平衡。

(四)强化督查考核。分级负责、硬帐硬结,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城管办牵头,依据本方案并结合《沙市区生活垃圾全域治理考评办法(试行)》,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城乡生活垃圾达标治理进行日常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一月一考评,一季度一通报,其考核结果纳入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每年年终进行资金奖惩兑现。乡镇对村居的考评,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则,参照区级考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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