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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重庆市环保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8-09-07 08:5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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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中共重庆环境保护局党组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环保系统“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监察办,各直属单位:

《重庆市环保系统“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于2018年8月14日经市环保局第20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8月21日

重庆市环保系统

“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重庆环保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汲取孟伟严重违纪案件教训,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作用,在全市环保系统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重庆环境保护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担当政治责任

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市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法治、德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以坚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恪守“三个确保”,以实际行动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责任单位:组织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按照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进一步做到“四个讲清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坚决防止“一言堂”或议而不决。(责任单位:组织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及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核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党组要定期报告有关事项。(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处,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市委“1+10”工作制度,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时间节点管控和突发事件处置,管好网站、新媒体以及干部职工网络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国合处、宣教中心,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5.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深化环保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研,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财经纪律,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处、人事处、财务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加强思想建设,涵养政治生态

1.强化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 “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针对干部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分层次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法制培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于心、融入于脑、融入于行,确保认识更深刻、方向更坚定、措施更精准、把握更全面。(责任单位: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宣教中心,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2.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规定动作,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志愿书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3.坚持典型引领。组织学习生态环保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环保一图一故事”等宣传活动,深入发掘宣传我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宣教中心,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4.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层层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传达学习孟伟严重违纪案件通报及警示材料,围绕孟伟严重违纪案开展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孟伟严重违纪案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刻剖析原驻市局纪检组长陶志刚等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驻局纪检监察组,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三)树立正确导向,夯实组织保障

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强化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大力选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责任单位:组织处)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督导考核,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具体化有形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纪检干部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四)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纪律建设

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全市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从严从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抗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守土有责。各党组(党委)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市环保局党组述责述廉。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和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纪律规矩执行不严、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该问责的问责。(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2.健全制度机制。认真梳理现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规定以及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内部审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项目资金管理、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努力形成落实监管责任闭环系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3.狠抓作风养成。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着力整治“三多一懒”问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持续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全市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目标,持续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作风保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4.从严监督管理。对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多发的风险点及时分析研判,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 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紧盯生态环保领域选人用人、科研管理、资金分配、审批监管、执法督察、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驻局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由市环保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办公室、组织处、人事处、财务处、宣教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办等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要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组建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通过暗访督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区县环保局要按照“全系统一盘棋、逐级抓落实”的要求,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考核评价。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各责任单位定期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1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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