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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环保关于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2018-12-13 11:20来源:巨潮资讯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厂盛运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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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涉增资协议的实施,需要在标的公司的现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及该等现有债务能够按照增资协议约定进行妥善处理,且目标公司不存在现有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前提下,增资款总额为25,880.05万元,如目标公司的债务情况不符合上述前提的,甲方有权对增资款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如因标的公司债务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和控制,新增出资可能存在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形。

2、根据协议约定,出资方向监管账户实缴最后一期增资款7,880.05万元(但该等金额可能根据协议进行调增),或由出资方决定对目标公司进行减资。如出资方选择目标公司减资的方式,减资后出资方无需向目标公司实缴最后一笔增资款,目标公司应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且出资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各方应就该减资安排予以配合,上述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出资不到位。

一、项目增资及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电力”、“标的公司”)枣庄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的技术改造,枣庄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的建设需要,争取项目早日正常运营,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公司”)、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丰国际”、“交易对方”)等近日签署《增资协议》,同意根据增资协议,世丰国际同意以现金就增资事项向目标公司注资合计人民币258,800,500元(相当于约293,117,446港元),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认缴,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8,651,500元(相当于约281,622,689港元)增加至人民币507,452,000元(相当于约574,740,135港元),世丰国际将持有枣庄电力51%。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3、董事:李咏怡

4、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为港币 1 元

5、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 68 楼 6803B 室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股东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1381)。

6、主要财务指标:

协议对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jpg

7、协议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世丰国际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054992850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陶山路 9 号

注册资本:24865.1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景洲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世丰国际以自有资金共计 25,880.05 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方式,获得标的公司 51%的股权,盛运环保持有标的公司 19.05%的股权,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 29.56%的股权,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0.39%。

(1)本次增资完成前

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a、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为盛运环保全资子公司。

b、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晟投资”)为盛运环保成立的合伙企业。根据协议安排,盛运环保能够实施控制兴晟投资,所以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纳入盛运环保合并报表。

(2)本次增资完成后

3、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枣庄电力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该公司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jpg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协议相关方

标的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原股东: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一”)、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二”)、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丁方”)

投资人: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二)增资内容

1、增资方式:各方同意甲方以向目标公司增资的方式获得标的股权,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实缴增资款。

2、增资款:在目标公司的现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及该等现有债务能够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妥善处理,且目标公司不存在现有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前提下,各方确定的增资款总额为 25,880.05 万元。

如目标公司的债务情况不符合上述前提的,甲方有权对增资款进行相应调整。

如甲方根据协议约定决定进行减资的,甲方需实缴的增资款应根据减资方案相应减少。

增资款的实缴:增资款按照本协议约定在满足相关支付条件后分四期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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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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