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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和企业。青域整理了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广东省:
以深圳为突破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
1、回收网点:在广东省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在每个销售城市设立1个以上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相关综合利用企业。
2、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企业需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不得移交其他单位及个人。
3、对废旧三元正极粉末进行钴、镍等高价金属的浸出和提取,建设示范产线(未提及磷酸铁锂的再生利用示范)。
4、试点企业:供45家,其中电池生产企业13家,车辆生产企业8家,报废车拆企业7家,综合利用企业5家(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
制订回收、梯次与再生各环节主要目标,相对具有实操性
1、回收网点:在2020年6月前由吉利建设35个具备废旧电池贮存与分选的维修服务网点,由吉利与华友搭建电池回收互联网平台,由超威和南都改建/新建回收网点。
2、电池收运:由华友建设电池收取与运输机制。
3、梯次利用:由协能、模储、易源、超威、南都、天能建设梯次利用示范项目、研究梯次电池在通信基站、低速车、电动自行车、削峰填谷、光伏等领域的应用方案,由协能、超威与万向编制电池余能检测与安全检测、快速检测工艺方案、残值评估体系。
4、设计提升:有超威、天能和南都提供利于梯次与再生拆解的电池结构设计方案。
甘肃省:
1、再生利用:金川集团建设1000t/a废旧锂离子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计划2018年6月启动项目建设,2019年3月完成投产。项目规划建设废旧电池储存厂房、电池检测平台、电池拆解生产线、电池预处理厂房、湿法回收厂房及附属设施。
2、梯次利用:兰石恩力电池有限公司建设风光清洁能源—微电网—废旧电池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的一体化示范项目。
3、回收管理:由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建设甘肃省电池回收管理示范站,承担省内新能源汽车销售、维护、退役电池以旧换新及废旧电池整体回收等职责。
4、技术研究:由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南大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循环利用研究及示范工程。开展动力蓄电池包回收循环利用技术、锂离子电池处理回收生产正极材料产业化技术及电池级高纯MnSO4、Co3O4制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
江苏省:
由扬州、南京、无锡、南通四个市联合开展试点工作。扬州市将依托高邮电池工业园和江苏欧力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工作,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建立20个废旧电池回收中心,建设4条梯次利用生产线,形成年梯次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4GWh,年拆解回收废旧动力电池2GWh的生产能力。
江西省:
11月22日召开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联盟筹备讨论会。来自赣州豪鹏、江铃集团、博能上饶客车、孚能科技、远东福斯特、赣锋循环、中国铁塔江西分公司、江西中再生环、自立环保、沣瑜实业、虔东稀土等15家企业三十余名代表出席。
河南省:
将以新乡市为主体开展试点并作为河南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实施区域。
湖北省:
9月18日,省经信委在汉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座谈会,落实《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荆门市、随州市经信委分管负责同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随州新楚风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青海省:
在青海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试点专家讨论座谈会上,西宁市经信委、青海快驴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家,重共同研讨了《青海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讨论稿)》。同时决定西宁市作为试点的重点地区和主要区域,将负责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甘河工业园区重点推进试点企业在项目前期、土地、环评、资金、人才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青海快驴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试点项目申报的主体单位和项目建设承建单位,负责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按期完成试点各项工作。
厦门市:
政府职能部门已组织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电池回收企业)牵头,联合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整车生产企业)、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企业)、厦门绿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拆解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厦门宝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电池材料生产企业)、厦门大学能源学院(科研机构)共同编制《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
已牵头并联合多个市级部门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拟投入2亿元,做好0.6MWh/3MWh梯次利用储能系统建设、动力电池包拆解设备机械化改进及自动化研发、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系统开发等示范项目。
安徽省:
8月29日发布《关于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的通知》
中国铁塔:
10月31日中国铁塔与11家新能源汽车主流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绿色发展。根据协议,中国铁塔将与新能源汽车企业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合作,网点及人员对接。中国铁塔将利用自身及代维等合作单位遍布全国的资源,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退役电池回收的网点支撑服务,负责整个回收体系的运营、人员、管理、物流、仓储等工作。
在已发布整体思路/方案的两省中,浙江的方案实操性优于广东。未来,试点工作的成果可能将主要来自京津冀、长山角和珠三角等退役电池产量大区。青域将持续关注各地试点及相关企业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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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工信部公示了第五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此批名单是最多的一批、共有68家企业,其中包括瑞浦兰钧、赣州腾远钴业、多氟多、中车时代、格林美深圳等45家列为梯次利用企业,还有长虹鹏程等20家企业列入再生利用企业,3家双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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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征求《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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