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湖北省住建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全省水系发达的特点,加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要求,2019年底,全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环境容量较低地区,按照受纳水体水质标准要求执行更高标准。敏感区域、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以及水质未达标、劣V类水体所在的汇水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湖北将重点提高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咸宁、恩施等市(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与削减效益,加快汉江中下游、清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区域内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
通知提出,2019年6月底前,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转入试运行;2020年底,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强化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确保各市(州)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同时,持续开展全省城市黑臭水体状况摸底调查,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2019〕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鄂州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有关市城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8 号)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住建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我省住建行业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住建领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认识
水是生命之源,水环境治理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应对城镇水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利于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局,对支撑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住建部门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工作。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坚持落实各方责任,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住建领域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
立足我省水系发达的特点,以治污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工作为抓手,推进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均衡发展。2019年底,全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环境容量较低地区,应按照受纳水体水质标准要求执行更高标准。敏感区域、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以及水质未达标、劣V类水体所在的汇水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山区城市要强化清污分流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重点提高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咸宁、恩施等市(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与削减效益,加快汉江中下游、清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区域内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各地要结合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主动对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加强配套项目谋划,强化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充实和加强监督力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技术规范,做到问题清单闭合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配套建设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加强在线监测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的,同步完成改造。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配套入户管网建设,健全完善运营维护管理机制,抓紧出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的相关政策文件,稳步推进污水处理收费的落实。2019年6月底前,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转入试运行。2020年底,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三)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继续实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三联单”管理制度,强化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因地制宜统筹实施。合理确定本地区的污泥处置方式,规范处理处置污泥。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积极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确保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各市(州)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四)全面整治黑臭水体
持续开展全省城市黑臭水体状况摸底调查,按照“一水一策”要求,结合地区实际,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各设区城市建成区按国家要求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并逐一编制整治方案。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形成以地市治理、省级检查、国家督查三级结合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非设区城市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五)强化供水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完善水质检测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频次,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并每日向城镇供水、卫生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资料。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并符合国家和省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标准及工程技术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的工程建成后、交付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清洗消毒单位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经法定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管理
各地要加强节水措施的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工程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力争202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 级及以上要求。要加快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确保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督促供水企业通过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的方式加强漏损控制和管理,督促用水大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严控“跑冒滴漏”。2020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要控制在10%以内。
(七)大力开展节水小区、单位、企业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节水型企业评价等有关标准,全面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建设活动,使节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节水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居民家庭积极选用节水器具,加快更新和改造国家规定淘汰的耗水器具;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和热水系统应按照国家《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要求,采取水循环措施,减少水的浪费,其无效热水流出时间应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完成改造。
(八)促进再生水利用
以十堰、襄阳、荆门、随州、孝感等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为重点,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积极推动新建建筑安装中水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按照《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要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强化建筑中水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到2020年,鄂北水资源配置区域内县(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九)推进排水防涝补短板
全省纳入国家重点监控的10个排水防涝补短板重点城市,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并按照要求在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库填报统计信息。其他城市要要全面普查摸清现状,建立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要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对现有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评价和修订,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按照“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要求,修订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强化项目支撑,加快推进实施,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要加强与城市防洪规划的协调衔接,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力争2020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十)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对新开发建设的小区、集中办公区等,应大力推广可渗透路面和下凹式绿地,通过雨水收集利用、增加可渗透面积等方式控制地表径流。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应低于40%;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改造时,优先实施透水性改造,提高雨水滞、渗、蓄能力,实施净、用、排措施,达到综合利用目的。结合城市水系自然分布和当地水资源条件,因地制宜采取湿地恢复、截污、河道疏浚等方式改善城市水生态。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控制开发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三、健全水环境治理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强化城镇水环境治理相关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比例。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发改、财政、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支持,整合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地住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作为,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管,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实处。重点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对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坚决依法依归予以纠正和查处。加强排水、污水、节水等各类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建立完善城镇水环境治理与修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和标准,制定城市水环境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城镇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检查工作,定期公布违法企业名单。推进城镇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满足全省城镇水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要求。
(四)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城市降雨规律、排水影响评价、海绵城市建设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提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节水数字化水平,积极利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快建立水环境治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和辅助决策,提高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设施改造等专业服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昆仑投(松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忠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中国铁建间接控股。
11月2日,沱江流域资中段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显示,四川瑞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2328.883万元。据悉,项目建设生态护岸总长约10公里,河道垃圾清理约5万吨,建设生态隔离带5平方公里、生态沟渠10公里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污水管网约75公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吴江区“十四五”排水规划,切实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吴江水务集团正紧锣密鼓地布局推进各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随着第一根三轴搅拌桩的开打,标志着苏州市吴江横扇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日处理生活污水0.5万吨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横扇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吴江
近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富民与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座谈,双方围绕深化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湖北省副省长程用文出席座谈。王忠林向三峡集团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三峡集团诞生于湖北、成长于湖北,始终与湖北命运相连、亲如一家。
近日,博世科旗下科丽特公司成功中标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商业运营期河道运维服务项目,中标金额约4732.6万。科丽特通过对河道进行长效管理养护,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服务内容包括邕江支流西明江等管辖范围内的环卫保洁、水生态植物养护、绿化养护等工作,确保河道水面干净清洁
近日,山东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山东嘉格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4823607.11元。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铺集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及尾水排放管网系统,近期建设规模6000m3/d,远期设计
10月16日,湖北长港古运河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项目和鄂城区峒山城乡融合(二期)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长港古运河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项目:(一)项目一期(1)内源治理:垃圾、漂浮物及生物残体清理159680平方米。清淤疏浚
近日,陕西水务发展集团与西咸新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现代水网建设管理运营、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协同提升西咸新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提高水务行业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合作共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殷伟民,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齐海兵,西咸集团董事长张涛参加并见签。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10月14日,江苏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中标结果公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275272496元。文件显示,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涉及武进区前黄镇、嘉泽镇、湟里镇、洛阳镇
10月14日,合肥市瑶海区二十埠河流域环境治理及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总投资约193818.45万元。项目概况合肥市
近日,英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了为期两天的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白莲河源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英山项目)竣工验收会。该项目由中节能铁汉承建,经竣工验收组综合核查,该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技术及管理规范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规范
日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全文如下: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近日,生态环境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南方科技大学,围绕国家土壤与地下水重点任务开展工作,郑春苗任实验室主任。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其中包含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15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1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4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的通知各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征集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其中先进环保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
近日,江西《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凡在本市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规划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依据本办法缴纳污水处理费。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据企查查显示,2024年8月15日襄阳市三峡两翼融合环保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
11月2日,江西修水县黄田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设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采购、施工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1.1设计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10月29日,住建部发布《2023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95.25万公里,同比增长4.2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27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4.84%;污水处理率98.69%,比上年增加0.58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3.63%,比上年增加3.57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
10月18日,山东省武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为武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占地约40.70亩。其中四女寺镇、老城镇、武城镇污水处理厂占地分别为20亩、10.70亩、10亩,污水处理总规模为4万m/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配套建设中水回用、
近日,江西于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9047.82万元。详情如下:
9月28日,江西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二期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447125984.58元。
近期,中节能国祯智能装备公司先后中标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南庄和塔下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江西上饶市广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扩容-厂区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江西婺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共3个项目,中标总额达1.16亿元。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南庄和塔下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福建南平市延平
9月18日,四川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中标公示。四川万通基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110147907.48元。文件显示,该项目对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二期3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进行提标升级,出水水质从《城
9月13日,贵州茅台镇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招标,合同估算价35790204.16元,建设规模:新建5000t/d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工艺为格栅池及中式沉砂池-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二沉池-离子气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仪表及控制系统、检修及运输设备场平
近日,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项目完成生活污水进水调试。污水通过进水管线汇入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内,经过一系列工艺处理,出水水质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标志着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项目生活污水进水调试阶段成功。温岭市东部北片污水厂扩建规模为3.02万m/d,其中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PC模式)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912339.86元。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厂材料、设备采购及本项目施工、调试、验收、移交
近日,江西金溪县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标价51766532.43元,招标人金溪县城市管理局。建设内容新建一座1万m3/天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