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19-04-03 09:52来源:危废市场关键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比2008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而言,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下面六个问题
将为你详细解读危险废物的豁免管理
01Q: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固废有哪些?
A: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其中固体废物包括:
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全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含铬皮革废碎料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
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运输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农药废弃包装物,村镇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废管理。
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经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和处置,转移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废弃电路板,运输过程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9张(含)床位数以下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活动,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02Q: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A:《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
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
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
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03Q: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A: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04Q: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A:《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05Q: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A: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 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06Q: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A:《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
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第二批),供《名录》使用中参考。
铝电解槽主要由阴极糊料、阴极炭块、高铝耐火砖、黏土耐火砖、氮化硅砖、高强浇注料、干式防渗料、硅酸钙板和异型炭块等构成。在高温和化学腐蚀的作用下,上述炭、耐火材料和绝缘材料的化学和机械作用使得大修渣(以下简称SPL)的组分比较复杂。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名录”),新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新名录的发布有很多亮点,豁免管理范围的扩大对企业是一种利好,实施后有助于缓解企业危废管理的高压态势。就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供《名录》使用中参考。1.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发布。《名录》主要编制人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泽春说,本次修订的基本原则、技术程序与前几个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差别是修订的工作方法,即把问题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列入危险废物467个种类,较2016版《名录》减少了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该《名录》的发布使之前关切的部分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得以进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名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与豁免管理详解,PPT如下: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2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豁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列入《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第1至31项,所列豁免环节为“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在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按照豁免内容实行豁免管理,其“利用”或“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鼓励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实际,我厅会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工业企业利用危险废物替代生产原料“点对点”京津冀区域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区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区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下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点对点”试点企业应按照“一对一”模式开展试点,“点对点”试点项目有效期为3年。全文如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为贯彻落实《中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时间自方案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首批试点危险废物类别为铝灰(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24-48、321-026-48)、煤焦油(HW11精(蒸)馏残渣451-003-11)。全文如下:各市(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5月1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豁免内容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市内一家单位(以下统称产废单位)产生
5月8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省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省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以下简称“‘点对点’利用”)全过程管理,积极稳妥推动可用作原料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以下简称省《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
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大家好哦,欢迎来到小课堂今天是小课堂开讲的第一天,以后小课堂将会每周和大家见面,聊一聊你不曾关注的课内外小知识,侃一侃好像熟悉的专业小常识,欢迎大家在闲暇时间进来踩一下哦。《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1)“全过程不”: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
1998年,我国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再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函征求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订稿中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附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意见的函。与2016年版《名录》相比,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了废铅蓄电池
危废包括很多塑料的包装容器、油类、各种化工品,这些东西可都是有特殊的处理要求的,所以一定要弄清楚危废和固废的区别,否则后果很严重,要负刑事责任!别再傻傻地分不清了......以前中国个其他国家进口的洋垃圾中也有不少危废掺杂在里面,各种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躺在废塑料、废纸、尿布和生活垃圾中被
01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俗称“四机一脑”,属于固体废物,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其他电子类废物如废弃的手机、IPAD、家用热水器、微波炉、电话机、其他电子产品等,同样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从废弃“四机一脑”及其他电子废物中分离出来的铅玻璃、线路板、压
1、关于焚烧飞灰的危害性何将焚烧飞灰列入危废名录?这个好解释,因为飞灰中含有二恶英,其富集的重金属浸出可能会带来环境问题。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在被捕集之前,在烟气中很容易富集二恶英、重金属等污染物(即含量高)。同时,生活垃圾飞灰的含氯量一般在百分之十几,这对应着较大的含盐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豁免认定有关事项的请示》(鲁环发〔2018〕5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五条关于“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
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比2008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而言,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已经在8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次《名录》相对前两版更符合我国行业现状需要,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介绍说,《名录》将大类部分做了调整,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