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就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8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浙江省环科院(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pb.gov.cn)“通知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土壤处贺艳妮;电话:(0571)28869163;电子邮箱:1831620@qq.com。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506室(310012)。
省环科院:叶红玉;电话:(0571)87996291;13857197071;电子邮箱:yehongyu@foxmail.com;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0007)。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中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局
浙江省治水办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农村环境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村镇建设与发展研究会
浙江省乡村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
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
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问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宏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源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排水有限公司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正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
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为保障农村水环境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控制水体污染,指导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浙江省农村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5年,本次为首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1.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
2. 按设施规模细分标准级别,分为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施;
3. 按排水去向明确了执行一级标准的范围;
4. 细分了控制指标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
5. 对湖泊、水库等封闭水体增加了总氮控制指标,加严了总磷控制要求;
6. 对易发生黑臭、氨氮超标的水体加严了氨氮控制要求;考虑受温度影响,增加了氨氮冬季控制要求;
7. 增加了取样频次要求和达标判定要求;
8. 更新并补充完善了监测分析方法。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监测和监控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在500 m³/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入工业废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CJ 34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47.1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
HJ/T 347.2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755 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1001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待颁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sewage
农村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众服务和民宿、农家乐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构筑物及设备,简称处理设施。可分为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施。
3.3 户用处理设施 household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指设计处理能力小于5.0 m³/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4 集中式处理设施 centralized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指设计处理能力大于等于5.0 m³/d,且小于500 m³/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5 现有处理设施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或在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6 新建处理设施 new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通过项目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 水污染物控制排放要求
4.1 执行时间
4.1.1 现有设施自 20□□年□□月□□日前仍执行现行标准,自 20□□年□□月□□日起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1.2 新建设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2 标准分级
4.2.1 处理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湖、库等封闭水域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表 1 中一级标准。
4.2.2 处理设施出水排入其他环境功能的水体时,执行表 1 中二级标准。
4.3 其他管理要求
4.3.1 处理设施应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确保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水量稳定。
4.3.2 农家乐等经营性活动生产的废水应经预处理后,且满足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或达到
CJ 343 相关要求,方可排入处理设施;并应符合《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中管理要求。
4.3.3 设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浮油和污泥等应定期清掏并合理处置,处理处置时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
4.3.4 处理设施出水用于农田灌溉、回用、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的,应执行农田灌溉、回用水水质、施肥等相关标准和要求。
5 监测要求
5.1 处理设施应在出水端设置采样井,并在进、出水位置设置明显的取样口标志,出水口还应设置排污口标志。
5.2 污染物的采样、水样的保存等应符合 HJ/T 91、HJ 493、HJ 494、HJ 495 等有关监测技术规范。
5.3 取样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排水连续且稳定的,可采瞬时水样,采集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混合后测定均值;其中pH值为一次值、粪大肠菌群为一次最大值(非混合水样)。
②排水连续且不稳定的,应在排水高峰期采样,采集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混合后测定均值;其中pH值为一次值、粪大肠菌群为一次最大值(非混合水样)。
5.4 设施日常管理中应对进、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记录的保存不得少于 1年。
5.5 设计处理能力在 200 m³/d 及以上的处理设施应开展相应的水量、水质在线监测。
5.6 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或国家认定的其他等效方法标准。
5.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集中式处理设施按照监测规范、取样频次获得的均值浓度(其中 pH 值为一次值、粪大肠菌群为一次最大值),作为判定处理设施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
6.3 户用处理设施按照监测规范、取样频次获得的均值浓度(其中 pH 值为一次值、粪大肠菌群为一次最大值),并结合进水、出水水质情况,作为判定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效的依据。
6.4 县级人民政府应明确辖区范围内执行标准要求及对应区域,公开发布并在设施标识牌上载明,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5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20日,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该项目完善约12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资源化预处理罐约116个;修复提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约41座;配套完善收集管网约129.4km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1
1月13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6章31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概念定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为建设与改造。主要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验收评估的程序要求和相关标准等内容,要求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农村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并按规定免收容(需)量电费。农村生活
近日,四川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富顺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富顺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和监督管理,自2024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富顺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
近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一期)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496.94万元,本项目(一期)共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共195座,处理规模共3525t/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4座,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121座);配套污水
10月23日,广东省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95663692.96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
近日,中铁北京局成功中标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四标段。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义合镇、灯塔镇、船塘镇等21个乡镇共282个行政村及居委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10月18日,山东省武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为武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占地约40.70亩。其中四女寺镇、老城镇、武城镇污水处理厂占地分别为20亩、10.70亩、10亩,污水处理总规模为4万m/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配套建设中水回用、
10月16日,山东济南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967
10月16日,广东紫金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报价79360000.00元。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增污水管主管网151000米,支管网72001米,入户管网237470米,检查井12381座,道路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7座,新增污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价145253612.77元,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范围1、新建污水处理设施40座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近日,山东省正式发布《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分为A标准、B标准、C标准、D标准。其中A标准要求除总氮(TN)外,常规指标(COD、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即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而TN限值为10mg/L。此外,该标准还引入瞬时排放限值。具体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我省纺织工业等重污
加强水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控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代替DB31/373—2010《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内容,与DB31/37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适用范围
日前,《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辖区内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和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管理及化工园区集中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号DB34/4966-2024,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
生态环境部发布《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食品加工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食品加工制造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号:DB46/483-2024),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及处理设施的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和监督与实施。适用于设计规模在500m3/d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改、扩)建啤酒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之江新语》中提到,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城乡始终是有差别的,但终极的目标应当是,虽有城乡之别,而少城乡之差。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当前,浙江明确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浙江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出,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构筑以电气产业为主,智能物联、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电气产
北极星电力网从“潮新闻客户端”获悉,2025年3月13日下午,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下称“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杭州召开。经选举,大会产生了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焦旭祥当选会长,并进一步选举出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个人)、副会长(单位、个人)、秘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政府公示拟对海宁市许村京盛纺织厂等116家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根据《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2024修订)的通知》(〔2024〕1号)等政策,对综合绩效评价落后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现对照绩效评价结果,拟对海宁市许村京盛纺织厂等116家工业企业实行差
2月27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总结2024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浙江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5年全省电力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应用《关于输电线路改迁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提示》的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输电线路改迁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即改迁出资单位)出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权益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为使顺利完成改迁工程建设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作出一系列提示:
3月12日11时38分28秒,随着交流42千伏电压耐受1分钟的计时铃声结束,天台抽蓄电站首台机组定子一次性通过整体耐压试验,标志着定子组装工作圆满结束,具备整体吊入机坑的条件,为2025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打下坚实基础。天台抽蓄电站共安装4台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425兆瓦、为国内第一。定子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全力做好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时段电力保供工作。发挥“多气源+多张网互联”优势,优化城市燃气、LNG“资源池”量价结构,加强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和梯级利用,持
温州市电网建设攻坚大会3月11日召开。据悉,2024年,温州市规划建设“三极三纵”超特高压骨干网架,投运三澳核电500千伏送出工程等27个重点项目,完成电网建设投资33.56亿元。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杰表示,要深刻认识加强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盯“十四五”电网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当前和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提到,确保台州清陶锂电池等项目建成投运。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
近日,浙江丽水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布。其中提到,2025年围绕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聚焦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实施能源项目30个,总投资5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2亿元,带动全市能源领域投资100亿元以上。同时,建成缙云抽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