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件
鄂环发〔2019〕15号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荆楚蓝天保卫战,现将《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和钢铁行业产业特点,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治理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政策支持,确保完成我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任务。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
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钢铁行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也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源点,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推动我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荆楚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结合我省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现状,制定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提升。树立行业绿色发展新标尺,采取综合措施,通过“超低改造一批、达标治理一批、搬迁整合一批”,推动行业整体转型升级;实施差别化环保政策,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根据钢铁企业分布、规模及环保能力,在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等地率先推进,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市场等条件,确定分区域、分阶段改造任务。
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施策。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综合采取税收、财政、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实施。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加大多部门联合惩戒力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综合治理方案。
二、主要目标
新建钢铁企业:全省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现有钢铁企业: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鄂州市等地钢铁企业按《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湖北省环保厅公告2018年第2号)要求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1年底前,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到2023年底前,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鄂州市、咸宁市等七城市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地区钢铁企业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具体要求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主要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物料运输等方面实施改造。
(一)有组织污染排放控制
1.指标要求。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具体指标限值见附表3。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2.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除尘设施鼓励采用湿式静电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推进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滤料、超细纤维多梯度面层滤料、金属间化合物多孔(膜)材料等产业化应用;烟气脱硫应实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运行稳定性,取消烟气旁路,鼓励净化处理后烟气回原烟囱排放;烟气脱硝应采用活性炭(焦)、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高效脱硝技术。加强源头控制,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应实施精脱硫,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鼓励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
(二)无组织污染排放控制
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产尘点应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收集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1.物料储存。鼓励采用全封闭机械化料场、筒仓等物料储存方式。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粉煤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料仓、储罐等方式密闭储存。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铁合金、钢渣、脱硫石膏等块状或粘湿物料,应采用密闭料仓或封闭料棚等方式储存。其他干渣堆存应采用喷淋(雾)等抑尘措施。
2.物料输送。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粉煤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方式密闭输送。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铁合金、高炉渣、钢渣、脱硫石膏等块状或粘湿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方式密闭输送,或采用皮带通廊等方式封闭输送;确需汽车运输的,应使用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抑尘措施。物料输送落料点等应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料场出口应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设施。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
3.生产工艺过程。烧结、球团、炼铁、焦化等工序的物料破碎、筛分、混合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烧结机、烧结矿环冷机、球团焙烧设备,高炉炉顶上料、矿槽、高炉出铁场,混铁炉、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炉,石灰窑、白云石窑等产尘点应全面加强集气能力建设,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高炉出铁场平台应封闭或半封闭,铁沟、渣沟应加盖封闭;炼钢车间应封闭,设置屋顶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焦炉机侧炉口应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炉炉顶料罐均压放散废气应采取回收或净化措施。废钢切割应在封闭空间内进行,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轧钢涂层机组应封闭,并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焦炉应采用干熄焦工艺。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酚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应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三)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
进出钢铁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
企业应通过新建或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打通与主干线连接等方式,有效增加铁路运力;对短距离运输的大宗物料,鼓励采用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方式运输。
(四)污染排放监测与监控要求
按照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全面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联网。
烧结机机头、烧结机机尾、球团焙烧、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高炉矿槽、高炉出铁场、铁水预处理、转炉二次烟气、电炉烟气、石灰窑、白云石窑、燃用发生炉煤气的轧钢热处理炉、自备电站排气筒等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上述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应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
料场出入口、焦炉炉体、烧结环冷区域、高炉矿槽和炉顶区域、炼钢车间顶部等易产尘点,应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运输道路两侧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颗粒物等管控情况。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
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违规新增钢铁冶炼产能,新改扩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落实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产品采取清洁方式运输。
(二)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设施。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全省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促使一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三)有序实施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全省钢铁企业规模、污染物排放水平及改造计划,各地组织制定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表,按照“一厂一策”原则,逐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对企业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合理选择改进技术路线,协调解决清洁运输等重大事项。
(四)实施钢铁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采取治污设施升级、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等措施,确保稳定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城市的钢铁企业执行《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2号)要求。严格钢铁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不能按证排污的,实施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依法依规实施停产整治或责令关停。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税法。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条款规定,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钢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六)加大资金和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在分配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时统筹考虑,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给予支持。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可用于市场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领域。
(七)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建立省级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可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政策。
(八)实行差别化环保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企业实施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其中,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烧结、球团、炼焦、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应采取停限产措施。未实现清洁运输的钢铁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
(九)强化科研技术支撑。开展钢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工程技术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五、实施保障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地应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纳入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每年1月上旬和7月上旬,各市州相关部门将本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及管理台账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等部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钢铁企业是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每年具体改造项目,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企业应加大资金投入,严把工程质量,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理设施长期连续稳定运行;企业有自备油库的,要确保供应合格油品。宝武钢铁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要发挥表率作用,及时将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力争提前完成。鼓励其他钢铁企业根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需求,主动作为,提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三)严格评价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地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每年对上一年度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连续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严格按照指标要求、监测技术规范等开展自行监测。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报送当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
建立完善依效付费机制,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建设工程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简称“黑名单”),纳入湖北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并通过“信用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钢铁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停限产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誉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强化监督执法。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不达标企业、未按证排污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罚。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低排放企业,各地应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的,视情节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向社会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营造有利于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做得好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应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11日,中冶长天中标湘钢一烧机头电除尘器超低排放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湘钢一烧360㎡烧结机目前配套2台260㎡三电场静电除尘器,该机头电除尘器于2006年投运,经过近二十年运行,壳体漏风严重,电场除尘效率下降,既影响后续主抽风机和脱硫脱硝工序的正常使用,也不满足超低排放环保政策要求。围
北极星整理了2025年2月1日至2月14日两周超低排放工程招标项目,涵盖火电、水泥等行业。详情如下:1、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12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贾桂森电话:152043558552、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
日前,攀钢钒板材厂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硫系统投入试运行,系统运行稳定,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实现大幅度降低,均满足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由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承建和运营。近年来,攀钢钒持续推进绿色转型升级,积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本次投运的
2月10日上午,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00t/d生产线SCR脱硝改造项目开工会,宣布项目正式进入现场施工阶段。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相关负责人、各部门经理以及项目中标单位代表参加。SCR脱硝改造项目是宁波富达上市公司践行ESG社会责任的示范项目,也是公司绿色低碳节能暨超低排放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2月3日,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12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有4台7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4台220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NOx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需要在已有的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达到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标准。本工程采
“超低排放”是“十四五”期间工业烟气治理的大热点,从钢铁,到水泥和焦化,加入超低排放改造队伍的行业越来越多。在2024年接近尾声之时,《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给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起了头,浙江省计划利用3年时间,推动全省全部76家垃圾焚烧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江苏国信靖江发电#1机组脱硫超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为588万元,公示如下:
2月10日,酒钢集团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热风炉烟气脱硫、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EPC总承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泰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333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价:3781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北极星汇总2025年一月超低排放项目招标信息,共13个项目,总投资金额超2亿元,涵盖火电、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详情如下:1、新巴尔虎右旗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58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人: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678.77万元2、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2
2月9日,巴州钢铁烧结脱硫脱硝改造项目(机头烟气净化系统改造)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报价:196360002.69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198451913.65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2月8日,工信部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现予以公告。其中指出,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建设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争创环保绩效A级、能效“标杆水平”。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创建
2025年2月8日,为加快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
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CETS—AG—03.01—V01—2024)》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CETS—VG—03.01—V01—2024)》2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CETS—AG—03.01—V01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本指南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企业层级和工序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本指南对核查的原则、依据、内容与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其他未纳入全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荆州市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500万元,招标内容为短流程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治理提升工程。
榆钢公司超低排放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于11月30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将对办公楼内中央控制室建设超低排放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接入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环保车辆定位、DCS、CEMS、环境监测微站、除尘抑尘设施等设备的数据,实现设备之间的网络互联,确保平台与厂区内现有的自动化控制网络、视
12月4日,为服务钢铁行业碳交易,提升企业碳管理能力,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出席2024年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强,上海联合钢铁交易所总经理褚英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为碳管理体系(钢铁行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
11月21日,EESIA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侧革新”研讨会上发布了《“双碳”目标下加快工业领域终端电气化研究—钢铁行业》报告。该研究以国家战略为引领,在剖析工业领域电气化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聚焦钢铁行业,基于钢铁生产全流程的主要用能形式和工艺,系统分析钢铁行业电气化发展可行
2月12日,从湖北襄阳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中心获悉,该中心159条10千伏线路中已有156条投用配网全自动化装置,配网馈线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8.1%,供区内配网故障处置时长由小时级压缩至秒级。2024年以来,该中心通过梳理配网关键节点和馈线自动化投运流程、优化配电自动化终端布局,推进配网馈线自动化技术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月12日上午,湖北黄石市副市长郭波带队前往大冶姜桥制氢工厂、岩穴储氢项目和大冶东综合能源站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和进展情况。黄石市经信局罗光文副局长、市科技局、大冶市有关同志陪同考察调研。
近日,由中建七局承建的高比能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正式投产。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总占地面积约1300亩,建设内容涵盖工业厂房、仓储、生(非)产性配套用房、公共建筑等。项目一期建筑面积33.03万平方米,目前量产产品为MB56大铁锂储能电池,投产后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能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湖北荆门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荆门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到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业经济总量连续13年居全省前5位;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8%,居全省第4位。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汽车智能装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2月12日凌晨,兴山县环兴垃圾焚烧发电厂点火运行,这对三峡库区香溪河流域区域垃圾协同处理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兴山县以打造三峡库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目标,在遵循“户分类,村保洁,镇收集,县转运,企处理”城乡垃圾一体化清运基础上,积极探索三峡库区香溪河流域
2月10日,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的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屋顶上一排排太阳能光伏板整齐划一,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运维人员逐一检查光伏逆变器和光伏板,保障光伏发电设备正常运行。近年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积极服务“双碳”目标,加快
2月11日,华润风电(京山)有限公司发布华润电力京山三期100MW风电项目配套131MW(262MWh)储能系统电站PC工程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罗店镇,项目规模为131MW/262MWh。本工程采用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设备材料采购(甲供除外),进站道路、站区场平、站区围墙、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月8日,湖北大冶市氢能产业链城乡一体化综合能源站EPC项目大冶东综合能源站建设已基本完成,正进入设备调试阶段,即将投用。据了解,大冶市城乡一体化综合能源站EPC项目计划建设13处新能源站,包括加油站、加氢站、充电休息服务区等,目前有3个能源站在建。
2月11日,湖北能源发布公告称,2025年1月公司完成发电量33.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59%。其中,水电发电量为4.8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0.71%;火电发电量为22.2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36%;新能源发电量则为6.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4.47%。具体来看,风电发电量为1.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58%;光伏发电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10日,湖北能源披露2025年1月发电情况,2025年1月,公司完成发电量33.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59%。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60.71%,火电发电量同比减少8.36%,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74.47%。
【项目概况】:天门市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