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18日,经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二十九条,包括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充分结合邢台市实际,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及工业企业职责,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精准施策,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大投入,拓宽了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的监督渠道。
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9月28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防治机制。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当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义务,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管理责任制度,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工业企业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抗拒监督检查,不得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工业企业有大气污染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技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防止、减少大气污染主动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能源替代的排污单位,给予政策扶持;对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市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方式等要求排放大气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大气污染物。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志。除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需要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外,禁止通过其他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容量,可制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到排污单位,控制或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满足区域环境容量要求,并逐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排污单位不得超过分配的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十一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每年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管理信息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对于数据异常的企业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工业企业大气环境治理领域,推行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治理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效果。
排污单位承担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治理机构代其运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机构应当依法并遵守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生态红线控制区内的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加快破解重化围城。
第十五条 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大气重污染企业,实行阶梯排污收费、差别信贷、差别水价、惩罚性电价。
第十六条产生工业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产生扬尘的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绿化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十七条 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限期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八条工业企业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并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第十九条 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收集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禁止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从事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生产活动。
第二十条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市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第二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违反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偷排、偷放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等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不公开或者篡改、伪造数据的;
(四)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在人口集中地区从事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
(三)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
(四)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五)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六)储油库、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扬尘、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重点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工业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中煤西北能源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脱硫EPC系统工程项目项目公告项目编号:CCTC2025133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10时00分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煤西北能源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脱硫EPC系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6月11日,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热风炉废气脱硫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工程要求投标方对热风炉废气脱硫进行改造,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装置,利用高性能钙基吸收剂(消石灰)进行干法脱硫,保证出口SO2排放≤35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粉尘排放≤10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且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据介绍,近年来,德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拟对现有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国家《GB13223-2011》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依据:锅炉额定燃煤量45t/h、风量67万m/h。结合历年入炉煤及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369,招标人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19日~5月2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甘肃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5月12日,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段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该标段进入最后的验收调试阶段。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22日,巴彦杭盖-胜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架线施工,实现全线贯通。该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工程之一,也是重要清洁电源送出支撑保障工程。巴彦杭盖-胜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是锡林郭勒盟-山东特高压1000千伏输电通道、锡林郭勒盟-江苏特高压±800千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堤村乡,由中国电建河北工程公司承建的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为混塔风电项目,其成功并网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与业务创新,通过采用混塔设计,有效提升了机组的结构稳定性与环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兵团首例国家大基地项目——总投资48亿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在第六师一〇三团蔡家湖镇顺利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第六师五家渠市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能互补格局取得重要突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据悉,该项目光伏装机容量88万千瓦,配套储能系统日
在风电富余的北方,利用谷电供暖正成为清洁取暖、扩大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山西灵丘的风电储热集中供暖工程便是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实现绿色转型的一个样本。北风与太阳较量,结果温暖的太阳比凛冽的寒风更容易让人脱去棉衣。不过,如今寒冷的北风却被借来转化为风电,成为供暖的“主力军”。“三北”
4月24日,由中材环保承建的高温高尘SCR脱硝项目在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公司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共同参加。专家组一行首先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高温高尘SCR设备的建设情况,随后到中控室详细查看了设备的各项运行指标
4月9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4月9日下午,孙金龙来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他走进管控中心,查看智慧生态环保管控平台,现场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听取企业推进绿
近日,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正式开工。作为国家绿色制造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环保减排为核心,不仅标志着铝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又一里程碑,也为区域经济高
“晶彩廿华澳启新程”。5月18日,晶澳二十周年庆暨企业家论坛在公司发祥地邢台圆满举行。晶澳科技靳保芳董事长总结晶澳二十年发展成绩,指明未来奋斗方向,为晶澳二十周年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代表颁奖。晶澳上下游众多合作伙伴、商协会领导专家、主要基地所在地的政府领导、金融机构、企业同仁,以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堤村乡,由中国电建河北工程公司承建的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为混塔风电项目,其成功并网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与业务创新,通过采用混塔设计,有效提升了机组的结构稳定性与环境
5月9日,国网河北电力发布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国网河北电力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健全“电力+气象”“电力+应急”合作机制,打出机组顶峰、网间互济、电网补强、柔性资源调节“组合拳”,成功应对早晚峰最大负荷双创历史新高、多轮极端强对流天气等考验,全社会最大负荷5204.1万千瓦,电网连
5月9日,第九个中国品牌日到来之际,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河北电力”)在石家庄举行发布会并发布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披露2024年其聚焦保供电、助转型、促发展、惠民生的履责实践。在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方面,国网河北电力健全“电力+气象”“电力+应急”合作机制,打出机组顶
华星东方承建的河北省廊坊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于2025年02月12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装机规模为2X12MW。原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本次提标改
4月18日,由龙源惟德承建的邢台德龙炼铁总厂230㎡烧结机脱硫改造项目顺利投运。实现“超预期”的建设效率与技术突破。攻坚提速,刷新工程建设“加速度”自2024年12月17日开工建设,龙源惟德积极响应邢台德龙提质增效的号召,项目团队主动加压,24小时不间断施工,力争尽早竣工创效。在团队的不懈努力和
4月22日,河北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本次拟公示项目共50个、448.387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72.325万千瓦,风电项目276.062万千瓦。从业主来看,国家能源集团所获规模最多,达到91万千瓦,主要以风电项目为主,华电集团拿到64.4万千瓦,
4月14日,一架无人机从位于河北邢台南和区供电公司东薛屯供电所的机巢中起飞,沿着自主规划的航线巡检为万亩麦田供电的10千伏东里线,实时将拍摄到的影像回传至邢台供电公司无人机全业务作业与管控平台,通过人工智能模型识别照片缺陷,辅助运检人员精准掌握供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状态。无人机自主航线规
近期,几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800MWh!中电建河北独立储能项目签约4月3日,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举行中电建储能项目签约仪式,柏乡县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电建柏乡县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此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河北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6日对邢台市襄都区星太电力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变更进行了公示。于2025年3月24日至4月7日对唐山祺远供电有限公司的减少河北南部电网业务范围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3日,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举行中电建储能项目签约仪式,柏乡县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电建柏乡县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此次签约的“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是中电建河北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具有建设周期短、占地面积小、系统简单、配置灵活等特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