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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期间环保绩效A级企业可不减排

2019-12-27 10:34来源:中新经纬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挥发性有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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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介绍说,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以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C级企业正常减排。

徐必久表示,在精准治污方面,初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努力:

一是突出重点。盯住三类重点,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将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作为重点区域。

将钢铁、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作为重点行业。

将秋冬季污染防治、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作为重点问题。

二是差别化监管。现在我们重点突出差别化监管,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将企业分为三类,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依法惩处违法者。对主观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业重点加强帮扶指导。

三是分级分类治理。今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要求各地建立更加明晰的重污染应急清单,这与往年相比有很大差别。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以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C级企业正常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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