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倍受关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矛盾突显,如何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又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是政府经济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也是全国人民的普遍诉求。而传统的命令-控制减排手段被认为会增加企业成本,阻碍经济增长。科斯理论及其发展者为运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排污权交易被认为是未来解决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
排放权交易出台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历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遭遇了环境恶化的后果,我国SO2(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同时也是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SO2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也是酸雨和雾霾天气形成的潜在物,巨大的SO2排放量、酸雨和雾霾天气是我国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温室气体排放引致全球气候变暖及其他自然灾害已成共识,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须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2009年12月18日,中国政府领导人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至2020年,我国CO2(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在2005年的基础之上下降40%—50%。具体到数据上,我国需完成全世界减排总量的25%。也就意味着,到2020年,全球需要削减38亿吨碳排放,中国就将削减10亿吨,可见我国的减排任务任重而道远。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不可偏废,如何在“留得青山在”的前提下,而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一直是我国制定环境政策的出发点。
1972年是我国环保事业元年,以我国政府代表团参加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为起点,标志着新中国政府开始重视环境保护。伴随着1982我国环保局的成立,并将环境保护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就此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空前高度。90年代中期,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开始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渡时期,命令控制式和市场相结合的环保政策成为特色(张晓,1997)。进入二十一世纪,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机制[1]逐步形成。环境资源有价理念已成共识,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3月,我国设立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作为SO2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试点区。2011年10月29日,政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履行减排承诺,进一步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年,为推进SO2、CO2排放量持续有效减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建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严控总量,合理核定排污权。同时强调试点区要规范交易行为,加强组织领导,激活交易市场。2017年底,伴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发布,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入新的阶段,但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却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受到了限制,没有被推出。(注:很多文献和官方文件中同时提到过排污权交易和排放权交易,关于这两个提法,本文通过对一些文献和文件的归纳总结发现,相对规范的表达是在表达具体排放物的时候,称排放权交易,如CO2或SO2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或硫交易;在统称的情景下,称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理论依据
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全球性的环境危机引起人们对环境污染的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最早在西方国家突显,特别是继伦敦烟雾事件和芝加哥污染之后,更是激发了人们对未来生存的担忧。Coase(科斯,1960)在他有关社会成本问题的论文中指出,排污权交易是通过市场解决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环境污染问题最有效的方式。Coase认为,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市场失效,而只有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所以不管是否存在交易成本,产权明晰后的市场均衡结果都是有效的。1969年美国经济学家Dells在其著作《污染、财富和价格》中首次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内容是政府通过对排污权进行定价分配,然后卖给排污企业。而排污企业既可以从政府(一级市场)中购买排污权,又可从其他排污权拥有者(二级市场)处购买。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均衡
如图1中,曲线MSC代表某种污染物的边际社会减排成本,污染物的边际社会成本递减,曲线向右下方倾斜。曲线MEC表示该污染物的边际外部成本,污染物的边际外部成本递增,曲线向右上方倾斜。两曲线相交于点(Q*,P*),代表社会的污染物的最优排放水平和排污权的最优市场价格。政府的总量控制上限,或者说发放的最优排污权配额为Q*。
政府确定排污总量时,要以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依据,才能保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然而事实上限于技术条件,政府往往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管理经验来核定排放总量,这样便很容易偏离最优值。
排污权企业间交易产生的机理
排污权交易的产生本身便有其必然性,在现实中,由于经济主体的减排努力、采取减排措施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和所需时间、面临的环境、市场、技术、制度、目标设定等的不确定性,实际排放量与减排措施的效果不能准确估量。因此,各经济主体的排放配额分配和基本需求之间完全达到对等是不可能的,这样就在余缺不均间产生了交易需求。以下本文从供需的角度分析排污权交易产生的必然性,进一步引出排污权交易如何降低排放强度。
市场中必然存在两类企业(假定市场中各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递增),一类是企业1处理污染效率低或者成本高,边际减排成本为MC1,一类是处理污染效率高或成本低的企业2,其边际减排成本为MC2,如图2。如果减排额度平均分配给两企业,在图2中,S点表示两企业必须的减排量O1S、O2S,此时企业1的边际减排成本高于企业2,低减排成本企业2因减排技术先进、效率高等优势可以超额完成减排任务ES,出现剩余排放权,但这个过程中,企业2边际减排成本增加,则要通过出售超额减排量获得经济补偿;高减排成本企业MC1在同样减排任务的S点,处于较高的边际减排成本,只有降低自身减排任务才能降低边际减排成本,当达到M点后,MC1=MC2,市场排污权交易达到均衡。
以下用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上述理论:
假设有甲乙两个火力发电公司,他们的边际减排成本不变,两公司每年各排放10万吨SO2,现在法律要求他们都在现在基础之上减排10%,即减少1万吨。甲公司的减排成本为每吨200元,乙公司的减排成本为600元每吨。在传统命令-控制规制下,甲公司的合规成本为200万元(100000*200=200万元),同理乙公司的合规成本为600万元,社会经济总成本为800万元。
现在实行排污权交易,明显的,如果两公司在200-600元/吨的价格范围内进行交易,那么两公司均受益。例如,两公司以400元每吨减排量的价格达成交易,那么甲公司将可能减少2万吨而不是1万吨的排放量,并将富余的1万吨减排量卖给乙公司。在不考虑交易成本的情况下,甲公司在零成本的情况下完成了减排任务,用400万元花费挣得400万元的收入。而乙公司以400万元的成本完成了减排,节省了200万元的成本。社会总成本也由原来的800万元变为400万元,获得400万元的额外收益。在公司甲可以以低成本迅速完成减排目标而公司乙却要花费数年来改善技术设备的情况下,交易使双方都从中受益。长期来看,交易双方都会有动力更新技术设备,以获取更多减排收益。
主要国家CO2排放情况
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CO2排放量开始快速增加,在2005年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到2018年达到峰值,年排放量达94.3亿吨,总量远远高于排在第二位的美国,占世界总排放量的28%。截至2018年,全世界CO2排放量约为339亿吨,其中主要经济体和碳排放大国美国、欧盟、印度、俄罗斯和日本排放量分别为51、35、25、15.5和11.5亿吨,合计约占全世界总排放量的70%。
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进程
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酝酿起始于1988年的排污权许可证制度,规定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在排污企业间进行交易,当时仅在北京、上海、徐州等约18个大中城市开展了交易试点。1994年起国家环保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到1996年底,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实施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而完全意义上的排污权交易的探索则始于1999年。1999年4月,中美双方签署了“在中国利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可行性研究”的合作意向书,开展了在中国引入SO2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研究,南通、本溪确立为首批试点交易城市。2001年11月江苏省南通市成功实现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有偿转让1800吨SO2排放权给南通一家大型化工企业,此案例是我国首例真正意义上的SO2排放权交易。
总量控制下的SO2排放权交易始于2002年。为进一步扩大SO2排放权交易试点,国家环保总局将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等四省、三市纳入交易试点,后因我国电力行业是重点排放单位,为减少我国电力行业中SO2的排放,又将华能集团纳入试点,形成了“4+3+1”的格局。试点区的选取有其典型的代表性,上海为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山东为SO2排放大省,河南省人口最多,山西省是我国煤炭基地、重工业基地,柳州酸雨问题突出,华能集团拥有全国10%的发电容量。
2007年11月10日,浙江嘉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排污权交易所,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从场外走进了场内,我国排污权交易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2008年,天津排污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相继成立,将SO2、CO2、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权纳入交易范围。2008年12月23日,第一笔基于互联网的SO2排放指标电子竞价交易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顺利成交,天津弘鹏有限公司以每吨3100元的价格成功竞购。2009年,将浙江省纳入试点范围。在SO2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12年后,2014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了我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规定到2015年底前试点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础。2017年底,伴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发布,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1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完成肇庆市下达的目标,为全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全文如下: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要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在每月结束的40个自然日内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损失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24年度有补偿补贴计划发放50万元,于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适时组织两期竞价发放,竞价发放具体规则见竞价公告。生态环境厅可根据市场情况按程序调整有
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2024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六个行业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和交通(港口)等行业
近期,西北能源监管局赴国能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就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参与碳排放交易等开展工作调研。调研组了解了国能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十四五”以来煤电机组能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有关情况,听取了参与碳排放交易有关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汇报,对于调整空冷机组碳配额计算方法带来的影响等进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
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珠海冠宇董事长徐延铭带来了《关于加强全国碳市场协同监管加快市场主体和产品扩容的建议》。徐延铭认为,全国碳市场已运行近4年,目前仅纳入发电企业。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后,我国形成了强制市场与自愿市场并行的碳交易体系,但在规则制定、监
关于与周边国家构建碳市场跨地区链接,推进碳市场国际化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2024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下的碳信用标准及其动态更新机制达成共识,为全球各国开展碳交易合作奠定基础,各国、各区域的碳市场未来可
近日,浙江氢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邦科技”)近日宣布,公司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曾少华院士(ProfessorChanSiewHwa)团队联合研发的国内首套氨燃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系统成功交付,并启航运输到新加坡。氢邦科技本次交付的SOFC发电系统以氨燃料为核心,通过高效电化学反应直接发电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能耗双控”收官之年。本篇报告延续了我们双碳专题研究历篇报告内容,旨在讨论和收集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度后,碳排放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依据截止到2025年2月已发布的政策文件,梳理关于“碳排放双控”,碳排放体系建设,碳排放的核算、核查,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其中提到,完成全省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含2025年投产机组)碳计量监测装置安装、子站建设和电力碳计量与碳核查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碳计量平台)数据接入,完善省级碳计量平台碳计量审查等应用功能。
北极星碳管家获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将当前天津碳市场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企业纳入标准,由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调整为1万吨以上。并新增货运港口行业以及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行业。通知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就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问题给予答复,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
2月7日,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在增值税政策方面的适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发布的“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以下简称“执行口径”)中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广州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展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绿证、绿电等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产品为标的的期货产品研发,并与相关碳市场机构开展合作。依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答复口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
2月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提出,丰富资本市场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及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进一步提升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注册便利度。推出更多绿色主题公募基金。鼓励绿色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透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陕西履约率100%。陕西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管理发电企业59家,截至2024年底,全省参与交易发电企业配额交易量1158万吨,成交额10.8亿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电子交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交易主体)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受让方。出让方是指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
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阐述了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的适用范围,明晰了“无偿收回”、“回购”等两种收储方式及程序,界定了排污权储备的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和范围为:现阶段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排污单位为青浦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工业排污单位。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主要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和排污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就《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总体框架分为“总体要求、原则性规定、规范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规范排污权交易、规范排污权储备、规范监督管理、其他事项”七部分内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
2月21日,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合作签约仪式在九江举行。省生态环境厅、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抚州市临川区有关同志和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出席活动。签约仪式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与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九江市签订排污权跨地市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成功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持续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改革工作,优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排污权交易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