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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6 16:50来源:陕西省住建厅关键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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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全省住建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2月24日,省住建厅印发《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类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省住建厅将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并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对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企业,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线上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实际,分类组织,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优化工程审批,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实行承诺制,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做好服务保障,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进行帮扶。此外,要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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