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评政策正文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

2020-03-06 09: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广播电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HJ 1112-2020)

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2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4日印发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HJ 1112-2020)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影响评价查看更多>技术导则查看更多>广播电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