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各任务承担单位:
为做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以下简称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环科技函〔2017〕231号)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环科技函〔2018〕26号)等有关规定,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验收实施细则》,见附件),并决定组织开展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和时间
攻关项目验收分为课题验收和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两类。课题验收拟于2020年6月中旬后开展,以会议形式进行。为支持各地顺利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城市驻点跟踪研究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其验收工作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以会议和地方政府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验收材料准备
(一)课题验收材料
课题业务验收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及简版、成果材料汇编、成果应用材料汇编等。
课题财务验收材料包括课题财务验收报告、课题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等。
(二)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材料
包括城市驻点跟踪研究报告及简版、成果材料汇编等。
三、财务审计
(一)以课题为基本单元开展财务审计。请各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从《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自行选取1家会计师事务所并委托开展财务审计。审计费用从课题经费中列支。
(二)各课题经费执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三)请各课题实事求是,认真核实用于验收后的成果转化应用、宣传等后续支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验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二)请各课题于5月31日前将课题业务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各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继续协助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加强研究成果的总结完善与转化应用,各城市积极支持并用好跟踪研究成果。
(四)请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协助做好验收各项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吴丰成、李巍、陈胜
电话:(010)65645375、65645560、65645369
传 真:(010)65645374
(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郭祥、张鹤丰
电 话:(010)50911149、50911145
传 真:(010)50911144
邮 箱:ggzx_ygb@craes.org.cn
附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代章)
2020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精神,规范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以下简称攻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规则》(环科技函〔2017〕211号)、《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环科技函〔2017〕231号)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环科技函〔2018〕26号)等文件要求,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攻关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一、验收原则
(一)强化应用原则。攻关项目坚持结果导向,以支撑服务大气环境管理科学决策和治理精准施策为核心,促进科学研究与管理决策、治理方案的紧密结合,应注重项目研究成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撑作用。
(二)分类验收原则。根据研究任务特点、组织实施方式等进行分类验收,采用不同的验收方式,设置各有侧重的验收内容和验收指标体系,保证验收工作科学、客观。
(三)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组建验收专家组,制定科学的验收指标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验收工作公平公正。
二、验收内容和形式
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由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以攻关项目实施方案、课题和城市跟踪研究任务书、课题预算申报书及预算批复文件等为依据。
(一)验收内容
根据攻关项目组织特点,分为攻关项目课题验收和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两类,重点对课题和城市驻点跟踪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国家环境管理支撑和地方环境治理科技支撑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课题验收包括业务验收和财务验收。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只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验收,相关国拨经费纳入课题1-7、2-9和3-4中进行验收,地方配套经费按照地方要求执行。
(二)验收形式
课题验收采用会议形式验收,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采用会议验收和地方政府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题、城市驻点跟踪研究负责人需按照要求提交验收材料(见附件一和附件二),现场汇报并接受验收专家组质询。
三、验收程序
(一)印发验收通知
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验收实施细则并印发验收通知。
(二)组建验收专家组
课题验收专家组由业务专家组和财务专家组组成。其中,业务专家组人数为9-11人,由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以下简称攻关中心)主任、副主任、总体专家组、顾问组、专题负责人、第三方专家(占比不少于50%)共同组成。专题负责人应是相应专题的课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之一。财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
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专家组人数为9-11人,由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攻关中心主任、副主任、总体专家组、顾问组及第三方专家(占比不少于50%)共同组成。可邀请1-2名所在省(市)生态环境厅(局)或驻点城市人民政府人员参加。
(三)召开验收会议
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验收材料、听取研究成果汇报、现场质询等,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由组长签字确认。
(四)验收结果上报及公布
验收意见和结论向攻关中心主任办公会通报后,上报攻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攻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课题承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五)验收材料归档
通过验收的课题和城市跟踪研究工作组,其负责人依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完善并提交验收材料(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简版、成果材料汇编、成果应用材料汇编、验收意见书、财务验收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财务验收意见)至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系统(.cn/huanke/huanke/declare/index.jsp),下载水印版本打印4套,加盖承担单位公章报送至攻关中心和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验收材料的归档整理。
四、课题验收
课题验收包括三部分(考核指标及分值设置详见附件三),各部分实行百分制,具体解释如下:
(一)研究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
业务专家组现场对课题研究任务完成情况(A)、课题考核指标完成情况(B)、研究成果创新性、先进性与实用性(C)、数据与成果共享情况(D)、对专题研究和项目标志性成果的支撑情况(E)等五方面进行评分。该部分得分占课题验收总得分的50%。其中:
(A)课题研究任务完成情况(30分)—对照任务书,评估课题主要研究目标、内容和任务完成及课题研究报告编制情况。
(B)课题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5分)—对照任务书,评估考核指标质量完成情况。
(C)研究成果创新性、先进性与实用性(25分)—评估课题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与实用性水平。
(D)数据共享情况(10分)—评估课题产出的数据对本专题及攻关项目的支撑与共享情况,数据质量保证情况等。
(E)对专题研究和项目标志性成果的支撑情况(10分)—对照课题提供的验收材料,评估课题对专题研究及项目标志性成果的支撑情况。
(二)研究成果应用情况
业务专家组现场对课题的成果转化应用情况(F)、科普宣传情况(G)、大气环境管理支撑情况(H)进行评分。该部分得分占课题验收总得分的20%。其中:
(F)成果转化应用情况(30分)—评估课题产出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解决方案、政策建议等转化应用成效。
(G)科普宣传情况(30分)—评估课题成果宣传、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和对社会出现的焦点、热点问题的回应情况。
(H)大气环境管理支撑情况(40分)—评估课题对生态环境部相关业务司局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和相关业务的支撑情况。
注:研究成果应用情况在验收会议之前应由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攻关中心进行核实。
(三)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财务专家对财务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重点对财务管理规范性(I)、专项经费拨付及使用(J)、预算执行与调整(K)、会计核算和财务支出(L)、经费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M)、固定资产管理(N)等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确定课题专项资金结余,并填写财务验收专家个人评分表。财务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同时,填写审计报告质量评价表。该部分得分占课题验收总得分的30%。其中:
(I)财务管理规范性(10分)—评估课题经费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J)专项经费拨付及使用(20分)—评估课题经费支出是否超出规定范围、是否按照规定外拨、是否合理合规。
(K)预算执行与调整(25分)—评估课题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设备购置是否在计划内,计划外的添置理由是否充分。
(L)会计核算和财务支出(25分)—评估课题经费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准确、真实,财务支出是否按照经费预算执行、是否超出范围和标准、是否和课题内容相关。
(M)经费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10分)—评估课题经费结余情况和经费结余的原因。
(N)固定资产管理(10分)—评估课题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得分(Ta)和研究成果应用情况(Tb)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得分(Tc)取平均分。
综合评分= Ta×50%+Tb×20% + Tc×30%。
五、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
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包括两部分(考核指标及分值设置详见附件四),各部分实行百分制,具体解释如下:
(一)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完成情况
专家组对城市跟踪研究任务完成情况(A)、考核指标完成情况(B)、成果转化应用情况(C)、数据与成果共享情况(D)、科普宣传情况(E)、专报报送情况(F)、对当地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情况(G)进行评分,该部分得分占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总得分60%。其中:
(A)城市驻点跟踪研究任务完成情况(25分)—对照任务书,评估城市驻点跟踪研究中源清单、源解析、重污染天气应对、大气综合解决方案研究等完成情况。
(B)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5分)—对照任务书,评估考核指标质量完成情况。
(C)成果转化应用情况(15分)—根据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提交的验收材料,评估成果在地方相关规划、方案、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定与实施情况及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的支撑情况。
(D)数据与成果共享情况(10分)—评估城市驻点跟踪研究产出的数据和成果的共享程度。
(E)科普宣传情况(10分)—评估各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成果宣传、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和对社会出现的焦点、热点问题的回应情况。
(F)专报报送情况(10分)—按照提交的材料,评估信息专报和工作专报的报送情况。
(G)对当地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情况(5分)—评估跟踪研究工作组对当地科技人员的培养、培训和指导情况。
(二)地方政府满意度调查
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向地方政府发函,征求地方政府满意度,评价跟踪研究工作组支撑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H)、驻点人员到位和现场投入时间情况(I)、带动地方科技人员成长和能力建设情况(J)等进行评分,该部分得分占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总得分40%。其中:
(H)支撑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60分)—评估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对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技支撑情况。
(I)驻点人员到位和现场投入时间情况(30分)—评估驻点人员日常驻点和采样现场投入工作时间及重污染期间业务骨干到位情况,组织研讨会议情况。
(J)带动地方科技人员成长和能力建设情况(10分)—评估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对当地科技人员的培养、培训和指导情况。
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完成情况得分(Ta)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综合评分=Ta×60% +(H+ I + J)×40%。
六、财务审计与结余资金管理
(一)财务审计
财务验收是课题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审计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委托一家具有科技经费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财务审计报告,并签字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可从《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tztg/201606/t20160628_126160.htm)中选取。课题承担单位应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协议,审计费用从课题资金中列支,应在公开透明、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双方协商确定。课题经费执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二)结余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促进课题成果的总结凝练与转化应用,各课题可实事求是,预留一部分资金作为后续支出。
结余资金是指课题总经费扣除财务验收专家认定的实际支出、应付未付和后续支出后结余的资金。结余资金按照《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环科技函〔2018〕26号)统一上交。请课题承担单位在收到验收结论后2个月内,及时组织回收相关参加单位的结余资金,汇总退回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银行账号:110060210010149012054;汇款用途:请注明攻关项目××课题结余经费)。
七、验收结论
(一)课题和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验收根据综合评分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其中,综合评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通过验收,80分以下为不通过验收。通过验收且综合得分排名前30%的课题为优秀。不通过验收的课题为不合格,不合格率原则不超过10%。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一是任务书中规定的主体任务完成度不足85%的;
二是拒不配合验收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提交报告及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
三是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等情况,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其他参加单位或个人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是课题成果与其他项目在知识产权上存在较大争议或尚未解决的;
五是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未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虚假承诺、单位自筹资金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9月11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1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公关项目研究成果时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境容量的50%以上,部分城市超出80%-150%,是重污染频发的根本原因。
2020年4月12日以来,受秸秆集中露天焚烧影响,东北地区持续发生大气重污染,且近几日有加重趋势,4月18日个别城市PM2.5小时浓度甚至达到上千微克/立方米。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密切跟踪污染过程发展,分析解读污染状况及成因。01污染最新情况近一周内,全国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但东北地区持续出
2020年除夕到大年初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东北地区出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今天,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柴发合分析了春节期间重污染问题。资料图,白继开摄1.春节期间,工厂、工地停工,大货车小汽车都少了,什么原因导致重污染天气?柴发合:春节期间确实是秋冬季工业企业排放
2020年除夕到大年初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东北地区出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对此,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柴发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春节期间,工厂、工地停工,大货车小汽车都少了,什么原因导致重污染天气?柴发合:春节期间确实是秋冬季工业企业排放低值时期,但还是出现了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以下简称大气攻关)成因与来源专题标志性成果产出,确保各课题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19年4月17日,大气攻关成因与来源专题成果交流会在京召开。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代表、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张大伟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部署提出了要求。国家大气污染防
2017年4月以来,我国开展了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汇集国内2000多名环境科学、大气科学、气象科学以及行业治理等方面的优秀科学家和一线科研工作者,建成了天地空综合立体观测网,通过外场观测、实验室分析和数值模拟等综合研究手段,集中开展联合攻关,目前已基本弄清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更好地发挥攻关专家咨询和指导作用,1月22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刘文清院士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领域首席科学家柴发合研究员组织专家团队,赴开封市开展调研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封市政府副市长王秋杰、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以下简称大气攻关)工作,了解和掌握阳泉市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求和难点,更好地发挥攻关专家的咨询和指导作用,2019年1月6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率领专家团队,赴阳泉市参加现场调研与技术指导会。阳泉市人民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以下简称大气攻关)工作,落实大气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了解和掌握各地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求和难点,更好地发挥大气攻关专家咨询和指导作用,推广大气攻关取得的成果与经验,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陈胜调研员,国家大气污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以下简称大气攻关)工作,落实大气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有关要求,了解和掌握各地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求和难点,更好地发挥大气攻关专家咨询和指导作用,推广应用大气攻关取得的成果与经验,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2019年1月7日,国家大
山西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部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忻州市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山西吉港冠宇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忻州鑫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山西中炜物流有限公司铁路发煤站台环保钢架结构大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江西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2批)。经审核,共15个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要求,拟安排中央资金0.5亿元。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2批)公开按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有关要求,经审核,共15个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
秋冬季,既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太原打响“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攻坚期。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小编为您划重点。工作目标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4年度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2024年10—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阿克苏市将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按照《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文件要求,有序推动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基水泥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11月11日发布《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沧州市管辖海域内非军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沿海区域大气环境,根据《中华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2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明溪县建城区企业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硝除尘超低改造工程、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无组织超低排放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湖北省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并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湖北省于今冬明春对省内部分市(州)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并制定《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提升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规范铸造行业发展、推动铸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制造强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目标2023年底前,各地应完成铸造企业的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推进铸造行业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疆要完成国家重点管控和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基本摸清全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的主要种类和用量;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筛选和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12月6日,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郓城县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记者从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安庆市持续推进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把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攻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成效初显。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表了《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政策解读,详情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七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高密度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受限于空间不足,治理难度大且难以长治久清。以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河黑臭水体水环境治理方案为例,以系统化思维对水环境治理进行整体考虑。
随着国民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对城市水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心城区的现状水环境问题突出,且受到污染来源复杂、建设空间不足等限制,其治理模式不同于常规河道治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