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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构建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设置方案》,在全国共布设16400个样地,基本实现县级行政单元全覆盖,补齐地面生态质量监测短板。结合已布设的171个生态质量
贵州省财政厅1月2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7500万元,用于支持贵州省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和低碳典型案例评选等49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25号各市(州)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为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实施意见予以公开发布。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12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保障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理试点模式构建等80个项目入选,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绿色龙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正)》,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详情如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
辽宁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发布: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3年,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一、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省委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生态环境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12月25日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12月24日上午,河南水投集团华东区域总部揭牌仪式在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疏浚工程公司顺利举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贵恒,总会计师申宏伟出席。周贵恒总经理代表水投集团党委向华东区域总部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华东区域总部的成立既是水投集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正式受理《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原文如下:生态环境部关于2025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同志就《工作指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工作指引》发布的背景是什么?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指引》明确,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2027年前制定100项和2030年前制定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关于电力碳排放核算,具体产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放射性废物管理违法案),我部(国家核安全局)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停业30日,30日内不得对外新接收和新贮存放射性固体废物,并处以8.75万元罚款。详情如下: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同意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的函,同意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为依托单位,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并指出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减污降碳决策管理需求,以实现经济-环境-气候等多领域协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多要素多学科交叉为切入点
1月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环气候〔2024〕91号),提出按照“急用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同步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和测算工作,确保实现2027年前100项和2030年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共涉及16项技术,其中推广技术6项,示范技术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的公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2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2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上述因子与《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为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跟踪各地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指导下,在各省(区、市)、各城市及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编制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研究
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了第二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共计44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通过评估。通过评估的试点项目,试点对象所属范围内单个企业,视同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两批试点项目中符合入库条件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可按程序纳入中央生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生态环境及司法部门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本文件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22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以深化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体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摘要:长江三角洲地区(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关注该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对促进地区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近20年发表的长三角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相关文献中的重金属含量数据,全面分析长三角不同区域农用地土壤典型重金属累积情况与污染状况,系统探究导致长三角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累积与污染的主要原因。
近日,上海市环科院牵头编制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生态环境标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DB31/T310007-2021、DB32/T310007-2021、DB33/T310007-2021、DB34/T310007-2021)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后正式发布(沪市监标技〔2021〕155号),计划于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并于近日下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并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近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编制。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出台的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出台《规划》的背景情况?
2019年5月30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一年来,长三角地区在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同时,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也是一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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