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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有关情况

2020-07-14 13:35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天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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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谢华生做客天津政务网解读《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详情如下: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谢华生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解读《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谢局长,您好!

谢华生: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谢局长,首先请您介绍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谢华生:好的。实现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是重大国家战略,是展现我们大国形象、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气候治理重要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我国向国际承诺的自主行动目标是: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为履行国际承诺,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以下简称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实现碳减排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

2011年,国家发改委明确在天津等7个省市率先开展碳交易试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碳交易工作,为指导和规范该项工作,我市于2013年颁布实施了《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16年、2018年进行了重新修订。2018年版《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同时,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从市发改委转隶至市生态环境局,需要调整有关部门职责,也需要对接国家碳市场建设新要求。为此,我市开展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经组织多方调查研究和细化工作流程,起草了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谢华生

主持人:《管理办法》主要做了哪些规定呢?

谢华生:《管理办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市碳交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配额管理、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碳交易、监管与激励、附则等内容。一是总则部分。明确适用范围,除应当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碳交易活动外,本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对碳交易活动的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市生态环境局是负责本市碳交易工作的主管部门,发改、工信、住建、国资、金融、财政、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二是配额管理部分。明确配额总量管理、纳入企业确定、配额分配、登记注册、遵约履约等内容。明确企业配额的持有、转让、变更、注销和结转,以及核证自愿减排量使用等要求。三是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部分。明确纳入企业应制定碳排放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碳排放报告,由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或复查,以此确定纳入企业年度碳排放量。四是碳交易部分。明确在指定交易机构开展交易,通过登记注册系统进行交割。纳入企业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可参与交易。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作为本市碳交易机构,应规范交易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制定交易规则,依法开展交易,公布交易行情,监控并报告异常交易情况。五是监管与激励部分。明确碳交易监督管理、碳交易价格调控、接受公众监督、公布企业履约等事项,对未履约企业和第三方核查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对履约企业提供碳融资和政策支持。六是附则部分。明确碳排放权、碳排放、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定义,以及《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

主持人:谢局长,本次修订《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谢华生:本次修订的内容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修订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关于《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保障本市碳交易试点正常运行,将有效期延至2025年,有效期5年,待国家相关法规出台后及时对接。二是关于加强协同治理。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加“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三是关于纳入企业的确定程序。修订为由主管部门依据企业碳排放规模,确定纳入企业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四是关于有偿发放配额获得的资金用途。修订为“全额缴入市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关于对纳入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增加“纳入企业未履行遵约义务,差额部分在下一年度分配的配额中予以双倍扣除。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虚假核查报告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碳核查业务”条款。

主持人:《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碳交易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谢华生:按照国家部署,我市依据《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碳交易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确定纳入企业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我市碳交易纳入企业包括113家重点企业,涵盖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建材、造纸、航空等八大行业。二是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我市开展了2009-2019历年碳排放报告与核查,2016年率先实现核算方法学与国家标准的衔接,根据国家方法学和相关指南,开展企业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三是碳交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完成平台系统建设,建立配额分配、交易流转、注销履约等要素在内的交易体系。完善推进履约的激励约束机制,2015-2018年度履约率均为100%。根据碳市场实际情况,探索开展有偿发放机制,充分体现碳资产的价值属性。自2013年开市交易以来,我市碳市场不断培育壮大。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运行1579个交易日,共吸引包括纳入企业、投资机构和个人在内近255个交易主体参与开户交易;配额累计成交1070万吨二氧化碳,成交金额1.58亿元。

主持人:谢局长,碳交易对推动碳减排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谢华生:碳交易是实现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我市充分发挥碳交易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节能降碳。通过共同努力,全市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经初步测算,2019年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20.58%,超额完成“十三五”进度要求。

当前,受疫情影响,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降碳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我市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依然偏重,部分行业高耗能、高排放问题仍然突出,部分企业碳排放量反弹较大,产业低碳化发展和绿色转型发展任务艰巨。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战略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定力,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按照市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精神,各区、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调度,切实抓好工业节能降碳工作,进一步发挥碳交易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碳排放行为的强制性约束,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主持人:下一步,我们将如何抓好《管理办法》的落实?

谢华生:本次《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确保我市碳交易试点连续有序运行,持续引导企业低碳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助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下一步,我们要以《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贯解读,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工作。督促纳入企业依规交易、履约,提高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积极性,进一步活跃市场交易,提高交易服务水平,保障交易各环节规范、健康、有序运行。同时,我们要积极对接国家碳市场建设,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全力做好我市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履约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好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工作,组织推动纳入企业按期完成履约。我们要突出抓好“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谋划好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碳市场机制作用和气候投融资机制作用,持续推进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服务业的发展。

主持人:再次感谢谢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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