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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07-21 09:01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海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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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线上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0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经海宁市财政局[2020]1916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NCG2020045DZ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设备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111.jpg

共一个标项。

六、采购需求(概述):

技术参数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2.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3.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十、投标保证金:

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0时00分

2.纸质和电子备份(U盘等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完成后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三、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及时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递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将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已接收的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13750767621

机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人民路181号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0573-87657732;传真:0573-87657722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87292037

采购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集中采购机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7月20日

附件信息:

HNCG2020045DZ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设备.pdf

原标题: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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