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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焚烧炉、余热锅炉及附属成套设备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08-07 09:16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余热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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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 , 对 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焚烧炉、余热锅炉及附属成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XTC-A-204500 29 )进行 国内 公开 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 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光大环保技术装备(常州)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3330万元,交货期响应招标要求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 报价人民币 3650万元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6个月内全部货物具备发货条件。

第三中标 候选人: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投标 报价人民币 3518万元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技术、 商务 和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评审, 得出各家投标人的得分情况与最终排序 。

(二)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本项目不适用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均响应招标文件对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于近三年每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国内具有的机械炉排炉供货业绩均须不少于 4 台/套(单炉处理规模须不小于 5 00吨/日,同时与本次投标设备为同一制造商且为唯一的机械炉排炉设备制造商;同一技术不同设备制造商的业绩不计算在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年份内签署的有效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所采用的焚烧技术拥有至少三年以上同类焚烧炉的第三方(非投标人)运行业绩; ( 投标时须 提供 第三方业主出具的运行证明 复印件)

(4)投标人应为焚烧炉制造厂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时须 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综合业务管理部 夏涓,联系电话:010-88354433

2)招标人: 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铠 联系方式:13264080209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公示期 8月7日至8月10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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