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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空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作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户,水泥生产企业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关注对象。近日,各地相继发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通知。
企业困惑:绩效分级VS错峰生产
到底听谁的?
为切实精准、科学管控水泥行业,国家将其纳入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清单,并在今年进一步细化为ABCD四个绩效等级进行管控。其中,A级水泥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到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1/6,减排效益明显。绩效A级的水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而多省市发布水泥企业错峰生产通知文件执行略有不同。到底听谁的?
绩效分级
国家绩效分级管控管控相对集中、时间较短。主要适用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为重点行业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环保绩效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是常态化的管控政策,时间跨度较大,管控时间较长,水泥错峰生产有效缓解了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了行业平稳运行。去产能错峰生产是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的核心,是行业生存的基础和必然选择。在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节约能源资源、化解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绩效分级文件明确指出:依据绩效评价等级,在行业自发组织错峰生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条件的城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减排。
依据绩效评级,多省市发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通知
依据绩效评级,今年各省市组织错峰生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如河北省水泥行业采暖季A级企业集中停产不得少于60天,非A级企业集中停产不得少于105天。拉大了不同等级企业之间管控的差距,提升超低排放改造的吸引力。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上,建立了行业的良性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山东、河南、吉林、内蒙古、湖南、陕西等地已发布最新版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通知。错峰生产也将绩效管控政策用到位,进一步推进了常态化管控与应急管控政策的统一。
河北
山西
河南
山东
甘肃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0-2021年度甘肃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按计划停产90天。范围为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方案》提出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合理错峰。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按计划保证停产天数,对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市州,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计划不得调整;对利用电石渣生产、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废、不采暖地区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降低负荷生产。
吉林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2020-2021年采暖期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按照协同处置任务能力核定的最小生产负荷运行。按要求可不进行错峰生产的熟料生产线由各市(州)工信局进行认定审核,并严格把关,错峰生产前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内蒙古
1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下发了《2020—2021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此次错峰生产的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包括利用电石渣、承担居民供暖以及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废处置的水泥熟料企业)。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4个月停窑错峰生产。
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停窑或未达到错峰停窑期限的,必须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补齐错峰停窑时间。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如不能停窑的,由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
黑龙江
11月10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黑龙江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2021年上半年错峰生产工作另行安排。
湖南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文件,下达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间(2020年10月16日)-12月31日)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共有7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参与此次错峰,合计停窑天数2090天,多条水泥生产线停产高达77天,即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间(2020年10月16日)-12月31日)全停。
陕西
陕西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年陕西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水泥行业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7月至9月,实行夏季错峰生产30天。
关中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夏季错峰生产30天。确有必要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要核定最低生产负荷和运行时间,并要在非采暖季和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
陕北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参照关中地区错峰生产方案执行。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应核定最低生产负荷,错峰时间不足的,应通过与当地非电石渣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或采取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时间补足错峰时间的办法参与错峰生产,全年错峰时间不少于100天。
陕南地区,属非采暖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参照关中地区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绩效分级在差异化管控方面具有指导性意义。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政策之间的衔接性和相融,逐步明确国家绩效评价优惠政策适用错峰生产。依据绩效评级的错峰生产也可全面纵深推动蓝天保卫战、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化解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既保护先行企业的权益,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又切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资料来源:水泥网APP、中国环境报、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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