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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台2020年12月09日17时发布天气预报:未来三天,平原大部分地区有轻到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
截至目前,河北已有6地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保定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有关要求,预计12月9日-12日,受西南风、湿度升高、扩散条件不利等影响,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批准,于12月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12月13日8: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保政办发〔2019〕8号)要求,依据各县(市、区)2020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料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四)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的监管。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
联系电话:3060232邮箱:bdshjyj@126.com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沧州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0〕163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12月8日起受高湿、偏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逐渐积累;9日至12日受气流辐合和污染物传输影响,污染物持续积累,我市将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8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上报版),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4。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定州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有关单位: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12月9日受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渐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0年12月9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2020年12月8日
唐山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与专家组联合分析研判,结合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报情况,预测从12月7日18时起,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受地面西南风及周边区域污染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与秦皇岛等城市进行联防联控,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2月7日18时开始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移动源限行措施如下: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 6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 340号)相关条款。
5.12月8日20时至12日8时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衡水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市大气办技术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8日起,地面受持续弱南风影响,湿度逐渐增大,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我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2月8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应急响应期间,共有90家A、B级及引领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或按要求适当减排;针对404家正面清单企业(其中包括43个正面清单重点工程),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四)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五)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11月)的请示》(衡气领办〔2020〕456号)的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正面清单企业(项目)除外。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三)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
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4次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
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相关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全市区域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建成区、县(市、区)建成区严格落实禁止露天烧烤。
四、正面清单应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帮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0]332号)中相关要求,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停产,不限产。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视频监控、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手段对企业进行监管,坚持少检查、少打扰,保障企业良好生产建设环境。
秦皇岛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与专家组联合分析研判,结合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报情况,预计12月8日-9日,受地面西南风及周边区域污染影响,我市湿度升高,扩散条件不利,可能出现以一次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重度污染过程。10日受自弱冷空气影响,污染状况有所好转,11日大气扩散条件再次转差。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于12月6日下发通知,自12月7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计12月11日解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公众特别是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室外工作者等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并尽量绿色出行。
应急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52号)要求,依据《2020-202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报审版),严格执行橙色(II级)应急减排措施,其中热镀锌、岩棉轮停企业第一组执行停产措施。另,未完成深度治理并实现污染源在线联网的石灰窑、砖瓦窑企业及未在清单内的涉气工业企业,须采取停产、停止运输措施。
2、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口罩、消毒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运输环节,在确保达标排放前提下,可正常生产。
3、为正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提供混凝土的商砼企业,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按照工程实际需求量生产;为市重点保障建设项目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和热力保障工程提供混凝土的商砼企业,在预警期间,经所在县区大气办(生态办)核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按照工程实际需求量生产。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港口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作业机械除外)。
2、除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含运送医疗废物)及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应急、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及持有绿色通行证运输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城区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除民生、疫情防控保障类)运输的单位(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3、港口调整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港内作业船舶航行频次,优先安排小型船进港,减少拖轮的使用,锚泊期间合理减少运行辅机(发电机)的数量,尽可能控制在1台;优先安排进港船舶靠泊至具备岸电设施的泊位,强制满足条件的船舶在靠泊期间使用岸电;按照单双号轮流出港的原则,加强渔船出港管控。
(三)面源管控措施。
1、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正面清单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市重点保障建设项目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和应急抢险、热力保障工程及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需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及省、市最新有关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相关要求,在做好扬尘防治、运输车辆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的前提下正常施工,但应合理规划工期,尽可能避开土石方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其他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等。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4、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湿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5、强化港口抑尘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做到道路无扬尘,同时停止易产尘散装物料(煤炭除外)的装卸作业。
6、严禁秸秆焚烧;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严禁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禁煤区内严禁燃烧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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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为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5起典型案例,现公开如下:一、邢台市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塑料制品、纸浆制造与造纸行业、沥青混合料搅拌站、有机化工、电子工业、汽修行业、通用行业等十个行业重污
日前,河北省公布《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河北省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市气象局、市大气办技术组联合会商,预计1月24日下午起,受弱南风、高湿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积累,衡水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据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官方微博,根据最新预测预报,受大范围区域重污染传输影响,2021年1月24至25日北京市将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预警措施于1月24日15时启动。预计26日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中国环境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预计1月19日至23日,河南省大部分区域湿度增加,逆温显著,且有区域间污染传输,河南省大部分区域可能将有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安阳、焦作、濮阳将出现3天重度污染过程和1天中或重度污染;洛阳、三门峡、南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了减排清单中的A级B级、引领性企业、民生保障类及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和应急减排措施。作为陕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要举措,清单明确了企业在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市气象局、市大气办技术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25日起,受高湿、逆温辐合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衡水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2月2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预测预报会商结果,预计12月21日至23日期间,淄博市空气质量将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淄博市于2020年12月20日22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2月21日0时0分由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请市重污染天气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河北交投发布消息,4月25日,河北交投集团所属智能科技公司在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举行了交投围场200MW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升压站开工仪式。该项目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拟使用围场镇、四合永镇地块,用地面积517.8137公顷。项目光伏直流侧安装容量为200.1714MWp,安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国能河北蠡县热电联产项目2×350MW机组桩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357,招标人为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64号),恢复河北锦汇售电有限公司、安平县建投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参与河北南部电力市场交易资格。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64号2024年4月25日,河北锦汇售电有限
4月2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推进方案文件提出,2024年试点先行,2024年,将启动一批具有丰富工商业屋顶、闲散空地资源和较好电力消纳能力的开发区,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中标公示,北京慧丰清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约为6626万元,服务期3年。服务内容包括城区主次道路、小街小巷、广场及开发区等人工机械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餐厨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除雪;作业范围内主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河北丰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河北电力交易平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受理注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河北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中标公告发布,北京慧丰清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6626.064315万元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HB2024038360010002二、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4日,河北黄骅城区环卫市场化中标公告发布,项目总额超亿元,由四家企业分别中标,其中河北冠非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20372969.26元中标一标段,黄骅市洁诚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35722528.74中标二标段,沧州渤海新区安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38686555.18中标三标段,河北安润科环境科技
4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4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广阳区8个供电所(营业站)2024年4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229316KAV。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4日,河北昌黎县城乡一体化农村垃圾治理全域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龙家店镇、葛条港乡、两山乡、十里铺乡、南区管理处、大蒲河镇)中标公告发布,河北昌润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2886.8832万元中标该项目,服务范围对龙家店镇、葛条港乡、两山乡、十里铺乡、南区管理处、大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4日,河北昌黎县城乡一体化农村垃圾治理全域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安山镇、新集镇、靖安镇、朱各庄镇)中标公告发布,城环服(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3157.8482万元中标该项目,服务范围对安山镇、新集镇、靖安镇、朱各庄镇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湿扫、洒水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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