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新疆克拉玛依发布《克拉玛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原则、工作机制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细化了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此外,还专门对石油石化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作出规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克拉玛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10月22日克拉玛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5日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城乡发展和产业布局,保障资金投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实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村民)委员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对煤炭过剩产能增量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实施监督管理;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推广与应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错峰生产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公路扬尘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公安部门对机动车报废、注销,以及施工渣土运输、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自然资源部门对露天矿山开采、储备土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施工扬尘,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保洁抑尘,以及城市集中供热排放、城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化使用农药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七)商务部门对加油站的油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煤炭、车用油品及添加剂的质量等实施监督管理;
(九)农业农村部门对秸秆、落叶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业生产、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渣土运输扬尘、露天焚烧秸秆落叶,以及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和露天烧烤食品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作出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第九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建设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大气环境监测、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等信息。
第十条工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不在园区的现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由发展和改革部门逐步引导入驻工业园区;尚未建立工业园的行政区,应当引导工业项目入驻工业聚集区。
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应当安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商有关部门确定本市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年向社会公布。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放浓度、排放达标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因故障或者检修暂停运行的,应当自停运开始时起十二小时内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启动手工监测,并在故障排除或者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运行。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将自动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发现排污单位废气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重点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露天焚烧、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祭祀烧纸等行为组织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从源头上防治大气污染。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逐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第十六条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在用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逐步改用清洁能源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从事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活动。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生产、储存、使用等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定期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防范环境风险。
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第十八条石油勘探、开发、储运等企业应当加强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采取下列措施减少大气污染:
(一)对石油开发作业产生的套管气和其他可燃性气体进行回收、处理;
(二)对联合站、接转站、计量站、注水站、钻井废液处理站、作业废液处理站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物料渗漏、溢流;
(三)油气集输采用密闭集输工艺的,按照规定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
(四)对原油储罐设置浮顶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油气无组织排放。
第十九条 石油化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体系,对生产装置密封点泄漏检测频率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应当研发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强可燃性气体的回收,防止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挥发性有机物造成大气污染。
第二十条 储油(气)库、加油(气)站、油气运输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定期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发现有机物泄漏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优先选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第二十二条 运输施工渣土、砂石料、灰浆、建筑垃圾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工地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采取防尘措施。
建成区内占地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网。
第二十四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五条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烧烤食品不得使用散煤作为燃料。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引导市民以文明低碳的方式,举办有关节庆、祭祀活动。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和祭祀烧纸的集中场地,促进市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烧纸,减少大气污染。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重庆积艺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重庆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渝财环〔2023〕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已调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库的大气污染防治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8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合计下达资金13335.2万元,其中包含:一、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下达资金。根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预下达补偿资金,2025年将根据2024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清算。二、监测能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1月6日印发《衢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7日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其中包含绩效引领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A级企业共计191家。关于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省生态环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12月16日印发《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详情如下: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涉及深圳市中油新田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等23个项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奋战四十天,打赢保卫战”。《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自11月22日至12月31日,为期40天,聚焦大气污染主要指标,强力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11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本规定适用于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推进建筑工程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原2021年1月9日印发的《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情如下: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公开征求《浙江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聚焦涉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为全力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绍兴全市各地各部门执法机构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公布第五批大气环境领域执法典型案例。一、越城区凤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8月27日发文,就《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天津市将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3日,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发布克拉玛依市支持绿色算力中心发展有关扶持政策(试行)。文件提出,支持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通过市场化渠道利用绿电,对完成新建或技改上电运营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使用绿电分别达到总用电量80%、50%及以上的,给予绿电补贴。对2024年内完成新建或技
1月17日23时18分,中国绿发新疆克拉玛依200MW光伏电站顺利完成并网,公司绿色能源产业迎来2025年“开门红”。项目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百口泉附近,总装机容量200兆瓦,采用650峰瓦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年平均上网电量3.42亿度,可供约16万户家庭全年使用。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准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投资克拉玛依”发布多条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其中包含6个光伏制造项目,预计总投资216.75亿元。详情如下:一、项目名称:12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行业类别:新能源预计总投资:109.25亿元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主要内容:建立12GWTOPCon高效光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6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发展改革委发布致全市各电力用户消费绿色电力倡议书,其中提到,鼓励广大电力用户了解并购买绿证,让电力消费更具绿色意义。详情如下:致全市各电力用户消费绿色电力倡议书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业用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30年前实现碳
11月22日,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2059.22992万元,单价0.68元/W。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东北
11月11日,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059.22992万元,单价0.68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572.629260万元,单价0.665元/W。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31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克拉玛依市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分别对加氢站、氢能源车辆购置和氢能源车辆运营等三方面进行资金支持。加氢站方面,对于在市域范围内投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预中标公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1610万元。该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工艺流程为“SNCR炉内脱硝+碳酸氢钠干粉喷射+半干法脱酸+熟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SCR脱硝”。招标内容和范围包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深能环保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205万。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规划容量为400吨/日,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深能环保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次高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预中标该项目,报价为2198万元,公示如下:
9月19日,新疆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规划容量为400吨/日,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同时项目协同处置市政污泥30t/d。当焚烧炉存在处理余量时,可协同处置枯枝等园林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