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进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修订了《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1年2月21日前反馈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以下简称科创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jp@sa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科创局,邮编100053,信封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国资委科创局
2021年1月20日
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落实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节约,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第五条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履行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贯彻落实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
(三)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奖惩制度,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四)组织或参与对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约谈;
(五)组织对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调研、交流、培训、宣传;
(六)开展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中央企业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集团层面的责任追究和督促整改。
第六条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二)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坚持企业责任主体。中央企业是本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把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二章分类管理
第七条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动态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所处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建筑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1.年耗能超过200 万吨标准煤;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中央企业前列;
3.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
(二)第二类企业。重点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
1.年耗能在10 万吨标准煤以上;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中央企业中等水平。
(三)第三类企业。除上述第一、二类以外的企业。
第八条国资委主管厅局根据企业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及时对企业类别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以专项通知的形式印发有关企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九条中央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境外生产经营活动也应严格遵守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十条中央企业应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制订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围绕主业有序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将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资金足额投入。
第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加强并购重组企业源头管理,把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尽职调查作为并购重组的前置程序。
第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对所属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风险点排查和隐患治理,防范环境污染事件。
第十四条中央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低碳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开展相关技术科研攻关。
第十五条中央企业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全员意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中央企业应积极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第十七条中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减少对生态环境扰动,积极开展生态修复。
第十八条中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工作,严格遵守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中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中央企业应自觉履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如实规范披露环境信息。
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应自觉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边督边改、督察问责和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或明确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负责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部专业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人员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匹配。
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应落实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加强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队伍建设。
第五章统计监测与报告
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建立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报送信息化系统。
第二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对各类能源消耗实行分级分类计量,合理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
第二十八条中央企业应依法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建立污染物排放和能耗监测系统。
第二十九条中央企业应严格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范的统计监测口径、范围、标准和方法,结合第三方检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确保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十条中央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相应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第三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制度。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分别按月度、季度、年度向国资委上报统计报表,并报送年度总结分析报告。
第三十二条中央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环境违法违规事件后,应按以下要求报告国资委:
(一)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事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上一级单位负责人报告,以后逐级报告至国资委,每级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 小时。
(二)发生环境违法违规事件被处以罚款且单笔罚款金额在50 万元以上的,应在当年年度总结分析报告中向国资委报告。
(三)发生环境违法违规事件被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行政拘留的,应在接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3 日内向国资委报告。
(四)未受到行政处罚,但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或省部级及以上(含省部级)主管部门作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中央企业应在接到报告后3 日内向国资委报告。
(五)中央企业应当将政府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违规事件的有关调查情况及批复及时报送国资委,并将整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告国资委。
第六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中央企业应依法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加强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六条中央企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中央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积极配合事件调查,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应对工作机制。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九条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第四十条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年度和任期、定量或定性考核。
第四十一条年度考核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统计数据严重不实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央企业应根据国家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任期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
第四十三条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任期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考核责任书中明确。
第四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在考核期末对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报送国资委。国资委对考核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十五条对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出成绩的,经国资委评定后对企业予以任期通报表扬。
第四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考核奖惩体系,结合国资委下达的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目标,逐级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国资委依据本办法制定《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细则》,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3 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8日,中广核和田洛浦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工仪式举行。项目总投资达5.34亿元,核心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划建设200MW/800MWh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自建的110kV升压站,随后由该升压站通过2回110kV线路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西藏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两项重要活动在西藏举行,多家电力央企参与其中。7月19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水电站坝址举行。据悉,中国电建董事长丁焰章、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南方电网董事长、三峡集团董事长
7月19日,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在拉萨市与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肖友才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交流。江毅、肖友才分别介绍了中国华电和拉萨市发展情况。双方围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共同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
日前,九江人大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将于2025年7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为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18日至19日在西藏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高质量实施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进各族人民福祉。在林芝,李强首先来到川藏铁路色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2项有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这2项标准,分别是《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公开征求《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
7月16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伟平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新征程上,三峡集团将聚焦大水电、新能源、生态环保等核心业务,打造行业标杆;将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系统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推动
湖北省环保产业协会近日正式发布了《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武汉环能德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建环能华中公司)凭借突出成果,在技术与项目领域双双入选。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技术”成功入选实用技术名录。项目方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长株潭地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洞庭湖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5%。到20
7月14日,苏伊士及合作伙伴1与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签署总投资约1.7亿元人民币的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年处理规模达3万吨(一期)的有机溶剂循环利用项目,将在未来30年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提供危废回收解决方案。区委书记、长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江夏,区委副书记、区长戴明,长寿经济技
7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海域集中开发海上风电,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即墨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谋划储备远海漂浮式光伏项目,力争203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
2025年7月19日,宣城市开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宣城开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达成战略采购协议。根据协议,宣城开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将向华晟采购总计500MW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组件,用于满足宣城市本地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需求。此次采购的500MW异质结组件代表
7月18日,广东德庆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培育低碳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无碳技术与装备,以及热电联产、化工、陶瓷
7月15日,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公司”)与重庆德和环保公司(以下简称“德和环保”)就危废处置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并完成签约仪式。华新水泥副总裁杜平、王加军,重庆基地副主任兼涪陵公司执行总经理卢亚明、重庆基地主任盛建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向明、AFR运营总监张宏欣
日前,九江人大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将于2025年7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为进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包括节能降碳改造、锂离子电池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等,《目录》统一适用于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及股票发行、新三板挂牌及股
7月9日上午,甘肃咨询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在兰州揭牌成立。甘肃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成广平,甘肃工程咨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佩峰共同为公司揭牌,标志着集团在服务国家生态战略、深化国企改革、优化产业布局上迈出坚实一步。揭牌仪式由集团总经理、董事陈一夫主持。集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出席
展会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月30日展会场馆: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承办单位:海德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宁波嘉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展会介绍生态环境与水科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助力加快我国先进环
2025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第七条和第八条关于“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进农民福祉”强调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中小型水源保障工程建
7月8日,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各用电单位主动参与绿电交易,对2025年1月1日后购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电力交易用户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区年度补贴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为了持续提高绿电使用量和消费占比,促进北京市怀柔区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7月8日,怀柔区发改委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对2025年1月1日后购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
7月3日,广州水投集团与彭永臻院士团队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广州水投净水公司沥滘净水厂举行。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明,彭永臻院士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仪式。签约仪式前,彭永臻院士领衔的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团队实地考察了沥滘净水厂地下生产区域、地面一期生物反应池、
近日,以“共筑绿色算力大生态共创人工智能新未来”为主题的2025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开幕。会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绿色算力发展研究报告(2025年)》,揭示我国算力产业正以“绿”为底,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数据显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凭借自然禀赋与技术创新,成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2024年度中央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考核结果,中国华能获评A级,在中央企业中排名第13位,创集团公司该项考核排名历史最好成绩。自国务院国资委实施改革考核以来,集团公司已连续4年获评A级。2024年,中国华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
7月21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主持召开上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全面总结、深刻分析上半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形势研判应对,攻坚克难、善作善成,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会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怎么干?这次会议提出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崇德向善的
砥砺奋进的十年系列报道之六——改革攻坚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重组成立的首家能源央企,国家电投因改革而生、应改革而兴。十年来,国家电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全面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和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扎实推
7月20日,国资央企助力西藏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拉萨举行,16家中央企业与西藏自治区签署75个产业项目投资协议,产业项目主要集中于西藏最急需的清洁能源、绿色矿产、电力通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参加会议。在藏期间,邹磊赴西藏公司调研,现场察看了西藏公司生产办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营业绩稳中有进,连续21年和7个任期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投运陇东—山东特高压等一批重点工程,充分释放电网在保供电、扩投资、促转型等方面的价值;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特高压直流、省间清洁能源、省
7月19日、20日两场重要活动在西藏大地陆续举行。19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举行。2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拉萨召开国资央企助力西藏高质量发展推进会。7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开工仪式,并宣布工程正式开工,根据央视视频画面显示,有多位电力央企董事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西藏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两项重要活动在西藏举行,多家电力央企参与其中。7月19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水电站坝址举行。据悉,中国电建董事长丁焰章、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南方电网董事长、三峡集团董事长
7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2024年度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上榜。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体系、健全激励机制、打造人才高地,
想象一下,在2780000种方案中,选择唯一一个最优解,有多难?近期,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通过了4轮次调电试运行和8轮次结算试运行,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它以区域为主体,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地,市场注册主体数量已超过22万个,涵盖煤电、核电、新能源、水电、气电等全部类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