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简称“原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23日前反馈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以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减少污泥二次污染,促进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2016年6月23日,市政府印发“原规定”,当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原规定”初步构建了污泥处置管理体系,规范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了由污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在“十三五”期间,东莞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一批污水处理厂进行新改扩建工程,并兴建了一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和规模也成倍增长。在此期间,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政策。为了作好污泥处理处置衔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对“原规定”进行相应的修订,增设多重“防火墙”,进一步筑牢污泥处理处置防线。
其中,相对于“原规定”,“新规定”对污泥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呈现了三大方面的变化。
一是强调24小时内清运。“新规定”要求,污泥产生单位应科学预判污泥产生量,合理规划排泥时间,并提前与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单位做好收运污泥的工作衔接。污泥运输单位负责调配运输车辆,确保各贮存点的污泥在24小时内(含法定节假日)清运,即做到污泥“日清日毕”。
二是增加“修复和治理”条款。“新规定”提出,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进行修复和治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二次利用或随意倾倒抛洒。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新规定”不仅全程监管污泥处理处置,还将泥质等副产品也纳入监管范畴。要求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建立健全泥质及污泥处理处置副产品检测和检验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泥及污泥处理处置副产品的含水率、重金属等指标进行检测、跟踪、记录。检测报告由企业自行存档,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并于每季度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公告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促进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对《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积极参与。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3月23日(7个工作日)前反馈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邮编:523000)
电话:0769-23391035
邮箱:hbscglk@163.com
附件:《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促进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的处理、处置管理,包括污泥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污泥是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污泥,不包括格栅栅渣、浮渣和沉砂池沉砂。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污泥产生单位是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污泥处理单位是指对污泥进行浓缩、调质、污泥脱水及稳定等一系列的过程,通过合格的污泥处理流程,使污泥达到减量化、稳定化的单位;污泥处置单位是指通过污泥堆肥、污泥焚烧、建材利用等各类方式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的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是指依法从事污泥运输的单位。
第五条污泥的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保障污泥泥质符合国家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要求。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鼓励符合国家要求、技术可行的多种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污泥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污泥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七条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对各自承担的污泥处理处置环节负责,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污泥进行处理或处置;不能自行处理或处置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八条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建立污泥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制度、污泥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污染物监测计划;应当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设置专门的监控部门或专职人员,确保污泥安全、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因污泥引发环境事故。
第九条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将污泥污染环境防治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污泥处理、处置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十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事污泥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归档。
第十一条污泥产生单位应提前协调其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作为污泥应急出路,避免因原有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出现检修、事故等异常情况时,污泥无法及时外运。
第十二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进行修复和治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二次利用或随意倾倒抛洒。
第十三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执行污泥转移计划报批制度、联单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
第十四条污泥产生单位向市外转移污泥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受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在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并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第十五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处置单位和污泥其它接收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情形发生:
(一)未使用专用容器、包装物贮存污泥或贮存的污泥裸露的;
(二)丢失污泥的;
(三)将未经处置的污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或者交给污泥处置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理的;
(四)运输、处理、处置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污泥扬散、流失、渗漏、散落的;
(五)在污泥处置地点外抛弃、填埋污泥的;
(六)其他未尽情形导致污泥量发生改变的。
发生污泥扬散、流失、渗漏、散落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时,相关责任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污泥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防止安全事故 发生。
第三章 污泥贮存和运输
第十七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污泥临时贮存能力,并采取措施确保污泥贮存不产生环境危害。
第十八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避免生活垃圾、金属工具制品等其它异物进入污泥,确保产生的污泥泥质符合国家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并由污泥运输单位指导污泥产生单位设置统一规范的污泥收集容器。
第十九条运输污泥应当使用防水、防渗漏、防遗撒,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专用车辆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运输,并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工具应具有明显标识。运输单位应对运输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禁止停靠(特殊情况除外,如长途运输、车辆突发故障等)和中转,防止二次污染。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第二十条污泥产生单位应科学预判污泥产生量,合理规划排泥时间,并提前与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单位做好收运污泥的工作衔接。污泥运输单位负责调配运输车辆,确保各贮存点的污泥在24小时内(含法定节假日)清运。
污泥运输单位运输污泥的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路线应避开人群密集区,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禁车辆停放在人群密集区。同时,收运污泥应遵循“一车一运”的原则,以确保污泥计量的准确、可靠。
第二十一条污泥产生单位在转移污泥前,应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批污泥转移计划,并申领生活污泥转移联单。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第二十二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如实按要求填写污泥转移联单,并加盖公章。联单一式五联,随台账定期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对存在弄虚作假、非法转移、擅自处置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应严厉问责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运输污泥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照一车(次)一卡,由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运输单位的交、接人员填写并签字。
第二十四条运输污泥的专用车辆,应当在污泥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清洁,妥善处理清洁产生的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在指定场所外清洗污泥运输车辆。
第二十五条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计量设施,对转移的污泥逐车过磅计量登记,按月汇总。计量设施应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以监控其计量和车辆进出厂情况。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为五年。
污泥产生单位有权对污泥运输车辆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可派员跟车到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查看污泥计量情况。
第四章 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第二十六条污泥处理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每月10日前向污泥产生地、处理地和处置地的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十七条从事污泥处理处置活动的单位,依照国家规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选择的处理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符合相关要求并经环保验收合格,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二)配备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污泥贮存、处理、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三)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规定;
(四)从事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需经专业培训;配备(委托)负责污泥处理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五)建立保证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禁止污泥处置单位超处置能力接收污泥。
第二十九条污泥处置费按特许经营协议或其他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泥处理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污泥的产生、贮存、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泥处理处置数量、污泥处理处置达标情况及污泥处置后最终残留物去向进行监督。
(二)市水务部门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相互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发现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三)财政部门按程序对污泥处置费进行拨付。
第三十一条发现违规、违法从事污泥处理处置活动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三条污泥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于每年3月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上年度污泥环境管理报告书。污泥环境管理报告书应当包括企业经营状况、污泥处置管理情况、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污泥管理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泥质及污泥处理处置副产品检测和检验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泥及污泥处理处置副产品的含水率、重金属等指标进行检测、跟踪、记录。检测报告由企业自行存档,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并于每季度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污泥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臭气排放及厂区边界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由企业自行存档,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并于每季度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级政策性调整,以调整后的国家、省、市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本规定通过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编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河北中捷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单位: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格:设计费1850000元,工程费经评审后的金额的99.55%。招标人中捷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公开资料显示,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中捷污水处理厂
阳江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落实好督察整改作为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
5月7日,河北石家庄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B包(二次)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733.3333万元,最高限价260元/吨,详情如下:项目概况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B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cn)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
4月30日,江西九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标改造项目EPC(勘察、检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15049.04万元,招标人九江环优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大项:一是永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新增4.0万立方米/天处理规模(分期建设),包括污水预处理设
5月6日,江苏宿城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0799281.27元。招标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5月6日,山西汾河流域(稷山段)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次公开招标,财政评审审定金额67355724.88元,项目规模:新建1座20000m3/d人工湿地。招标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汾河流域(稷山段)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汾河流域(稷山段)污水处
5月6日,北京漷县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671.9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规模、设备规模1万立方米/日,建筑物、构筑物土建规模2万立方米/日,合同估算价15655.77万元。招标人北京通州城市建设运
5月1日,陕西西安临潼开发区绿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投资总额135315100元,招标人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容改造,增加污水处理能力,在现有1万m3/d基础上进行扩容,扩容后处理规模为3.5万m3/d。主要工作内容
5月3日,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集团宣布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3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进入商业运营,合计设计处理规模16万吨/日;河南省1个污泥项目签署补充协议,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16万吨项目进入商业运营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项目三期一阶段(平湖污水项目)追溯自2023年3月23日
5月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提到加快绿色化改造。聚焦煤电、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到2025年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安徽怀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怀宁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招标人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标
5月8日,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原沃特凯尔化学品(宿迁)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450万元,最高限价为单价为2800元/吨,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原沃特凯尔化学品(宿迁)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JSZC-321311-HONG-G2024-000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应
5月7日,河北石家庄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B包(二次)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733.3333万元,最高限价260元/吨,详情如下:项目概况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B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cn)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
项目概况界首市2024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2024FS0041项目名称:界首市2024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秦皇岛抚宁区2024年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发布,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207万元中标,服务范围对抚宁区污水处理厂年产约1.5万吨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HB2024043350010003二、项目名称:2024年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759万元,单价330元/吨。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3日,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成交公告发布,连云港特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175元中标采购包1,江苏彩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160元中标采购包2。项目服务范围是东海县范围内3座城市及1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暂行处置污泥约0.6万吨,根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2日,江苏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380万元(采购包1:260万元;采购包2:120万元),单价限价均为210元/吨,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JSZC-320382-GXZB-G2024-000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18日,江苏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项目预算总价700万元,单价3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JSZC-321200-TZZC-G2024-000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17日,山东潍坊昌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第九期)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山东天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225元/吨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SDGP370725000202402000020进场交易登记号:ZFCG-CL-2024-0019二、项目名称:昌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第九期)三、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16日,2024年南京浦口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中标公告发布,淮安玖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352元/吨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JSHY-G2024-0078二、项目名称:2024年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
2024年3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攀枝花市部分县(区)生活污水收集不全、处理不到位,生活污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一、基本情况攀枝花市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是万里长江上游第一城。截至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121.8万,城镇化率70.78%,居全省第二。《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
苏伊士与东莞水务集团签署一项合同,由苏伊士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为东莞市建设一座大型污泥单独焚烧处置设施。该设施将采用先进技术,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000吨市政污泥,可为全市50余座污水处理厂提供服务,使其成为全球同类型污泥处置设施中规模最大的项目之一。项目预计于两年半后投入
5月7日,东莞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东莞市日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262元/吨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441900006-2024-00106二、项目名称: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29日,东莞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335.5元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441900036-2024-00119二、项目名称: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服务类(广东东实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东莞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总中标金额超2亿,其中东莞市丰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莞市东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片区一,中标金额8637.107488万元,广东煜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片区二,中标金额12265.682445万元。详情如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项目预算金额5452万元,中标供应商分别为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垃圾处理单价分别为:187元/吨、186.38元/吨。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441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项目预算金额5452万元,中标供应商分别为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垃圾处理单价分别为:187元/吨、186.38元/吨。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441
4月15日,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开幕。展会期间,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邢文聚一行到访锦浪科技Solis展台参观交流,共同探讨全球贸易新机遇。展会上,锦浪科技Solis带来了面向不同场景的多款新品,包括面向工商业场景的三相高压储能逆变器,系列户用储能逆变器,以及大型地面逆变器。邢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15日,广东东莞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578.16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8日,广东东莞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约736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东莞市利源有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24-2025年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0.14元/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示如下: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广东东莞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总预算金额为2.0956476005亿元,项目分为拆分为两个合同包,预算分别为86,767,786.24元和122,796,973.81元,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