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江苏省编制了《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期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讲评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三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我厅编制了《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期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讲评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联系,联系人:高虹,025-86266085,邮箱zrc@jshb.gov.cn。
附件: 1.《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2.《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期评估管理办法》
3.《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讲评方案》
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确保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苏环办〔2019〕56 号)《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63 号)《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以及国家及省级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定义】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是指获得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支持的工程项目。试点工程涉及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徐州市贾汪区、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内容包括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
第三条 【总体要求】试点工程应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应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及其内在规律,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科学、法律、政策、经济和公众参与等手段,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织架构】省级及试点工程相关市、县(区)分别成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五条 【省级责任】省级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程总体推进的相关措施和配套的有关政策机制,审议相关设区市、县(区)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督查各阶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省直相关成员单位按行业类别负责指导设区市、县(区)编制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对接扶持、项目技术指导及跟踪管理。
第六条 【地方责任】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试点工程第一责任主体,对本辖区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负总责。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统筹本辖区工程建设内容总体推进,对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多管齐下促进项目按计划落实。负责协调跨行政区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牵头单位责任】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按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的管理、立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将具体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时间。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做好项目预算和变更的监督。
第八条 【社会参与和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宣传教育,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试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信息、审批程序、审查标准、审查时限、审批进度等,接受监督。
第三章 工程实施与管护
第九条 【施工管理】依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及年度计划,实施试点工程的单位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加强试点工程实施的全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跟踪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十条 【后期管护】结合实际建立后期管护制度。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生态保护目标和标准,做好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加强对生态系统演替过程的跟踪管护,严格控制不当的人为干扰,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完整,提升生态系统服务。积极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护机制,通过签订
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和义务,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经费,确保工程发挥长期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利用。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实施方案的,应坚持工程目标不降低原则,经所在县(市、区)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试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等过程资料,技术成果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真实、准确。主要技术成果包括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工程设计、施工的相关材料,验收报告等,监测监管、风险管控、绩效管理和适应性管理的相关资料等,以及过程中调查资料、图件等基础资料及数据库。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资金拨付】试点工程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配套资金】设区市、区(县)要有效整合和统筹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各类资金,保障试点工程配套资金落实,积极创新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试点工程的投入力度。
第十五条 【核算管理】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五章 工程调度评估及验收
第十六条 【例行调度】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开展例行调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展。试点地区应按要求填写并上报“一图两表”(工程总体布局图、项目进展情况表、项目资金情况表)。
第十七条 【工程验收】建立竣工验收制度。按照“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子项目完工后,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要求,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约束性和引导性目标、绩效指标以及工程建设内容等,结合监测评估情况,及时组织财务、生态环境、工程、动植物、土壤、林业、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土地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开展竣工验收。全部工程子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资金筹措、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八条 【评估考核】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工程整体验收后,要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评估考核,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以及工程实施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等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文件解释】本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地方办法】设区市、县(市)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参照执行】中央财政下达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无专项管理办法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期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和规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苏环办〔2019〕56 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19〕23 号)《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资环〔2020〕2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江苏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0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中期评估原则和依据
第二条 中期评估应坚持实事求是、系统全面、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原则。
实事求是。中期评估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要求,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试点工程的情况,全面评估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国家及省相关生态保护修复最新要求,更新评估理念,完善评估方式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公开透明。中期评估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中期评估的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相关规章、制度、办法、指南和文件。
(二)国家、省级下达的工程资金、绩效目标等文件。
(三)设区市、县(区)制定的推进本辖区内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方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文件。
(四)项目工程管理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
(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中期评估的主要评估对象为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应包括纳入方案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五条 试点地区应根据相关要求委托专家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并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六条 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再评价,重点评价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四章 评估内容和应用
第七条 中期评估事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
(二)工程进展情况;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情况;
(四)目标完成情况;
(五)主要成效与经验;
(六)存在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八条 中期评估重点为资金绩效评价,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从项目决策(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过程(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率)、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对实施方案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加强中期评估结果应用,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省级主管部门安排后续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省级专项资金提供依据及参考,也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程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五章 责任和追究
第十条 相关工作人员在评估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根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讲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和规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增强工程实施综合成效,增进省级主管部门与试点地区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并给予帮助指导,特制定《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讲评方案》。
一、工作背景
根据《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苏环办〔2019〕56 号)《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0 年第 63号令)《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19〕23 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的函(苏环函〔2020〕134 号)》等有关规定,对试点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讲评。
二、讲评对象
针对试点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讲评,包括试点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期评估报告》、“一图两表”(工程布局图、项目进展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讲评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
(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五)其他相关资料。
四、讲评重点
(一)项目决策及实施方面
1、项目实际实施内容是否符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有无与方案存在明显出入;
2、项目前期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立项程序是否规范;
3、项目进度是否符合时间节点要求,有无严重滞后问题;
4、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有合理性、明确性;
5、项目组织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有效。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拼盘情况是否合理,省级资金分配是否过于集中、要素是否过于单一;
3、省级专项资金拨付项目内容是否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主题相符合;
4、省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拨付进度,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分别为多少,是否存在资金到位率偏低、预算执行率偏低等问题;
5、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筹措渠道不畅、缺口较大等问题;
6、项目的成本节约率多少,即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
(三)产出及效益方面
1、项目的实际完成率多少,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
2、项目的质量达标率多少,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
3、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如何;
4、公众满意度如何,是否能让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四)问题及经验总结方面
1、存在问题总结是否到位,是否对问题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是否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2、有无开展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亮点总结,是否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全省生态保护修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讲评形式
可采取现场讲评、视频会议、工作群交流等多种方式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重庆市财政局12月3日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冶理资金预算,本次下达资金1.52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冶理资金预算的通知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为提高预算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9日印发《张家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结合生态修复工作实际,按照上下衔接、充分结合、简明适用、落地传导的原则,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共15项,包括生态质量类9项和修复治理类6项,涵盖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任务。[$NewPage$]
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湖南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坚持系统观念和综合治理
中国政府网9月25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其中提出: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积极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等绿色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2024年9月15日)
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共计12999万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06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44号)
8月15日,我们迎来2024年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在祖国大地上生根、开花。万里河山,生机盎然。绿色发展正在提速,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经由2024年7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30日发布,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草案共7章70条,分为总则、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及附则。其中加强
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资源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成都举行。四川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明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罗智波出席揭牌仪式,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江涛致辞。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致力于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岩土工程等领域技术支撑,
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名录,确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适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共5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云南省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有关专项规划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林草局下达云南省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近日,财政部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本次下达48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十四五”期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
近日,财政部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本次下达48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十四五”期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落实习近
5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公告,原则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中提到到2035年,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63.0亿立方米,严格用水强度管理;筑牢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塔里木河等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天然林
5月7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中国能建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清会谈,双方围绕生态环保、新能源等领域深化合作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杨贞武对徐清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业务情况及发展方向。他表示,双方合作基础良好,合作空间广阔
据新华社电记者22日从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政府在山东临沂举办的“世界地球日”主场活动上获悉,2016年我国启动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已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据了解,“山水工程”分布在“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格局范围内,涉及长江流域
4月9日,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临汾)施工(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055.1221万元。项目包括7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共计21个子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草地生态系统恢
2月26日,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一行到国家林草局规划院开展座谈,双方围绕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深入交流。会上,长江集团表示,规划院是我国林草资源调查和荒漠化监测、林草工程规划咨询等领域的“国家队”,是林草事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级智库,双方应加强多方面合作。规划院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湖南省首次出台市场化方式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6月19日,财政部官网对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宁夏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入选。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选拔结果公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江苏省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名单》正式出炉,江苏共安排实施项目220个、储备项目45个,年度拟投资5670亿元。其中,产业项目180个、创新载体项目5个、民生保障项目6个、生态环保项目7个、基础设施项目22个。其中包含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基础设施提升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月12日,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作出通知,详情如下: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三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5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2025年市场经营主体入市工作提示,截至当前,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的存量电力用户,已有11.3万家完成2025年入市。据显示,2025年零售、批发市场电力用户入市于12月12日17:00截止。交易中心根据已生效的入市业务,滚动更新售电公司、一类用户、新能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常州市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由常州市新能源集团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联合发起,整合微电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展示、联络、交流、合作的市级统一平台,为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范式提供有效支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兴庄及闵桥储能系统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3.5MW/7MWh含电池簇/PCS/EMS/BMS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8.192万元,折合单价0.539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芜湖楚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80
有效促进各方党组织、党员在党建、党性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设备部党支部、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党支部、电科院输变电技术中心党总支在物资公司召开三方党建结对总结会,大力构建资源共享、支部共建、优势互补的党建工作思路,助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不断蓄能。国
最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发布关于命名原创技术策源地科技示范工程(第二批)的通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多源换相换流器(SLCC)的直流输电技术科技示范工程(江苏扬州~镇江直流输电二期工程)”等5项工程成功获得命名,数量在该批次中位居国网首位。近年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
最近,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试点项目——首个近零碳港口微电网在江苏连云港建成,包含共16套总容量3.62万千伏安的港口岸电系统、1座重卡换电站及7台160千瓦直流充电桩等充换电设备,这些设备与发用电设备共同形成港口智能微电网整体解决方案,为我国零碳港口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智能
12月2日,鹰普中国区总部储能电站投入运营,电站位于江苏无锡,规模20MW/40MWh。该项目由长江电力集团旗下的三峡电能负责投资运营,采日能源为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包括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和能源数智化运营服务等,未来通过绿电交易、节能技改为客户打造苏南标杆零碳示范工厂。这座储能电站坐落
12月4日,江苏发改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对于新能源2025年入市的安排如下:1、集中式光伏、风电1)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2)不参加绿电交易的集中式光伏、风电全年保量保价发电小时数分别
11月20日,江苏±200千伏扬州—镇江直流输电二期线路工程(淮安—镇江线路工程)首基基础施工试点在镇江举行,标志着扬镇直流二期工程正式开工。扬镇直流工程是我国首个交流输电改直流输电工程,也是高压交直流混联系统方案应用的示范工程。扬镇直流一期工程已于4月建成投运,每年可向苏南地区输送约20
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29日,江苏镇江发改委就《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发展目标指出,到2027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约230万千瓦。其中电网侧储能方面,到2025年,全市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力争达到2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力争达到40万千瓦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4日,江苏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5年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相关规定。其中文件指出,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并参与市场交易。具体光伏风电方面表示:1、集中式光伏、风电方面◆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