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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7-14 16:12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黑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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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508.24万元,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7764.94万元。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Z-JGG-2021245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已由林发改发【2020】3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林甸县四季青镇万发村;

2.3建设内容:采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包括垃圾进料系统、辅助燃料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供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建筑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508.24万元,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7764.94万元;

2.5设计部分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备案审核;

施工部分计划工期:2021年08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总工期503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的项目人员要求:

3.2.1设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3.2.2施工部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三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以承担环保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牵头方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15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5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汉水路379号);

6.3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59-2627707

招标人: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林甸县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83466475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B座23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7591845

邮箱:hljrongz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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