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烟气脱硝政策正文

关于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2021-08-23 08:31来源:江苏发改委关键词: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南京钢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135号)规定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部分差别化电价的函》(苏环便函〔2021〕1005号),现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已完成“清洁运输”改造和评估监测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项目的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超低排放查看更多>差别化电价查看更多>南京钢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