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浙江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严格标准、重点保障、差异化监管、激励守法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活动。
第二章管理程序
第四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正面清单的纳入、移出、公示、发布等具体管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对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接受正面清单备案。
第五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积极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拟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名单。鼓励、支持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企业自查认为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条件的,可向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申请。
第六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日常监管对拟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提出纳入管理申请的企业是否符合纳入条件开展现场检查。
第七条经查符合纳入条件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意见。
第八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1月1日前发布正面清单,发布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日(工作日,下同),并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正面清单公示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名称;
(二)单位地址;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所属行业;
(五)排污许可证编号或排污登记编号;
(六)重点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因子;
(七)正面清单类型与有效期。
第九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并于3日内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第十条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正面清单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
第十一条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的正面清单的纳入和移出条件、管理措施、监管方式等由设区市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特殊时期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二)环境信用为“B”及以上等级;
(三)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两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五)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等的有关规定。
近五年发生过恶意偷排(含倾倒固体废物)、篡改台账记录、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第十三条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将其移出正面清单,予以公示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其他应当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第四章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正面清单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执法任务与计划,并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
第十五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以下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对正面清单企业应当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应当以污染源在线监控、用水用电监控、卫星遥感、查阅企业公开信息等非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
(二)对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应当先由企业自查,限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经综合审核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经本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同意后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三)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需要开展帮扶指导,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
第十六条正面清单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一)涉嫌环境违法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或者上级交办环境问题线索的;
(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其他确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的情形。
第十七条对正面清单企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正面清单企业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者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正面清单企业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正面清单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同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九条在移动执法等信息系统中设置正面清单工作选项,实现非现场执法检查过程、减免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第二十一条省生态环境厅发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正面清单管理工作不落实、在正面清单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对正面清单企业监管失察等情形的,将予以通报。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开展正面清单工作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海洋绿色能源综合利用,构建“风光储”新能源开发体系。原文如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5—2027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1月14日,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提出6项整改措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其中包含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家企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
据北极星氢能完不完全统计,2024年三季度国家及各地方共计发布氢能政策37条,涉及16个省/市/自治区,详情如下:国家8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据北极星氢能网梳理,氢能产业相关行业标准共计22项,包含20项制定计划和2项修订计划。8月20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其中包含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家企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共计11家企业,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
生态环境部9月14日发布《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了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等4方面任务。支持绿色发展。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绿色
9月3日,国能福州公司成功入选2024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免检”资质。该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水平,连续两年获评集团“安全环保评级一级企业
湖南省司法厅就《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16日,德清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县域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更新项目项目招标变更计划。公告显示,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2965.0万元,拟对县域范围内新市、雷甸、禹越、高新区等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造更新原有设备130余套(台)、污水泵站约74座。主要建设内容:1、更新改造污水处理厂
6月18日,北京电力交易平台发布7-9月河南送浙江多月省间外送交易预成交结果,浙江申购的2.15亿千瓦时电量需求全部成交,届时将增加浙江夏季晚峰部分时段最大电力50万千瓦。用电数据显示,1-5月浙江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4%,最大用电负荷同比增长6.3%,经济发展韧性凸显。当前已进入迎峰度夏阶段,结
展会主题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活动亮点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国家权威部门指导策划全国省级监测协会协同举办全国省市体制内外专业观众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基本信息展会时间:2025年11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31个地方2025年5月的发电量数据,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1、北京市2025年5月,北京市总发电量2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其中,火电发电量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水力发电量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9%;风力发电量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太阳能发电量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浙江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家虚拟电厂的注册申请,1家虚拟电厂已通过电子资料形式检查和纸质资料核对,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
近日,吉林省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申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全省首个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与CCER开发项目框架协议,标志着延边州碳排放交易工作迈出关键一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浙江申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仪式上相关人员分享了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9日消息,浙北最大光储充一体化公交充电站并网运行。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公交总站光储充一体化公交充电站正式并网运行。该公交充电站是浙北地区最大的集光伏发电、储能与充电于一体的智能公交充电站,总功率3300千瓦,可同时满足64辆公交车充电需求。充电站屋顶光伏总装机容量420千
根据权威报道,光伏电站火灾案例中,直流电弧引发的火灾占比较大,成为光伏电站火灾的“带头大哥”。光伏电站直流电弧故障是一种时常发生、隐蔽性强、具有发展性、可以引起灾难性后果的“顽疾”。本文着重分析直流电弧火灾的主要类型,及国内外对相关内容的主要规范要求。在光伏电站中,直流电弧的产生
截至6月11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今年通过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购电5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占全国成交量四成以上,有力保障了浙江省电力可靠供应。5月末,随着汛期到来,我国西南地区水资源进入丰沛期,水电发电量大幅提升。国网浙江电力提前谋划部署,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充分利用省间输电通道
近日,采日能源成功助力浙江省用户侧储能项目接入省级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此举标志着采日能源已具备接入省级平台的技术条件,未来可助力更多储能项目完成接入并网工作。政策引导,统一接入势在必行2024年12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加强储能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6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合计补助419005万元,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通知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