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浙江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严格标准、重点保障、差异化监管、激励守法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活动。
第二章管理程序
第四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正面清单的纳入、移出、公示、发布等具体管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对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接受正面清单备案。
第五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积极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拟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名单。鼓励、支持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企业自查认为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条件的,可向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申请。
第六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日常监管对拟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提出纳入管理申请的企业是否符合纳入条件开展现场检查。
第七条经查符合纳入条件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意见。
第八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1月1日前发布正面清单,发布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日(工作日,下同),并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正面清单公示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名称;
(二)单位地址;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所属行业;
(五)排污许可证编号或排污登记编号;
(六)重点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因子;
(七)正面清单类型与有效期。
第九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并于3日内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第十条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正面清单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
第十一条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的正面清单的纳入和移出条件、管理措施、监管方式等由设区市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特殊时期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二)环境信用为“B”及以上等级;
(三)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两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五)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等的有关规定。
近五年发生过恶意偷排(含倾倒固体废物)、篡改台账记录、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第十三条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将其移出正面清单,予以公示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其他应当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第四章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正面清单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执法任务与计划,并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
第十五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以下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对正面清单企业应当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应当以污染源在线监控、用水用电监控、卫星遥感、查阅企业公开信息等非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
(二)对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应当先由企业自查,限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经综合审核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经本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同意后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三)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需要开展帮扶指导,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
第十六条正面清单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一)涉嫌环境违法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或者上级交办环境问题线索的;
(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其他确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的情形。
第十七条对正面清单企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正面清单企业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者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正面清单企业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正面清单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同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九条在移动执法等信息系统中设置正面清单工作选项,实现非现场执法检查过程、减免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第二十一条省生态环境厅发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正面清单管理工作不落实、在正面清单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对正面清单企业监管失察等情形的,将予以通报。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开展正面清单工作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绿色化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国际规则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
准确把握有利条件和战略任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博大精深,是习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海洋绿色能源综合利用,构建“风光储”新能源开发体系。原文如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5—2027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1月14日,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提出6项整改措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绿色化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国际规则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其中包含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家企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共计11家企业,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
生态环境部9月14日发布《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了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等4方面任务。支持绿色发展。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绿色
9月3日,国能福州公司成功入选2024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免检”资质。该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水平,连续两年获评集团“安全环保评级一级企业
第六章非化石能源发展本章作者伍梦尧(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总体发展概况01非化石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长主要力量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2024年度发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十四五”规划把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加上大型LNG运输船全球领先;全球第一座第四代核电站石岛湾基地投入商业运行。“用能”更
7月8日,以“融杭兴虞,智绘未来”为主题的2025上虞发展大会暨“杭州#x30FB;上虞周”主旨大会在杭州隆重召开。作为本次大会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浙江三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径科技”)与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正式签署“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系统研发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一期投资1.54亿元,标志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十四五”规划把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加上大型LNG运输船全球领先;全球第一座第四代核电站石岛湾基地投入商业运行。“用能”更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从多维度明确发展方向。政策要求结合地方经济、新能源汽车推广及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核心,科学布局大功率充电设施;省级部门需联合制定发展目标与专项规划,优先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计划,对重大节假日利
2025年4月份,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布了《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和《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方案》两份征求意见稿,同时配套发布了浙江虚拟电厂注册的相关规则。(来源: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这代表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在浙江的落地细则的
日前,百川畅银披露签署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根据公告,2023年9月,百川畅银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在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年产4GW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14亿元,建设8条高效
7月4日,中国核电发布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根据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核电核电控股在运机组26台,装机容量2,500.00万千瓦,其中,秦山核电秦二厂2号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于近日获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批复,机组容量由67.00万千瓦变更为70.80万千瓦;控股在建及核准待建机组
2025年7月2日,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在山东烟台举办第五届海上风电创新发展大会,大会以“逐风深蓝创新赋能”为主题,邀请来自行业主管部门、高端智库、科研院校、领军企业以及重大项目的相关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创新发展之路,擘画海上风电的未来蓝图。会议期间,上海电力大学法学副教授
7月7日,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3、4号电除尘器电源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815万。同日,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还中标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电除尘器配件设备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中标价268万元。
近来备受关注的虚拟电厂究竟有何“实”力?(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曲艺)看向需求侧。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x2014;2027年)》提出,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在2024#x2014;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