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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有创新才是“碳中和”的破局之道?

2021-08-30 08:59来源:雷锋网关键词:碳中和碳达峰温室气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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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有多么重要?“碳中和”中的碳,是指二氧化碳还是温室气体

2030年之前碳达峰,2035年温室气体稳中有降,2060年前实现温室气体中和,这些目标又将如何实现?

近日,在恒生电子主办的“当金融遇上碳中和”2021碳中和研讨会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李俊峰就碳中和方面的知识和实现思路,做了一些科普和分享。

李俊峰在本次研讨会上表示 : “ 创新是解决碳达峰、碳中和问题的关键,碳中和本身也是一场科技创新的竞赛。我们需要创新驱动解决发展转型问题,通过新的技术、新的公司、新的产品降低‘绿色溢价’,同时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适应‘绿色溢价’。”

以下为李俊峰的演讲全文,雷锋网在不改变原意的基础上进行了编辑:

(一)“碳中和”是规范全球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气候变化问题是个科学问题,应对气候变化是个政治决策问题。

碳中和是政治决策的过程,所以是个政治共识,不是科学的共识,从科学变化到政治共识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从18世纪、19世纪就开始研究碳中和这个问题了,一直到2015年《巴黎协定》达成目标,就是希望全人类到本世纪中叶(最迟本世纪下半叶)能够实现人类排放温室气体与大自然吸收的温室气体相平衡。

换言之,也就是说把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或者是1.5摄氏度以内而努力的目标。2摄氏度就是到2075年(本世纪中叶),1.5摄氏度也就是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

这个事情经历了漫长的讨价还价,从1992年达成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后来美国退出,今年美国又宣布进来,反反复复的,但不管怎么说是政治进程,和科学有关,但关系特别大。

除了政治共识形成的主要原因,还是秉承一个善良的愿望,就是保护地球共同的家园,分清了责任。

1992年达到气候框架公约,就达成了共同但又区别的责任原则,就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因。

同时,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拥有了大量的科学技术和研发能力,不仅有责任也有能力减排温室气体,所以它们要率先减排。

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切实资金援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减排,同时这种减排不能影响他们的可持续发展。

讲这段话,要向大家澄清一个问题,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善良的愿望,就是保护地球家园。很多人说有阴谋,过去说是发达国家加给发展中国家的阴谋,后来特朗普说是中国加给美国的阴谋,其实这里没有阴谋,它就是问题人类地球更加美好、更加安全,是这样的过程。

“碳中和”是规范世界政治秩序或者全球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治理大体上有三个方面考虑,有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环境秩序。

政治秩序里第一位,也就是二战之后,大家为了不再打仗,有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宗旨就是国家不分大小、一律相互尊重,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并且一律平等,这是它追求的政治秩序,这就规范了国与国之间不能用战争解决问题。

第二个是经济秩序,WTO或者是关贸总协定,规定了市场价值规律和知识产权保护两项基本原则。谁违背了这个原则,就通过诉讼、制裁的方式要求纠正。

第三个环境秩序是把全球发展放进环境的笼子里,到本世纪中叶到本世纪下半叶,人类排放的温室气体要与大自然吸收的温室气体相平衡,这就是一条红线,大家都不能突破。

那么,这个数字到底是多少?

现在最近的算法是到2050年或者是2060年全球实现碳中和的时候,人均剩下2.3吨,每个人有2~3吨排放权,这是大自然可以吸收的。全球按75人亿算,大概是150亿吨,大体是这样的数字,这是全球的背景。

(二)“碳中和”中的碳,是指二氧化碳还是温室气体?

首先这个事情经过了长期的研究论证,不是即兴也不是迎合某些要求,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它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同时也是倒逼我们坚持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人类地球家园的最低限度的行动。

大家要认识到,因为我们的研究80年代就开始了,90年代就成型了,因为1992年就达成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了。达成公约之后,我们又考虑减排的问题。

在那时候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局(现在的生态环境部)就组织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与控制策略的研究》,向中央提出了减排温室气体的三项重要措施或者应对气候变化的三项措施:就是提高效率、发展可再生能力、增加新的碳汇。这三项措施到现在都很受用。

特别是2013年的研究,因为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了,我们能不能签署《巴黎协定》,在2013年就做了研究。这对中国本世纪中叶能不能实现碳中和、什么时候达峰,2013年的研究做了详细的研究和论证,提出了重要的建议。

中央基本上都采纳了以上建议。比如:转型是时代的要求,中国必须跟上时代;同时中国的转型要实现三个增长方式生方式和能源系统的转型。这些方面都体现在中央的许许多多文件里,也体现在国家最高领导层多次的讲话里。

增长的转型要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理念,这是体现在“十三五”规划里。能源转型的目标就是要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从生活方式转型来说,要倡导绿色,引领时尚,并且通过有质量的消费打动有质量的增长,提出2030年之前可以达峰,当时研究是到2025。再就是2035年之后,就是现代化国家基本建成之后,要快速下降,同时要根上世界的潮流,到2050天左右应该履行发达国家应该履行的义务。

当时发达国家还没有提出碳中和,其实我们已经有这层意识了,就是2050年左右我们也应该碳中和,后来国家定的是2060年。

2016年的研究也非常重要,因为《巴黎协定》已经生效了,生效之后就要求每个国家都要提一个关于面向2030年的自主贡献,当时它不叫2050,是叫本世纪一个国家的低排放战略,也就是碳中和的愿景。

我们做了一些研究,提出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国际比较,也分析了我们的优势和劣势。

我们的劣势是排放量大,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工业结构中心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简而言之就是:能源偏煤,效率偏低,结构偏重。

优势就是制度优势、后发优势,特别我们的经验,不到五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两百多年的工业化历程。只要我们保持改革开放的定力,中国也有能力在碳达峰之后用三十年的时间走完发达国家50年~60年或者50年~70年的碳中和里程,这是为什么其他发达国家都是碳达峰之后50~70年的时间,我们只需要30年,这是一个重要依据。

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有非常大的贡献,这个贡献不是现在才开始的。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多次提起,包括一个地球家园的问题、发展方式问题、能源转型的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倒逼我们的转型。

2020年9月20日,最高领导层进行了“双碳”的宣示之后,生态环境部的同志就召开了座谈会,提出了按照“双碳”的要求调整“十四五”规划,并且要制定碳中和的行动方案,研究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意见。

五中全会讨论“十四五”纲要的时候,也对碳达峰、碳中和做了详细的部署,加了一条2035年实现温室气体稳中有降的目标,并且明确地提出温室气体。

中央文件写得很清楚:2035年就实现温室气体稳中有降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提到碳达峰、碳中和的“碳”讲的就是温室气体。

去年年底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在讨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的时候,又提到了“明确要求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这里提的也是温室气体,没有提到二氧化碳。所以,碳指的就是温室气体,大家一定要注意。

现在,中央进一步明确:碳达峰是二氧化碳达峰,碳中和是温室气体达峰,稳中有降也是温室气体稳中有降,不是二氧化碳,所以大家应该要明确。

3月15日,中财委的会议对碳达峰工作做了具体详细的部署。我归纳起来有七大任务、23个小项,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理念。

首先就是碳达峰、碳中和事关中华民族命运与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且它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到生态运行建设的整体部署,并且要求要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时候,又明确了我们已经进入了以降碳为主要战略方向的发展新阶段,这一点说得很清楚。

过去是以“减污”为主,现在降碳,这是进入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要求。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表示要防止“运动式”达峰,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这就明确形成了中国碳中和的三部曲:2030年之前碳达峰;2035年温室气体稳中有降;2060年前实现温室气体中和。

很多人说有矛盾,这里没有,每个阶段都说得很清楚。

2030年是二氧化碳达峰;2035年温室气体稳中有降;2060年是温室气体的中和,大家一定要想到这一点。做工作部署、做研究,都要按照中央的精神来。

(三)机遇>挑战

全球的碳中和目标都是一致的,就是本世纪中叶实现人为温室气体排放与大自然吸收的温室气体相平衡。实现的路径都是一样的,就是先达峰,再后稳中有降,然后实现快速下降,最后时候碳中和,基本上就是这样的路径。

欧洲这么走过来的,美国、日本都是这么过来的。欧洲早一点,70年代就碳达峰了,美国和日本都是2010年之前才实现了碳达峰。大家最近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标。

大趋势来看,我们宣布之前,欧盟已经宣布了,欧盟之前有30多个国家宣布需要实现碳中和。中国宣布之后,今年4月22日拜登总统正式宣布美国2050年实现碳中和。

现在差不多有100多个国家宣传需要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占全球经济总量75%以上的国家都开始实现低排放发展道路了,所以碳中和已经成为了发展的主流了方向,并且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经济发展。

举一个特别简单的例子,宝马要实现碳中和,就要求所有汽车制造的钢材要零碳排放,它就修改了采购指南,只有氢炼钢的钢材才能符合它的制造要求,这就对所有炼钢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的钢材企业没有准备,但现在也急急忙忙宣布它们向宝马供应钢材的钢板,在几年之内要完成碳中和,所以它深刻的影响我们的生活、生产和经济体系的变革。

大家都知道能源系统主要是排放温室气体,所以要完成能源系统由化石能源向非化石能源转移,在全球范围内就是可再生能源转移。

谈到核,这是有争议的。联合国大概有200多个国家,有核的有30个左右,也就是85%左右没有核,15%有核,所以全球范围内是用可再生能源。所有的核大过包括中国、法国、英国、美国、俄罗斯谈的都是非化石能源,也包括了核。但是,其他国家包括欧盟在内都不包括核,都是可再生能源。

交通系统的节能排放尽可能用电动化取代燃油化,建筑也是节能排放,尽可能用电解决所有的问题,工业也是如此。它推动了增长方式的转型,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转型。

再就是能源系统,最大的是能源系统的转型。对于中国来说,大家一定要想到在全球大趋势下,中国怎么跟?可能过段时间中央文件会这样写,碳中和是中国发展道路的第三次关键抉择。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关键抉择,我们通过洋务运动一直到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这都是连贯的,没有洋务运动,十月革命也不会送来一声炮响,因此,我们才有国际合作,才办教育、科技,才有了科学和民主的思潮。那时候就诞生了马克思主义,大家找到一条道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四十多年的改革也是观点决策,改革开放是决定我们党和国家民运前途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碳达峰、碳中和也是关键抉择,它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不断融入世界,进而引领世界的开始,中国人民或者中华民族的发展与全人类发展联系在一块儿,也就是中华民族与全人类同呼吸、共命运。

换言之,所有的生产体系、工业体系、价值取向都是一致的。

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机遇大于挑战。

虽然我们比发达国家的碳达峰晚,碳中和时间更长,但同时也要想到发达国家的碳中和也是去年提出的,难度不见得比我们小。

比如,美国的人均排放量是16吨,要减到2吨,需要减14吨。现在我们是7吨,要减到2吨,人均是减5吨。我们要在四十年的时间里减5吨和美国在三十年时间里减12吨,美国的难度不见得就比中国的难度低。

还要想到一点,5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共同奋斗,解决了中国一穷二白的问题,用了40年或者70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250年的工业化道路历程。现在你们这一代要有信心,要用30年/40年的时间走完发达国家50年~70年的碳中和历程,这是担当的问题。

这是担当,同时也是政治意愿。什么原因呢?

中国像发达国家一样,也用50年或者70年的时间实现碳中和,那就意味着中国到2080年或者2100年才能实现碳中和。到2050年,我们全面现代化的时候,还比其他发达国家落后30年到50年,政治上是不允许的,所以它既是政治意愿艺是责任担当。

我们有机遇也有挑战,我们有困难必须克服它,就是这样的问题。这一点是大的趋势和中国的挑战。

(四)忘记“不可能”,“创新”是破局之道

创新是解决碳达峰、碳中和问题的关键。

国家提起过很多次,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比尔盖茨从企业家的角度讲得很清楚,当时的温室气体排放是510亿吨(现在已经达到570亿吨),从510亿减到0,他的思维方式就是哪项技术可以贡献多少、有多大的规模、多大的空间,能不能商业化,不能商业化的怎么办,创新就包括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包括电力系统的创新。

为什么提出电力呢?

因为电力占全球的排放量最大的,未来的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都是电力,要解决电力问题,包括电力的发电技术问题、输送技术问题、储存技术问题,包括还有捕获碳封存技术问题,都在创新之类。

同时,还有装备制造、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创新,包括工艺、材料创新、循环经济等等。还有能源的创新,养殖业的问题、农林废弃物的利用问题,都有很多创新的技术。

还有交通运输领域,驱动燃料的创新,包括电动化、燃料电池等等,从一个运输工具到工作社交重要的平台,这些东西都在不断发生变化,还有绿色建筑的创新。

这里提醒大家,只有一个挑战,那就是能不能忘掉一个词“不可能”。因为不可能就是一个机遇。

创新者的责任就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金融企业的选择就是支持创新,朝着理性、合理和健康的方向发展,因为创新不一定都是合理,所以一定要朝着理性、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是金融企业责无旁贷的。

可以通过一个案例看看金融企业的责任,金融企业可以点石成金、也可以无中生有。

比如,十几年前特斯拉刚刚做电动汽车的时候,什么都不是,金融企业就砸钱了,当它做到四五万辆的时候,它的市值就超过了通用、福特,去年最高的时候超过了前八名汽车制造的市值,虽然现在腰斩了,还是超过了前五名,这是金融创造的奇迹。

这些事情不仅在国外发生,也在国内发生。比如宁德时代,蔚来,它们也超过了宝马。所以,金融企业是无穷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所支持的行业会发生了什么。

5月26日,荷兰的海牙法院判断绿色和平等NGO组织诉荷兰壳牌公司一事,要求壳牌公司2030年之前全球碳排放要减45%,它算了一下,第一类排放、第二类排放和第三类排放就是怎么计算的,究竟碳排放、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服务排放,给壳牌算了17亿吨,到2030年要减少45%,也就是要求它差不多要减少7亿吨。

这个事情大家好好看看判决书,虽然这是具体公司的诉讼,但它有具体的原理、气候变化的事实、相关方之间的权益担当等等,真的是百科全书式的东西。如果要知道气候变化和你的企业有什么关系,要多读读判决书,耐心读完。

壳牌企业是富可敌国的公司,律师团队也十分豪华,辩护词也可圈可点,但壳牌还是输了。

我大概说一下它的辩护词有一点,说起来几乎天衣无缝。

首先,它说有消费才有杀戮,有开汽车的人,我才卖汽油,开汽车的人没罪,用汽油的人有罪,合理吗?第二条说,如果我有罪,那不是只有我卖汽油,全球有几十家大公司、上万家卖汽油的小公司,那卖汽油的公司都有罪。最后一个就是如果判了我有罪,必然对全球范围内掀起声讨和围剿化石能源的浪潮,就会危及全球的能源安全。

这三点看起来相辅相成、天衣无缝,但是经过论证、讨论、质询、听证等等,最后法官的判决词是既义正词严又非常诙谐幽默:

“第一条,按照荷兰的法律,吸毒人是无罪的,贩毒的人要定罪,因为贩毒的人是以盈利为目的,吸毒的人有瘾了,花钱去才毒品,所以要判贩毒的人有罪,这个法律立得住;

另一方面,不是唯一的戴罪之身不成为理由,法官不能把全球所有的罪犯都抓过来,但只要有人把罪犯扭到法庭上来,只要不能洗清罪名,不能证明你无罪,就判你有罪;

第三个,说能源安全不是我的事,是政府的事,欧盟需要碳中和,欧盟提出2030年要减65%,我们要求你们公司减45%,比它还简单,你要告就告联合国,如果联合国取消了气候排放公约,欧盟取消了碳中和的要求,就不判你有罪。”

当然,壳牌也知耻而后勇,马上就开始做2050年碳中和的方案,制定2030年减45%的决议。

今天早上我在朋友圈发了,英国石油BP去年提出了碳中和,今年和去年相比,公布了一年的成绩单,减少了15%。

所以,壳牌从2035年减45%并不是做不到的。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次大考,同时要求大家要去学习碳中和的相关知识,增强做高绿色低碳发展百年的准确,所以大家一定要学习、理解到底是为什么、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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