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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振兴建设,我国村镇环境得到大幅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回首十年,此间道路不乏艰难和曲折,但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行业人士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取得了当下的成绩。本文以大事记形式,对近十年来我国村镇污水治理有关的重要政策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梳理与回顾。
2009年——国务院提出《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施范围。“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原则上以建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优先治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在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可逐步扩大治理范围。
(二)整治内容。“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整治措施。
(三)成效要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了截污设施,水质监测得到加强,依法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无污染事件发生。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处理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并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通过生产有机肥、还田等方式,有效治理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对分散养殖户进行人畜分离,养殖废弃物得到集中处理;对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了隐患。推广化肥、农药污染小的生产方式,建立了有机食品基地;在污灌区、基本农田等区域,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保障食品安全。
2009年——住建部发布《分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东北、华北、东南、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分。在该区域内,既有大兴安岭、长白山等山地,也有东北平原等平原地形;重点流域有辽河和松花江。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东部、河南省北部和内蒙古局部地区。东南地区包括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山东省南部地区。中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西南地区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部分地区。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西部。
“指南”主要内容有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特征与排放要求、排水系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程实例,并配有各种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的参数和示意图。
2010年——环保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规范》介绍了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源头控制、户用沼气池、低能耗分散式污水处理、集中污水处理、雨污水收集和排放几大技术。
2010年——环保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文件提出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环境承载力等差异,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
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是在源头削减、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遵循分散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粪便和生活杂排水实行分离并进行处理,实现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在沼气池推广较好的地区,应将已建成的大量沼气池与生活污染物的处理和利用相结合,采用污水、粪便和垃圾厌氧发酵,沼气能源利用及沼液、沼渣农业利用的新型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卫生、可再生能源和环境污染处理设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建立县(市)、镇、村一体化的生活污染防治体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流域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对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编者按:《分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污水治理行业开始进入蓬勃发展期,大量企业随之通过技术研发、产品制造等手段入驻该领域。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文件提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
2011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
《规划》提出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水源保护意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鼓励乡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将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的村庄要推进分散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城市和县城周边的村镇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交通不便的地区要探索就地处理模式,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源头分类、就地减量、资源化利用。
改善重点区域农村环境质量。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发推广适用的综合整治模式与技术,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村庄和集镇,到2015年,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优化农村地区工业发展布局,严格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对农村地区化工、电镀等企业搬迁和关停后的遗留污染要进行综合治理。
编者按:“十二五”规划对农村污水处理提出了新要求,更多行业专家开始对农村污水治理以及改厕等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有专家提出:缺乏适当的排水标准是目前农村污水治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行业开始对标准问题逐渐关注。
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文件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应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河道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
2014年——《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指南》提出,充分考虑农村的特点,在总结分析大量工程实例的基础上提炼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方案,力求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从具体技术工艺出发,运用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提出工程投资建设的具体指导。
2018年——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方案》要点主要包括: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编者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视,《方案》出台以来,各省市纷纷跟进,2年以来,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2018年——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
《通知》旨在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同时明确适用范围并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
编者按:《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有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对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突破当前农村污水治理的瓶颈,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历史性的意义。截止目前,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台湾省)均已出台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或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年——住建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结合当前农村需求和技术成熟度,结合“水十”的要求,该县是该单位。“标准”建议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此外,还借鉴国内外农村污水处理集中分散处理的经验,提出了生活污水处理,乡村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等城市污水管网的处理方法。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和技术流程。
设计水量和水质。不同地区农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气候条件、水源、水资源结构的差异,导致农村污水排放和水质差异较大,难以给出具体的设计值。标准所列的数据范围仅在没有基本数据的情况下供当地参考。实地调查应是确定农村污水排放和水质的首要选择。强调农村污水收集管网的重要作用。目前,农村污水处理强调技术和收集系统相对缺乏。过去,大多数参考城市排水网络设计,造成大量投资浪费。在“标准”中,对此提出了一些要求,并建议根据位移和坡度确定管道直径和流量,并制定管道和检查井的管理规定。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参数优化。本标准对具体工艺参数进行了优化,以适应我国农村污水的特点。优化的主要依据包括总结国内工程近几年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厕所改造提出对厕所污水处理和资源利用的要求。
编者按:该标准的出台,加速了我国农村污水治理标准体系的建设进程,不搞“一刀切”、不照搬城市标准的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行业人士所接受并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业的标准化时代正在大踏步的前进当中。
2020年——《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标准》《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评估规范》《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三项团体标准立项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标准》:本标准在总结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的现状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而编制,包括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信息登记、设计、制造、运输和安装等标准化信息,适合于预制化、一体化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是供相关企业设计与制造以及农村用户和管理部门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性技术文件。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评估规范》:本标准在系统总结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评估体系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不同地域的相关气候、地理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评估流程;通过在标准进水及变化条件下考察设备对多类污染物的去除效率评价,进行单元工艺与组合工艺、平台标准评估与现场评估等多元化的性能认证,提供设备准确的污染物单元削减能力,保证认证过程的公正性与评估结果的公平性。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本标准在总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标准化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化运维包括:设施(收集系统、处理设施)运维、运维过程、运维人员、运维服务机构等主要内容。并在充分调研总结国内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包括单户处理的化粪池、一体化设施、村集中处理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户内设施的标准化运维参数。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营管理的提供保障。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分散农户已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分户厕所污水处理工程的专业化运行维护。
编者按:农村污水治理标准体系的建设除了国家层面的宏观政策外,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都是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石。此次三项团体标准立项,进一步为我国农村污水治理标准体系的建设添砖加瓦,随着越来越多标准的出台,未来行业亦将更加的规范。
2020年——工信部《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行业标准发布
《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行业标准由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主编,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桑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等单位参编,2020年12月25日发布,已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行业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各方面。
1)本标准适用于以农村生活污水为进水、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处理量小于等于500m3/d的污水净化装置。它与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紧密联系。
2)本标准提出了网关和管理平台的概念,对网关的设计原则及功能提出相关要求;对管理平台的数据采集范围、应急电源配置、可靠性及可维护性提出相关要求,使本标准能更好的适应当前行业技术应用的趋势,体现标准的先进性。
3)在地方纷纷出台相应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环境下,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在制定设备型号规格时,本标准增加符合其他出水水质标准的内容。
4)标准编制遵循“以用为本”理念,提出了不同材质的标准要求、防腐要求,以保证装置使用寿命及强度。
5)考虑到净化装置对进水水量及水质的适用性,本标准提出了净化装置进水的水量及水质使用范围。
6)农村污水典型的特征是水质水量变化大,标准在行业内首次提出净化装置持续抗冲击和瞬时抗冲击能力要求。
7)为了能够合理检验净化装置的工作性能,标准同时制订了净化装置性能检验的方法。通过净化装置的强度检验,满水检验,水、气压检验,性能检验,安全检测等方面对净化装置工作性能做全方面的评测。
编者按:《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的颁布与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相关标准,能为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安装、评价和维护提供参考依据,使广大用户在设计、使用、验收过程中有一个可以信赖的依据,可以统一、规范的选择合适的产品,有助于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的市场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从而推动农污治理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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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的精神,落实《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编码规则,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水平,《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编码导则》日前发布,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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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陕西三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一期)项目大程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供应商为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63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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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238座,集成式湿地共计477座;2、配套污水管网:UPVC管网共计96.8km,HDPE管网共计3.3km,以及接户井、检查井、溢流井等配套设施。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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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卧龙区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服务(二次)公开招标,项目投资13436.23万元,建设内容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卧龙区段)保护区内27个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包含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三级沉淀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黑龙江省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在2024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35%以上,新增完成4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治理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完成19条国控监管清单水体和9条省控监管清单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治理完成的水体不出现“返黑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农村卫生户厕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到75%、8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
近日,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农村卫生户厕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到75%、8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大力开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资金保障和附则。自2
3月15日,江苏丹阳市2023-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云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丹阳市水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入围。项目预算金额41595.6万元,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工程完工。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近日,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高州高禾建设有限公司,(成)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606.806745万元;运营维护费下浮率5.02%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中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北流市重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保护项目六洋水库WEP水环境修复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710万元,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点30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记者9月5日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成果,让辽宁人民喝上放心水、优质水、满意水,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及风险隐患监管。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抽调40名执法骨干,成立省级专项执法专班,对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市东洲区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行动,采取省级直查,线索交办属地处理的方式,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有效降低了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内的环境安全隐患。
记者2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目前已下达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支持全国25个省(区、市)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据介绍,本批投资重点支持黄河流域、太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以及白洋淀、洱海等16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地市的水环境综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8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何立峰指出,下半年,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
近日,《威海市打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印发,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12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城镇水源地)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
安徽省人民政府近日公布饮《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五大任务,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安徽省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4.6%,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1.9%;供水人口100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水利厅印发《福建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达到100%,Ⅱ类比例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水安全
一年前,全国地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县级城市的1586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着6251个大大小小的环境问题,而在2018年的最后一天,这些水源地的问题数从6251个降至9个。这原本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在半年时间内实现了翻转。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水源地保卫战目标,2018年年底前,长江
为切实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主要任务为优化水源地供水布局。加强制度设计,2019年底前修订完善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充足优质的饮用水水源。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建设,到2020
来信: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问题,排查企业,保护水源,我们很支持,但是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一些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是否保留存在疑问。环保部的《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中内容提到“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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