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0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更优,八大水系干流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其中钱塘江干流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千岛湖出境断面保持Ⅰ类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5年均值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水生态环境更美,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000公里,岸坡生态化改造2000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重要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水生态系统更稳定,实现钱塘江松江鲈鱼等5种以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和土著鱼类资源修复。通过综合施策,绘就“百鱼竞游、千里绿岸、万顷碧水、人水和谐”的水美江南。
全文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加强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标杆,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范围。包括钱塘江(含曹娥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水系集水区域及近岸海域所涉我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重点聚焦八大水系干流和河口海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更优,八大水系干流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其中钱塘江干流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千岛湖出境断面保持Ⅰ类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5年均值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水生态环境更美,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000公里,岸坡生态化改造2000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重要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水生态系统更稳定,实现钱塘江松江鲈鱼等5种以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和土著鱼类资源修复。通过综合施策,绘就“百鱼竞游、千里绿岸、万顷碧水、人水和谐”的水美江南。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1.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实施水域保护规划,对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到2025年全省基本水面率保持在5.66%以上。制定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对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严格河道采砂许可管理。(省水利厅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加强水系源头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推进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确保出境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海洋生态空间管控。划分海洋生态空间和海洋开发利用空间,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加强海洋生态空间保护和其他空间生态修复,对岸线资源、潮间带生态系统等海洋重大空间资源实行分类保护。加强对围填海、开采海砂等用海活动的管理,除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
3.优化产业绿色布局。严格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探索海洋碳汇,科学发展浅海贝藻养殖。(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动海洋渔业、石化、化工、港航物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海洋产业提质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推进杭州湾污染防治攻坚。积极探索退养还滩、退围还湿,逐步改善杭州湾生境。深入推进“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努力增加杭州湾本地水生生物量。(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推进入河、入海排污(水)口“查测溯治”。以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为依托,推进长江口杭州湾区域水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结束杭州湾自有监测评价以来的“不健康”历史。(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参与)
2.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强化水环境源头治理,推进水质“优Ⅲ灭V”。深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到2025年,全面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400万吨/日,建成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300条,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加快岸电推广使用。(省治水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级以上渔港建成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设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参与)
(三)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实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推进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提质增效、红树林保护修复。到2025年,完成10处以上湿地公园提质增效,新植与修复红树林6000亩,湿地保有量不下降,滨海湿地生态修复3万亩。(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控影响滩涂生态的光伏电站开发。(省能源局负责)
2.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八大水系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方案,科学保护自然岸线。(省水利厅牵头,八大水系河长联系单位参与)开展硬质护岸生态化改造和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到2025年完成岸坡生态化改造2000公里、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000公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完成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实施千岛湖临湖生态屏障构建工程,加快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因地制宜实施水系连通、水生植物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积极构建“水下森林”系统,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到2025年新增省级美丽河湖500条(个)。(省水利厅负责)
3.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重点对功能受损的自然岸线实施修复,到2025年完成海岸线修复74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开展海塘生态化改造。(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参与)开展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强化山水林田湖海生境互联互通,到2025年建设美丽生态廊道150万亩。(省林业局负责)实施“一湾一策”治理,到2025年建成美丽海湾10个。(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4.加强山林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省林业局负责)开展八大水系水体含沙量监测分析,在植被破坏严重、道路桥梁施工、土地开发整理等重点区域实施水土流失专项整治,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93.2%以上。(省水利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参与)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到2025年完成废弃矿山修复不少于500个。(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5.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涉水工程生态用水调度管理,制定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到2025年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率达到80%。探索建立典型河段敏感生态用水保障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参与)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2021年起,通过一个周年完成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对浮游植物、底栖植物等的初级生产力和浮游动物开展调查研究。评估分析珍稀濒危物种受威胁状况和增殖放流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制定珍稀濒危水生物种名录。开展外来水生物种调查,制定外来水生物种名录。(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参与)持续开展杭州湾、漩门湾、乐清湾等沿海区域的水鸟同步调查。(省林业局负责)
2.加强保护地建设。因地制宜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谋划浙东海洋国家公园建设方案。到2025年,海洋自然保护地占管辖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10%。(省林业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参与)通过构建人工鱼礁等方式加强渔业生境修复,到2025年投放人工鱼礁20万空方。(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参与)
3.实施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拯救保护。综合采取繁殖保护、亲本放归和幼鱼放流等方式,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专项保护,实现钱塘江松江鲈鱼和瓯江、飞云江香鱼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八大水系倒刺C、赤眼鳟、鲚类等土著鱼类资源修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等参与)加强外来新物种“入口”管理,严防新的外来水生物种入侵。(杭州海关、宁波海关负责)
4.严格实施禁渔休渔制度。建立健全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禁渔休渔制度,明确禁渔休渔范围、时间和禁止作业方式。严格鳗苗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苗种的捕捞许可管理。严格执行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双控”制度,加快推进拖网、帆张网等作业渔船减船转产,逐步压减捕捞强度。到2025年,压减海洋渔船数量3000艘、功率30万千瓦。(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5.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将鲚类、大眼华鳊等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土著物种苗种的人工繁育纳入科技专项。(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参与)优化增殖放流方式,加大近岸海域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海蜇等主要物种的放流数量,提高八大水系鳊、鲂、C、鲴等土著物种的放流比例,促进代表性鱼类资源修复。实施千岛湖鱼类种群优化工程,科学调控鲢鳙鱼养殖比例和规模。到2025年,设立土著鱼类种苗公司等5—8家,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增殖放流苗种分别达到20亿、80亿单位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参与)
(五)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1.数字赋能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整合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水生态健康调查及地理信息等多元数据,构建生物多样性信息监管平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等参与)制定河湖健康和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方法、近岸海域“蓝海”指数,开展定期调查评价。探索建立环境DNA基础数据库。(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海洋生态修复数字化平台,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全过程监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2.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东海带鱼、象山港蓝点马鲛鱼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特别保护期禁止捕捞作业等规定。保持对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和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通过实行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相应委托执法机制等方式,相对集中开展涉海执法监管。(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综合执法办、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制定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完善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等相关法规规章,研究修订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名录。(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将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考核内容,并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提出针对性举措,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把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价、重要生境保护修复、珍稀濒危生物物种保护恢复等工作的经费。鼓励企业和公众支持、参与水生生物保护事业。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研院所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队伍建设,组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库,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土著鱼类繁育、生境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新污染物溯源等相关研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深圳市水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实施,旨在构建支撑超大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水务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以水务高质量发展支撑和保障全市发展大局。《行动计划》坚定不移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对实现水资源充足均衡、水安全韧性稳固、水
近日,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公司中标华阴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1.1亿元。该项目位于华阴市太华办、华山镇等辖区内,拟新建污水处理站18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6座,敷设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4.9万米。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华阴市及周边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为当地的生态环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9月11日上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与贵阳水务环境集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何小丽,局长伍向东,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鑫,贵阳水务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仕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朝虎,财务总监李琳出席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旨在深入推进贵阳市“生态立市”战略。
近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与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发展控股集团”)、巴中优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巴中优渥新材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巴中水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提高、供水厂提标改造、再生水厂等层面开展务实落地合作,持续为巴中经济社会发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进一步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丹江口水库湖北境内水质稳定达到供水要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2035年,实现存量问题全面解决,潜在风险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规划制定的背景、指导思想、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第2部分(第五条至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3月8日上午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有目共睹,老百姓明显能感觉到身边的环境在变好,但去年多地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想请问黄部长,如何看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今年
1月1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于2024年2月8日。该规范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依据、审核过程以及审核细则要求。适用于陕西省级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工作,其他可参照执行。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EOD项目社会资本方发布招标成交公告,公告显示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运营期18年。公示如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11月8日,山东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成交公告公告显示,济南市济阳区农发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文件显示,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包括: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农业生态循环产业项目、仁风镇富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兴安盟部分河流及岸线保护治理不到位2024年10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兴安盟进行督察。督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办好“两件大事”、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近日,北控工业环境成功中标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将新建生态湿地1座,设计规模为17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后可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中规定的二级A标准。这一项目的实施,是积极响应《北京市全面打赢城乡水环
9月26日,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第三批施工标(施工A3标、施工D3标、施工D5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如下:施工A3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40639207.34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
9月13日,深水海纳发布公告,因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发生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无法正常推进。为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经与新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并签订了项目《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出席发布会,介绍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有关情况黄小赠:大家上午好!长期以
12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章纯、胡苗委员提出的《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下一步,浙江省经信厅将加快制定出台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全国算力产业高地、“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等政策文件,夯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3年度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拟参评名单,包括海澜电力有限公司在内的95家售电公司拟参评,杭州梭克科技有限公司等共8家售电公司已注销,不参与本次信用评价。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6日17:30前反馈交易中心。详情如下:
2024年11月26日,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正式启动下水库大坝填筑,继岩锚梁浇筑完成后,实现又一重大节点目标。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大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2米,坝顶长304.5米,坝顶宽度10米,预计填筑总量293万立方米,分四期进行。大坝填筑方量大,填筑时间横跨2025年整个汛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物业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用户等环节主体间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报装主体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
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电力用户智能注册指南发布,详情如下:
12月2日上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保供稳价工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杭州召开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电视电话会议。省能源局局长俞奉庆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通报了2025年
12月2日,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的公示》,结合该市实际,对前文件提出多项补充意见。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改补贴,鼓励分布式光伏设备更新。支持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者单片功
近日,第七届世界浙商大会上,有21个项目进行了签约,投资额共计1266亿元。其中包括“象山3号、5号海上风电项目”,投资额共为104.5亿元。签约方为象山县政府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此次签约所涉海上风电项目在7月15日获得核准。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南田岛东南侧海域,规划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2025年电力零售交易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交易的时间安排、参与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通知,2024年12月3日至28日,每天8:00至18:00,售电公司将在零售平台上发布2025年的零售套餐信息。同时,每天20:00,这些最新发布的零售套餐将正式上架平台供用户
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1月1日至12月1日,浙江在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上的交易电量达到102.91亿千瓦时,超过100亿千瓦时,占全国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量的33%。近年来,浙江用电需求持续高速增长。1~10月,浙江全社会用电量56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3%。年初至今,浙江最高负荷超过1.23亿千
2025年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四个要点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