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发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详情如下:
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以下简称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治理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资金。
第三条 治理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益方向。治理资金使用要区分政府和市场边界,支持公益性工作。
(二)合理划分事权。治理资金使用要着眼全局,立足中央层面,主要用于共同财政事权事项,支持开展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三)统筹集中使用。中央层面注重集中分配,聚焦于生态系统受损、开展修复最迫切的重点区域和工程;地方层面注重统筹使用,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的整合,发挥资金协同效应,同时避免相关专项资金重复安排。
(四)资金安排公开透明。治理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项目法安排的治理资金要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并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期限至2023年底。实施期限届满前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形势需要,按规定程序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延续期限。
第五条 治理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管理。
财政部负责审核治理资金预算需求,安排并下达预算;组织指导主管部门和地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监管,将审核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同步下达;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提出治理资金预算需求;制定项目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对地方申报项目的负面清单审核;审核地方报送的绩效目标,按要求设定并向财政部提交绩效目标,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等工作。
地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项目储备等工作,对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下级部门提交的绩效目标并报送上级部门;负责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竣工验收等,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第六条 治理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着眼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修复,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整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开展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的废弃工业土地和矿山废弃地整治,实施区域性土地整治示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修复人居环境。
治理资金应优先用于解决生态系统突出问题,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已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对不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或调整,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下的支持事项,应当及时退出。
第七条 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奖补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工程总投资10亿-20亿元的项目奖补5亿元;工程总投资20亿-50亿元的项目奖补10亿元;工程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
用于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的奖补资金采取项目法或因素法分配。采取项目法分配的,工程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奖补3亿元。采取因素法分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奖补资金根据各省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损毁面积等因素确定,同时考虑各省财政困难程度,并根据资金使用绩效等对测算结果进行调整,体现结果导向。各省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损毁面积因素,由自然资源部负责提供。
第八条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具体项目。
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在项目评审前发布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范围、重点、要求等具体事项。
项目所在省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以及分年度资金预算等,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
纳入支持范围项目所在省应当按规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备案。
第九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实施方案的,应当坚持总投资和绩效目标不降低原则。其中:采用项目法分配资金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区域变化的,应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备案;涉及项目实施区域发生变化的,应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审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应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第十条 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对治理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建立治理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作为调整完善政策及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
绩效评价包括对决策、管理、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决策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实现的产出、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汇总,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审核,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执行中按要求组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科学组织项目,合理筹措资金,避免形成隐性债务,要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如发现资金使用、项目调整等方面重大问题,应当按照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如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处理等,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 治理资金支持工程形成的各类资产,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管护责任,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治理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骗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29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详情如下;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3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保护监管行动计划(2024—2028年)》,详情如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
2024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9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新华社授权发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批复中提到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0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万平方千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5%;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40.0亿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适用于山东行政区域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活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2024年3月27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
3月2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是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重大立法项目。《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意见》围绕构建和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单元化精准化差异化高水平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支撑美丽中国建
3月23日,集团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方防沙带大型露天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及示范”项目启动会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低碳院召开。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傅振邦出席会议。该项目由低碳院牵头执行,旨在揭示北方防沙带大型露天矿区生态退化机理、减损开采和生态自维持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研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生态环保投资攻坚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实施“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贺兰山东麓水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财政部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并予以发布,治理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
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千玉锦关于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建议生态保护和修复事关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国土安全,在“两山理论”及“双碳”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推进了大规模国
2月8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海南省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根据安排,2024年安排省重大正式项目295个,总投资77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5亿元。此外,安排省级112个预备项目,总投资3334亿元。按年度投资规模分: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25个,总投资31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2亿
黑龙江省发布《关于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质量龙江的意见》,其中提出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循环经济体系、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标准质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进生态振兴计划,建设美丽黑龙江。制定守护高颜值生态环境、建立高效循环经济体系
1月23日至24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总结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
1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管言明,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王福栋,省工业和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1月2日印发《新征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科技支撑方案》,宁夏自治区将围绕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安全、荒漠化与污染防治、产业转型与绿色低碳、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开展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新征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
12月29日,南渡江流域(定安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计划公告公布,估算投资91782.36万元,预计2024年2月招标。南渡江流域(定安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计划公告1.招标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为:南渡江流域(定安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EOD项目2.招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发布《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制定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根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求,莱西市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以及“两山”创新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领
12月20日,百色市百东新区星湖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发布。项目包含百东新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4个子项工程,根据国办发[20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潍坊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目标通过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业生产区、城乡发展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显著
1月2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强化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服务,气象灾害防范能力有所加强,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城市建设得到有序推进,城市“热岛效应”、内涝及生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2—2035年)》。坚持问题导向,保障生态安全。解决“六江”突出生态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坚持整体保护,协同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系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详情如下: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8号各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