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24日,江西省住建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水利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2年6月,各城市完成现有非系统性易涝积水点整治;2023年底,各城市基本完成重点易涝区域整治;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江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自然资源厅 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江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通过实施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但随着气候多变,极端天气频发,排水防涝设施不完善、建设标准偏低、应急管理能力不强等短板仍然存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内涝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提高城市韧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加快城市更新步伐,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城市内涝治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扎实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规划统筹。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流域防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流域、区域、城市协同匹配,防洪排涝、应急管理、物资储备系统完整的防灾减灾体系。
——坚持全面治理。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妥善处理流域防洪与城市防洪防涝的关系,全面解决内涝顽疾,整体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
——坚持一城一策。根据城市建设规模和自然禀赋等因素,结合城市财政承受能力、本地区建设需求和工程技术能力等,确定建设标准,分类分片确定治理措施,强化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建管并重。加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加强排水防涝设施的运维管理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编制预案、开展培训、汛前演练等,提高应对城市内涝灾害的能力。
——坚持多方共治。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水防涝设施投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管理,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各城市完成现有非系统性易涝积水点整治;2023年底,各城市基本完成重点易涝区域整治;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二、加强内涝治理体系建设
(一)优化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和适宜性分析,编制完善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明确城市内涝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的目标落实具体项目。结合城市分区布局和河湖自然形态,统筹地上地下蓄滞洪空间,合理规划城市水系和排洪通道,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强化外部河湖水位与内部排水系统标高衔接,合理确定地块高程和道路标高,加强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设计管控。系统规划排水防涝设施布局,注重梳理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重点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
(二)实施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结合江西省城市水系发达、湖泊较多的特点,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水系规划等相关规划,严格保护城市山体,开展水系连通、湖塘恢复、生态改造等工程,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拓展城市及周边蓄滞洪空间,优先保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用地,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从严控制蓄滞洪空间内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依法依规严格论证审查,保证足够调蓄容积和功能。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结合空间和竖向设计,优先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沟渠、园林绿地、广场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
(三)建设海绵城市促进源头减排。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措施与要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设改造后的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不应增大。新城区要结合开发建设计划,明确源头减排项目分布与建设任务,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确定雨水径流控制目标。老城区要在城市更新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充分利用好传统排水防涝设施,修缮及利用历史传统排水防涝设施,采取生态治理措施开展内涝治理。老旧小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旱溪、干湿塘等设施,控制源头雨水径流。
(四)推进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摸排管网空白区,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消除方案和年度计划,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应尽可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建成区开展管网排查及排水能力评估,识别瓶颈管段,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通过截流、调蓄等方式,减少雨季溢流污染,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对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机排能力,重要泵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改造雨水口等收水设施,确保收水和排水能力相匹配。改造雨水排口、截流井、阀门等附属设施,确保标高衔接、过流断面满足要求。“十四五”时期,江西省23个城市中心城区完成新增和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3000公里以上。
(五)加强削峰调蓄设施与排涝通道建设。按照“绿灰结合”的原则,综合各方面因素,合理布置雨水削峰调蓄设施。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占生态空间,对城区河道、水渠、池塘、道路边沟等进行疏通、清理、修缮,重新恢复其蓄水排水功能,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河道,加强城市外部河湖与内河、排洪沟、桥涵、闸门、排水管网等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等方面的衔接,确保过流顺畅、水位满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因地制宜恢复修缮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绿地、植草沟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
(六)实施防洪提升与易涝隐患排除工程。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排涝等要求,合理确定各级城市的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和堤防等级。完善堤线布置,优化堤防工程断面设计和结构型式,因地制宜实施防洪堤和护岸等生态化改造工程,确保能够有效防御相应洪水灾害。根据河流河势、岸坡地质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河流护岸工程,合理选取护岸工程结构型式,有效控制河岸坍塌。对山洪易发地区,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根据地形地势,合理规划建设截洪沟等设施,尽量避免外水进入城区。对低洼易涝地段采用人工调蓄与机械强排相结合的措施,消除低洼地区易涝隐患。
三、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
(一)严格规划实施管控。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城市蓝线、绿线等重要控制线,注重保护城市河湖水系。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排水防涝与河湖水系、园林绿化、防洪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提高规划的经济性,增强规划的落地性。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在规划建设管理等阶段,落实排水防涝设施、调蓄空间、雨水径流和竖向管控要求。
(二)强化设施维护管理。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增加施工工地周边、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汛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防止窨井伤人等安全事故,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地铁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建立防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与经费,确保排涝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努力实现标准化和专业化的日常维护管理。
(三)实行洪涝“联排联调”。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库等“联排联调”的运行管理模式。加强河流、雨情信息共享,建立流域联合防洪调度机制,统筹流域和重点区域,提升调度管理水平。加强统筹调度,协调好防洪、排涝、发电、生态保护等关系。根据气象预警信息科学合理及时做好河湖、水库、排水管网、调蓄设施的预腾空或预降水位工作。
(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城市排水与内涝防范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明确预警等级内涵,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加强流域洪涝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按职责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等动态信息,做好城区交通组织、疏导和应急疏散等工作。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城市内涝的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完善物资储备、安全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加大城市防洪排涝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组织与建设、应急物资与装备储备、通讯与信息、应急资金保障等。加强排水应急队伍建设,统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强化抢险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洪涝风险研判、规划建设、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强化城市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等执法队伍协调联动。
(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平台运维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要求,加强安全认证、安全审计和巡检维护,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整合各部门相关信息,实现排水管渠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逐步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运用数字模拟、水力模型、在线监测和无线通信等先进技术,按照不同用户端设定不同权限,满足不同层次的在线监测、巡查养护、运行维护、规划评估、灾情研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要;有条件的城市,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系统要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到2025年末,江西省23个城市要基本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城市人民政府作为内涝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人,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具体落实”的管理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治理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将内涝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部门牵头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组织修编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负责排水管网等排涝设施的建设管理。发展改革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城市内涝治理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严格内涝治理相关空间用途管制;配合相关部门将城市内涝治理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确保排水防涝设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的用地需求;在地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优先保障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排水防涝设施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核发规划许可,防止侵占排水防涝设施用地。水利部门负责城市防洪骨干工程规划、建设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城市防洪泄洪能力,科学调度河湖水位。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指导和督促力度,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城市内涝治理资金投入,统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城市防洪经费等支持城市内涝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按效付费”等资金安排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将城市内涝治理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探索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水务事项全链条管理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新开发模式,采用“分级设防、雨旱两宜、人水和谐”的城市公共空间弹性利用方式,整合盘活土地资源和各类经营性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三)强化项目保障。加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做到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有机结合,优化各类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避免反复开挖、“马路拉链”“遍地开花”。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建立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统筹实施防洪排涝、污水治理、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工程,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确保各类设施发挥效益。
(四)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系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查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库、山塘、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的建筑物、构筑物。严格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查处侵占、破坏、非法迁改排水防涝设施等行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做好岸上岸下、堤内堤外、地上地下等建设项目审批。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三大大体量涉水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三大项目分别花落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详情如下:102.95亿元!中国建筑联合体中标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
12月30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国建筑12月23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及下属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
10月28日,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详情如下: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济南市
近日,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山东省城建设计院、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莱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及雨污分流建设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额12.2亿元。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区,由中建一局二公司负责具体履约,包括莱州市双创园东路、文泉街、文化东街等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7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实施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方案,方案目标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满足韧性城市建设要求、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载体功能和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津城”核心区大雨雨停后主干路网不积水,暴雨雨停后2小时积水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针对过去内涝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路径,强调要重视摸清本底和系统治理两个方面。摸清城市本底是治理城市内涝的基础做好现状调查是分析城市内涝原因、制定内涝治理措施的根
在城市快速发展与气候变化双重影响下,近年来城市内涝灾害频发,内涝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防汛安全的重要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洪涝统筹体系和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其中,科学推进洪涝统筹体系建设,对于整体提升我国城市内涝治理水平十分关键。加强洪涝统筹体系建设十分必要1、洪涝相互联系,在一定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对汛前准备以及内涝治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形成本省(区、市)汛前自查情况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详情如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前,完成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并向庭院管网延伸,雨水排放能力显著提高。到2023年底前,各城市结合实际全力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涝水排放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防洪提升工程,基本建成排水防涝智慧平台,形成日常维护、应急处置、部门协同等长效管理机制,排水防涝能力得到系统化全面提升。到2025年,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得到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形成“源
日前,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底这一比例将提高至80%以上。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城市河湖系统韧性、完善城市排水防涝
近日,四川《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三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社会参与制度等内容;明确了发改、自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的海绵城市建设职责;规定了海绵城市设
近日,《河北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
5月31日,由中国铁工投资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的江西省鹰潭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预计今年11月全部验收后,进入18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总面积27.75km,总投资约13.92亿元,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每年实行按效付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清单》中总结了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水务局,天津市、上海市
5月22日,安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征求《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指出条例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中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净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发布,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本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4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管发生变更的公告,详情如下:免去范瑞威同志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申石泉同志不再担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周军同志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4月28日,江西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简介,详情如下:1、裘家洲生态保护工程本项目为海绵型城市水系类工程。施工完成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91.65%,面源污染削减率为87%。项目通过设置大面积生态绿地、生态驳岸、植被栽植、硬质铺装与透水材质相结合的海绵设施,不仅实
2021年6月,乌鲁木齐市成功入围全国第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示范建设期间,乌鲁木齐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明确“聚焦雨雪水导致的城市水安全问题,以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为重点,系统推进河流廊道生态修复和长效机制建立”的总
3月5日,四川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5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就《乐山
10月8日,龙源电力江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5地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布,分别是江西进贤县及其周边、安义县及其周边、吉安、抚州、新余,规模总计280MW。从中标情况来看,中标价格范围为3.08~3.26元/W,含光伏组件、不含逆变器中标价格范围为3.08~3.19元/W。根据招标公告,
9月30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了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为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项目建设规模为23.25MW/46.5MWh。要求2019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
9月30日,安远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工商业储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为安远县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本项目为在安远县工业园区内企业安装约6.4MWh的工商业储能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折合单价1.25元/Wh。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10月4日,江西公司开展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检查。检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在费用报销方面,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违规报销、虚假报销等情况,通过核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吉安市庐陵新区环卫保洁环保城乡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7376万元,服务期22个月,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吉安市庐陵新区环卫保洁环保城乡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近日,江西于都县城区新建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14741.0万元。公告如下:
近日,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城市雨污管网及河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重启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31020.0万元。据悉,该项目于9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9月12日,该项目发布公告,因招标金额有变化,项目需暂停开标。9月30日项目重启招标。公告如下:[临川区]抚州市临川区城市雨污管网及河西污水处理厂
9月27日下午,江西省水务集团与九江市柴桑区政府举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柴桑区委书记盛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三荣,副区长杨建军;省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玮,省水务集团总经理助理何京华等出席签约仪式。盛炜代表区委、区政府对黄玮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省水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吉安市庐陵新区环卫保洁环保城乡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7376万元,服务期22个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吉安市庐陵新区环卫保洁环保城乡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扎实推进华润电力江西公司年度“大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有力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9月27日-29日,江西公司“大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前安全质量检查。检查组深入施工现场,对脚手架的搭建、安全围栏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涉及3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江西华赣售电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江西电力市场,申请注销在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市场注册。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