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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官方对此作出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谱写美丽内蒙古建设新篇章,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五年。为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积极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召开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专家学者、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12次,向40个区直部门征求意见3次,向各盟行署、市政府征求意见2次,累计收到意见建议近800条,基本全部采纳。8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议,依据常务会议意见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9月,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了此《规划》。
应该说,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各层面审议修改,切实保证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规划》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对于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区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推动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开展、开创全区生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12章、55节,总体上分为三大部分: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美丽内蒙古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基本原则: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全民行动,共治共享。
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35年,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内蒙古基本建成。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可量化、能执行,《规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化发展、生态系统质量和环境风险防范四大类2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9项。
(二)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九大重点任务。一是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三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四是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五是改善土壤和农村牧区环境。六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七是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八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九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每方面任务都既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又与内蒙古具体实际相结合;既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决策、最新要求融入其中,保证任务措施的科学性、前瞻性,又将长期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区持续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融入其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工作的延续性;特别是针对每方面任务都细化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工程,为《规划》任务落地落细落实提供了重要抓手和有力依托。
(三)保障措施
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保障,深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保障,强化社会监督,开展评估考核,确保《规划》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三、主要特点
概括来讲,我区《规划》主要有3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一条主线”,也就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条主线。《规划》坚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对标“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战略定位分析形势、查找差距;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谋篇布局、规划工作,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探索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全部细化措施、专章部署,切实做到了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保证了《规划》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突出工作统筹、规划衔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既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有关部署要求,做到上下衔接;又主动同自治区其他有关部门对接沟通,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自治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节能规划、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确保各项规划在总体目标指标以及重点任务、措施等方面互为补充、协调一致,不冲突,可执行,能落实。
三是突出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强化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既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努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既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把绿色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章论述、优先部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既立足当前、认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又着眼长远、努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提供制度机制保障;既强调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大力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又强调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生活方式转变,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把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得更牢筑得更好。
总之,《规划》的印发,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的坚强决心;抓好《规划》落实,是全区上下的共同责任。为推动《规划》实施,我厅还同步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配套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乌海及周边地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积极通过厅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渠道对《规划》进行了初步解读和宣传;目前,正在加快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将《规划》中的重点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下一步,还将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考核评价,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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