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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21-12-16 08:51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涝钦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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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15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3年集中建设,推动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详情如下: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电〔2021〕42号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钦州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下简称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通过3年集中建设,推动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组织机构

成立钦州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雄昌 市长

副组长: 谢立品 副市长

成 员: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开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惠贤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赖廷耀 市教育局局长

李远钦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廷智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邵克权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甘豪汉 市水利局局长

邓 敢 市林业局局长

郭迪信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彭福祥 市气象局局长

梁 亮 市滨海新城管委主任

覃新松 广西沿海水文中心主任

肖利富 钦南区区长

邓洁丽 钦北区区长

邱军辉 钦州高新区管委主任

郑豪斌 市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黄兆明 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办公,由彭哲同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制订申报实施方案,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和梳理国家、自治区级项目资金投向,指导项目业主积极策划包装申报,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中、小学校海绵城市改造试点工程相关材料。

市财政局:负责试点项目投融资机制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运作模式研究,包括财政补贴制度、资金需求总额及年度预算,资金筹措情况,长效投入机制及资金来源,财政支持手段等。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编制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系统等海绵城市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及规划保障;协调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项目的业主,明确重点项目并协助开展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近5年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提供钦州市污染源普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市水利局:配合提供水资源现状,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相关资料数据,负责提供水利方面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山水林田湖保护相关材料。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提供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含雨污合流管)、城市内涝治理、城市绿化的相关数据资料,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项目。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钦州气象站的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风、温度等),并对全市降雨特点进行分析,研究暴雨雨型。

广西沿海水文中心:提供水文地质条件等资料。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市滨海新城管委:负责提供相关现状资料,提供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

市开投集团公司: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相关项目,研究融资方案。

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研究融资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负责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申报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影响申报按计划推进的单位进行问责。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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