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二次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规范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市水务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水务局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门户网站第一次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稿共分七章,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计量收费标准、减免核定情形、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依据上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工,细化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核定、减免、征收实施主体的职责;在具体征收内容方面,明晰缴纳义务人、代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和标准等;同时,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提升,特别设置了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对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的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衔接上位行政法规的处罚内容。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信函邮寄地址:请将意见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督处(邮编510640),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jzfjdc@gz.gov.cn),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三)联系电话:020-88524215。
请您在提交意见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征集意见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2月5日
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治理城市水体污染、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市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其他区域污水处理费由属地区排水主管部门征收。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番禺(大学城除外)、花都、南沙、从化和增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属地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本市中心城区〔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到终端范围)〕和番禺区大学城以及年度运营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列支的单位管理区域)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其他区域(含黄埔区除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到终端范围以外的区域)污水处理费上缴同级财政。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建设。
番禺(大学城除外)、花都、南沙、从化和增城区的征收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六条 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覆盖的区域,均应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 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第七条 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或其他有关单位代征。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在自建供水设施未关停前,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或企业代征。
污水排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禁止擅自将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规避缴纳污水处理费。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代征的方式、代征服务费、定期考核、违约扣减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代征单位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征收污水处理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代征单位应每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征缴报表,报送实际售水量及污水处理费征缴情况。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时如实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报用水量(排水量)和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数额。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与其水费收入应当分账核算,并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和挪用。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数额。
第九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核实代征单位全年实际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代征单位全年应缴污水处理费的汇算清缴工作。对因欠缴水费、代征单位核销坏账损失的水量,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不计入代征单位全年实际应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水量。
第十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明确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公共供水企业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个人污水处理费的缴纳实施监督,对未按要求缴纳的,应当及时催交。
第三章 缴费主体
第十一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第十二条 公共供水设施已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注册水表登记在册人为缴纳义务人。
公共供水设施未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商住小区、村(居)、转供水厂等采用二次供水设施的用户,以在公共供水企业注册水表登记在册人为缴纳义务人。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自备水源设施权属人为缴纳义务人。
使用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实际排放单位或个人,为缴纳义务人。
第十三条 公共供水企业应定期核实更新注册水表登记在册人及使用人的信息。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及时督促用户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按照双方签订的供水用水合同处理。
第四章 计量和收费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按月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用水量以公共供水企业登记在册的注册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由代征单位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污水处理费。对注册水表显示的量值有异议的,按照《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核定用水量。
(二)使用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下同)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第十五条 因大量蒸发、蒸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认定并公示后,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第十六条 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理费。
已接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标准的,不得继续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经评估可继续排放且未能计量用水量的,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排水计量设备,并与排水主管部门共享数据,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
第十七条 采用二次供水设施的自有水表显示量值与总注册水表显示量值不一致,对注册水表显示的量值有异议的,按照《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核定用水量,依核定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第十八条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行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章 减免与核定
第十九条 本市中心城区符合减免污水处理费情形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广州市中心城区申请污水处理费减免办理程序,提出减免申请。
第二十条 污水处理费减免政策发生变化的,按最新公布的政策文件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谎报实际运行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骗取城镇污水处理费的;
(二)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或者改变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三)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
(四)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
(五)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污水处理费缴入国库的;
(六)违反规定提高开支标准的;
(七)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污水处理费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票据的;
(九)其他掏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 代征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代征污水处理费并及时上缴国库,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自行确定、改变用水分类,因擅自改变计费标准或逾期代征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除应对未能实缴到位的污水处理费承担补偿责任外,还应依照签订的代征合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缴纳义务人应按时缴纳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应在每个收费周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逾期缴费户发出催缴通知,按代征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催缴,并同时报告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经催缴后仍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理。
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以依照《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欠缴主体信息报送纳入失信信息。
第二十五条 为逃避缴交污水处理费,故意从事损害公共供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行为的,除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外,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的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30日,湖南零陵区城南片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珠山镇、黄田铺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9868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拟对珠山、黄田铺镇2个乡镇实施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及改造,主要包括:建设管网(DN300~500)、建设支管(D300)、新建接户管(DN160/200)原排水沟改造、原污水
4.30日,广州市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招标公告。最高限价71344.5万元,招标内容主要包括:①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承包人要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实际需求,承担现状管
4月21日,浙江公布第五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共36个,详情如下:
4月29日,河北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设计生产规模:污水处理5万m3/d。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服务(包括交纳特许经营权转让费,以及运营、维护、期满移交等工作),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服务范围为:行唐县城区的生活污水及县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8日,江西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运营服务采购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为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m/d。2.鹰潭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高新区白露科技园区域,包含两
4月28日,齐河县污水处理设备提升更新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发布。山东科洋工控自动化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58419000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8日,贵州省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人为贵阳市排水有限公司、贵州贵水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巨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单价17.35元/m,一期
4月27日,关于海南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发布。根据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策部署,为承接起原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排水、污水处理等业务,经上级单位及市场监管部门同意,“海南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海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557380442C。详情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7日,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太湖县功能膜新材料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设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详情如下:据悉,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东部,规划总面积761.30公顷。本项目位于安徽太湖经济开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广州资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资源环保”)与越南进盛投资开发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广州资源环保董事长曾建宁、广州资源投资集团总裁刘锋、广州资源环保副总裁刘文清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在中越两国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双方聚焦越
主题时间地点大会主题:推动水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会时间:2025年5月9日-10日(8日全天报到)大会地点:福州中庚喜来登酒店特邀嘉宾大会内容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福州大学02联合主办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03协办单位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凌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华
4月16日晚间,倍杰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成功中标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价格13.26亿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建设期为22个月。公告显示,2024年10月8日,倍杰特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就曾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0.74亿元。2025年3月21日
4月18日,广东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共建设DN150~DN600污水管道约80km;2、存量污水管道检测及清淤约67km,修复约3km。3、含官塘镇污水处理厂、铁铺镇污水处理厂、仙洲岛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潮
天源环保公布,预计第一季度净利润4,800万元-5,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22%-110.26%,扣非净利润4,600万元-5,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30%-112.83%。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的部分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等项目进入运营期,产能释放带动运营收入规模化提升。随着项目转入稳定运
3月4日,冀南新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盘活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冀南新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盘活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为冀南新区综合执法局。该项目为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冀南新区城区范围内,拟盘活的存量资产为冀南新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期内,服务内容是收集处理冀南新区
1月13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6章31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概念定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为建设与改造。主要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验收评估的程序要求和相关标准等内容,要求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农村生
12月23日,康达环保发布公告,2017年8月,卖方与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订立特许经营协议,据此,卖方成立目标公司以接管、营运及维护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30年。2024年12月23日,卖方(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由中山市小榄
近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玉环干江及大麦屿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成公告,本次收购标的污水处理规模7.50万吨/日,其中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6.00万吨/日、大麦屿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1.50万吨/日,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价值为24,689.74万元。同时,玉环市钱水水务有限
11月18日,康达环保公布,于2012年9月,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重庆康达与舞钢市政府订立特许经营协议,据此,重庆康达同意向平顶山康达(为接管、营运及维护污水处理厂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投资人民币3030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2024年11月18日,重庆康达及平顶山康达(作为转让方)、舞钢市洁源(作为受让方
11月1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沌口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武汉车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成交)金额:70050(万元)。招标文件显示,本项目污水处理费单价1.32元/m3,本价款为固定价款,须投标人报价确认。特许经营转让费不低于人民币46200万元。
10月16日,河南原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特许经营权期限40年,最高限价2.26元/吨,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77500.39㎡(合116.25亩),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m3/d,配套管网16.34km;再生水处理规模4.5万m3/d,再生水配水管网16.65km。原阳县第二污水处
近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沌口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污水处理费单价1.32元/m3,本价款为固定价款,须投标人报价确认。特许经营转让费不低于人民币46200万元。各投标人特许经营转让费报价低于人民币46200万元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27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65MW/100MWh!广东韶关市浈江区首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站开工4月25日上午,广东韶关浈江独立储能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举行。该项目由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国粤(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通知显示,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航运物流相关领域企业或机构。其中,船舶入籍奖对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电力、甲醇、氨或氢能
4月15日-19日,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第一期在广州举行。作为“机器人+”国际化产教融合型领军企业,汇博机器人携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光伏智能清洁机器人以及人工智能教学设备等产品亮相服务机器人专区,展示中国智能制造前沿技术,为全球产业数智化升级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汇博机器人展
4月29日,广东火炬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山火炬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单位:【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价格:91668153.64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怀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单位:【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江门公用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慧,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越秀资本旗下南网越秀双碳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公用新能
为满足海外市场客户需求,优化全球产能布局,提升整体竞争力,中国电池产业链企业加快了海外建厂步伐。今年以来,众厂商对马来西亚的布局力度明显提速,截至目前投资金额将近200亿元人民币。今年4月,仅仅十天之内就有两家中国企业加码马来西亚市场。4月24日,金杨股份公告称,该公司拟投资建设马来西
广东电网公司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1870.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9%。其中:广东“三新”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2.9%,新质生产力带动作用持续显现。每10台有4台“广东造”典型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用电量同比增长近10%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2024年,广东省工业机器人产量占全
4.30日,广州市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招标公告。最高限价71344.5万元,招标内容主要包括:①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承包人要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实际需求,承担现状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9日,梅雁吉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持有广东吉洋能源45%的股权。吉洋能源的主要业务包括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飞轮储能技术作为一种高效、环保的物理储能方式,在轨道交通领域优势显著,飞轮储能应用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1-3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457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1%,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占售电量比重为75.3%,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1100.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3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