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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网获悉,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天津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通过传真或邮件反馈我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1日。
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传真:23142007;邮箱:sfzggwhzc@tj.gov.cn
附件: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推动实施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用好产能置换政策,引导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及配套的烧结、高炉等设备建设电炉。开展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石化、铸造、平板玻璃、垃圾焚烧、橡胶、制药等行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强数据中心用能管理,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开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诊断,在绿色产业集聚、能源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系统挖掘园区绿色发展潜力。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园区内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促进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排查,重点排查以石化、化工、制药、农药、电子等行业为主导的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园区,以铸造、砖瓦窑、耐火材料、玻璃钢、防水建筑材料等行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建立管理台账,分类推动产业集群治理改造。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原则上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职住平衡,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编制我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扎实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三步走”战略,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示范项目。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客货运运输结构,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提高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推动天津港“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港口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建设“绿色三星”标准的T3航站楼,一体化建设轨道交通,引导乘客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环卫清扫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优化车辆排放构成,提高重点行业大宗物料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钢铁企业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运输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停止使用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老旧燃气公交车,2024年底前基本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和邮政车。加快形成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城乡配送点”构成的三级物流设施体系,科学有序安排物流业空间布局。建立快递包装绿色产业联盟,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规模化应用。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选项,鼓励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完善邮政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推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发展,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使用比例每年提升10%。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达到25%左右,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交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邮政管理局、天津港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广使用节油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使用绿色建材、应用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坚持以水定产,调整优化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结构和布局,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排污口设置。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治理,建立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国家要求,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不低于5%。(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积极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直燃机空调机组。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力争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30个。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6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并完善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体系,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渤海综合治理三个攻坚战,强化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大举措,深入推进入海河流“一河一策”。补齐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重污染天气PM2.5日均值峰值稳步下降,全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12条入海河流消劣成果巩固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动燃煤自备机组改燃或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周边燃煤锅炉改燃关停任务。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持续巩固居民清洁取暖成果,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量下降10%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实施储罐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环节综合治理,推动汽车罐车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铁路罐车使用锁紧式接头。严格管控敞开液面逸散。加大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废水集输系统改造力度,使用密闭管道替代敞开式集输。按分质处理原则,对含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水系统中高浓度废气采用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单独收集处理,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细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建立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加大汛前管网清掏力度。加快老旧管网设施更新提升,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新扩建张贵庄、津沽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95万吨/日,具备处理部分初期雨水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7%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政策机制
(一)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根据各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各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以各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将“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各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中予以扣除。原料用能不纳入各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在各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中予以扣除。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滞后的区加强工作指导。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的项目用能保障。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统计的衔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各区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园区单位面积、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等污染排放强度监测评估,结合各区污染物排放强度、总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分解重点工程减排量,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构优化调整。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加强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强化监测、核查、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审批准入,除列入国家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外,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产能。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审查涉及“两高”行业的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于行业产能已饱和的“两高”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应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对于行业产能尚未饱和的“两高”项目,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和排放水平。加强“两高”项目全过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落实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性,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两高”项目,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优化资金投向、调整信贷结构,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两高”项目不予贷款,已经贷款的及时清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节能环保地方标准建设,推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后评价、能耗在线监测、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筑设计、能源领域5G应用等节能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焚烧、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制修订生活、工业、农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区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措施,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设立。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研究制定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精准对接。探索推广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抵质押融资等新型业务,为绿色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创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探索绿色贷款地方配套支持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落实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努力释放减税红利,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对与高耗能企业开展市场交易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结合供热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深化本市碳排放权试点建设。稳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水污染重要流域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绿证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效益分享、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开放环境治理市场,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环境监测机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探索环境治理企业分级评估评价机制。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乡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低碳环保认证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强化在节能形势分析、节能执法监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推进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监管,加强对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探索排污单位用能监控与污染排放监测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完善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方式,通过衔接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等实现污染源统计“日常化”数据采集。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预警试点建设,推动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构建市、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完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提高节能监察信息化水平。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加强区级及街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与市级有关执法队伍协作执法机制,加快推进环保专职网格员纳入全市“全科网格”体系。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精准对接引进节能减排相关专业高端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石化等产业链,构建“一链一策”职称专业体系,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三链融合”发展和产业人才精准评价。开展“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实行“一企一评”、“一单举荐”,为节能减排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打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节能减排相关领域,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明确街镇、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各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有关部门作为对各区绩效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优化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将其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坚决抵制和反对奢侈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和绿色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开展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寻找、宣传工作,推广宣传典型家庭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征集推广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浪费能源、污染环境行为。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节能减排、珍视信誉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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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包括《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
1月24日,岱海发电公司紧抓三号机组深度调峰契机,由发电运行部与设备管理部协同开展凝泵深度调峰降频节能技术攻关。随着机组深度调峰负荷下限下探至15%这一新低点,公司迎难而上,化压力为动力,充分利用机组低负荷运行工况,开展凝结水系统降压运行试验,通过优化凝泵运行频率实现节能降耗。本次试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提出,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绿色技术装备应用,开展农
1月2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印发《静安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扶持对象包括:在静安区范围内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在静安区节能属地管理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项目除外;同时,申报专项资金的法人单
2月13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通知。要求申报项目为2025年有投资计划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申报范围包括工业节能和减碳项目。工业节能和减碳项目是指具有显著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或有效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化管理水平的项目
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在会议中指出:要深入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工业节能降碳行动,建设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促进工业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全文如下: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
11月21日,工信部为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经有关部标准化委托机构和部标准化工作组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2024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7天)。其中包含余热驱动制冷设备技术规范、变压器节能
●主办单位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青岛金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单位烟台金诺会展有限公司●特别邀请★冰轮集团★杰瑞集团★万华集团★招金集团★玲珑集团★南山集团★中矿集团★方圆集团★隆基集团★龙口矿业★首钢东星★正海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五一三所★烟台艾迪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大宇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9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工业节水技术装备、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工业环保技术装备三大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
时间:2025年3月3-5日|地点: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同期举办:国际生物发酵展2025中国(山东)工业节能技术与装备博览会主办单位: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山东节能协会联合主办:山东省水处理协会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学会协办单位: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联盟山东省轻工机械协会山东国鉴认证有限公司常州市
空压机|电机技术|热能装备|泵阀|仪器仪表工业废水/废气|膜工业技术产品|固废处理|工业通风技术|节电技术2025年3月3-5日|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山东节能协会联合主办:山东省水处理协会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学会协办单位: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联盟山东省轻工机械协会山东
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以充分发挥工业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可以持续推进广西工业节能和提高能效,促进广西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办法》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工业节能管理体制、节能监察职责、规范工业节能执法程序、保障专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本名单共涉及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等30个行业。本次遴选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2024年自治区工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第二批),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等170t/h干熄焦余热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等16个项目入选本名单。关于对2024年自治区工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第二批)根据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关于组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7月5日发布关于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名单(2024版)的公示,现将拟入选2024版名单的“化工尾气透平膨胀机”等33项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予以公示。关于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
3月28日,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天津市副市长翟立新,双方就加强企地科技合作、推进创新布局进行座谈交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汤保国,倪嘉宇;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吕冬姣参加会见。王树东对翟立新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对天津市长期以来对中国中煤在津发
3月26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的“2025年6-9月新疆送天津多月省间外送交易”结果正式发布,出清电量5732万千瓦时。此次省间交易实现了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也为天津度夏期间的电力保供提供强大助力。新疆煤炭储量占全国40%以上,风电、光伏资源全国第二,具备煤电与新能源协同开发条件。
3月25日,中核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申彦锋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天津市委常委、河西区委书记王旭一行。双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核技术应用产业等领域进一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凯参加会谈。申彦锋对王旭的到访表示热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月度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和发电总体情况,详情如下:
3月18日,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大语言模型的“线损分析专家”微应用上线,解决了传统线损分析方法存在的数据分散、分析时间长、技术门槛高等问题,将线损分析时长平均缩短了96%。“线损分析专家”以大语言模型为基础,采用滨海供电公司数字科创中心自主研发的智能调度决策逻辑框架,辅以多种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257家。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有关区生态环境局,各重点排放单位:为加强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
3月19日,天津蓟州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评公示。一、建设项目及建设内容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位置: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工程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北部山区,距天津市、北京市直线距离分别约为120km、95km。初选装机容量1800MW,初拟额定水头371m,距
3月1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召开大同—怀来—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动员大会,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两会部署,为中国式现代化赋动能作贡献。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天津市副市长翟立新,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智刚在天津会场出席会议。山西省副省长
3月18日,天津市委书记陈敏尔在天津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智刚举行会谈。双方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
3月17日,贵州天山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143245364.3元。
3月14日,国网天津电科院协助河北区政府在天津市电力物联网重点实验室举办河北区所属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政企参观交流活动。河北区政府副区长、区科技局、4家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代表参加。政企交流活动代表到电科院天津市电力物联网重点实验室参观电力电缆分实验室、储能分实验室、网络与信息安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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