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南京市开展2022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分为切块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两部分,重点支持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以及其他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的项目。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函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和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年)》(苏环办〔2022〕28号),根据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效用,有力保障我市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请各区、各单位结合本地年度任务,认真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和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好2022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为切块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两部分:
一、切块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此类项目由申报单位在“江苏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系统平台”(http://218.94.78.90:18180,以下简称“省项目库系统平台”)申报,审核通过后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省级项目库。
(一)入库项目范围及类型
本年度重点支持以下项目入库申报:
1. 水生态环境保护。本年度重点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河湖健康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净化、医疗机构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及运维、工业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地下水国考点位及周边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国家级“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等项目;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遥感监测、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等项目。
2. 大气污染防治。本年度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大气环境治理与管理能力建设,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等。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VOCs治理(VOCs工程治理、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综合治理、“绿岛”项目建设等)、工业污染治理(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
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本年度重点支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溯源及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受污染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历史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遥感监测,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及整治项目;地下水国考点位及周边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等项目。
4. 生态环境监测。本年度重点支持碳监测系统建设、重点河流和湖泊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重点区域或敏感区域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点建设、重点流域环境DNA水生生物群落监测与生物毒性分析能力建设以及其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项目。
5. 其他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建设状态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项目为上一年度完工并通过验收(以奖代补项目);
(2)项目已开工尚未完工;
(3)项目尚未开工,但能在当年度开工建设。
2.项目应未曾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原“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库”)。
3.项目应未曾获得过各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4.项目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5.项目申报单位在当年度未发生生态环境严重违法行为(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说明文件)。
6.根据全省当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项目申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为严重失信(黑色)或较重失信(红色)。评价结果可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信息公开”栏目的“环保信用”页面查询。
(三)申报方式
实行项目储备动态化管理。切块市县项目储备库申报窗口全年24小时开放,项目申报单位在“省项目库系统平台”,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支撑材料电子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入库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系统自动生成表格,下载打印由所在区生态环境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后重新上传);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在线填写,系统自动生成承诺书,下载打印盖章后重新上传);
3.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线填写即可);
4.政府部门确认项目能够实施的文件(如政府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环评等批复或备案文件等,具备其一即可,上传系统);
5.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传系统);
6.其他材料:
(1)以奖代补项目须提供验收文件(上传系统);
(2)已开工项目须提供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上传系统)。
(五)项目入库审核
1. 市级预审
区分市级项目和区级项目两种类型。市级项目直接提交市生态环境局预审。区级项目提交所在区生态环境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生态环境局预审。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预审,预审通过后的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提交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审核。
2. 省级审核
省级审核按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业务部门支持方向审核的流程组织实施。省级审核采取滚动审核,适时启动省级审核的集中评审。
3. 审核查询
项目申报单位及市、县(市)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可登陆“省项目库系统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六)各条线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财科处黎克青 83630842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汪炘 83630876
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季雨 83630872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刘琉 83630879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处王渝凯 83630891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执法处吴恺 83630896
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处 曹海兵 83630950
市财政局资环处葛锋 51808704
二、重大专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重大专项申报应聚焦本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聚焦源头治理、精准治污,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的环境绩效。重大专项项目的入库申报通知及资金奖补办法将由省生态环境厅按条口单独下发。专项申报通知未下达前,各地可先行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对接咨询,结合年度任务部署,抓紧重大专项的谋划储备,做到早部署、早筹划、早申报。2022年重大专项项目入库项目范围及咨询联系人如下:
1. 支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重点支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国考断面溯源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及溯源整治工程,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建设及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等,支持“十四五”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项目(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季雨,联系电话:83630872)。
2. 支持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试点项目。重点支持生态效益突出、示范效益显著,在重点技术、项目管护、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有明显突破的净化型、涵养型、修复型和保护型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曹婷婷,联系电话:83630829)。
3. 支持“绿岛”项目。重点支持已完工且运行良好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项目(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张志超,联系电话:83630870)。
4. 支持“生态岛”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创新性、有助于提升地区生态质量指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岛”试验区建设试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曹婷婷,联系电话:83630829)。
5. 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列入全国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重点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监督试点项目(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曹婷婷,联系电话:83630829)。
6. 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国省考断面上游和环境敏感水体周边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包括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工程等。农业面源污染核算评估与监测监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支持国家农业面源监督与指导试点项目(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曹婷婷,联系电话:83630829)。
7. 支持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项目。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和减污降碳工程项目建设、技术产品研发应用、园区试点示范创建等项目(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时颢,联系电话:83630876)。
此函。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0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分局、各派出生态环境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双案并处”。是指本部门办理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在行政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调查处理同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调查评估和处理,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和
近日,江苏省全面启动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南京、无锡、宿迁、连云港和镇江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据悉,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情况;
由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长环国际会展(湖北)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海洋学会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分会战略支持,拟邀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四川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负责本机构作出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我市生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领域的重大探索,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前瞻性和长久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纳入美丽中
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提出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持续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3年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大力实施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其中包含三个一”重大任务以及13项重点工作。详情如下: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推进“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顺义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共五部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
为加强专家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一批拟入库专家(第一部分),本次共有357人入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一批拟入库专家(第一部分)的公示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落后产能淘汰更新,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和深度治理,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一河清水永续北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沿线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保障一河清水永续北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水
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本专项投资重点支持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的综合治理类项目,主要包括: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湖泊水库水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本次厦大资金45041万元,用以支持重庆市铜梁区太平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等33个项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快
贵州省发布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30015万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67号有关市(州)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20日,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兰州正式揭牌成立。甘肃是全国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之一。作为一家省属国有企业,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总部管控+专业化运营+区域协作”的运营模式,主动参与国家水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水利建设、城乡供水、节水科技、水生态环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省生态环境规划院院长谢刚研究员对《规划》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水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山东省历来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水污染治理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9月22日正式对外发布。《规划》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强化“三水统筹”。《规划》从持续强化水环境治理、大力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等方面制定任务措施,推动水资源、水环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19日,广东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短板基本补齐,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或比2020
为推动地方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同志就《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7月25日联合发布《齐齐哈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齐齐哈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共17部门共同发布《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通过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等措施,深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推进高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下达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89万元、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60万元、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威海市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文登热电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招标范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成都市起草了《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测,标准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内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管理,
近日,湖北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严格落实
《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已由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辽宁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示。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帮扶组检查发现,全省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通报如下。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E82),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本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747-2460SCCZUE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和江苏省大气办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报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89家全能水泥生产企业、109条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平均停窑天数超168天,总体完成140天的错峰生产任务。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