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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北省将创建100家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个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5个低碳发展示范企业、2个低碳发展示范园区;100个节水型企业,10个节水型标杆企业;9个综合利用示范企业,3个示范基地;10个无废企业,3个无废园区。详情如下:
河北省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推进全省工业绿色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为企业服务创模范机关”活动,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以绿色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组织实施七大行动,着力推动绿色制造项目,加快工业低碳转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指导目标:工业能效、水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创建100家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个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5个低碳发展示范企业、2个低碳发展示范园区;100个节水型企业,10个节水型标杆企业;9个综合利用示范企业,3个示范基地;10个无废企业,3个无废园区。
一、实施绿色制造项目推进行动,统筹抓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发展
(一)大力推进绿色制造项目建设。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装备、食品、医药、纺织、造纸、皮革等重点行业,发布我省制造业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明确绿色化改造升级方向,筛选确定一批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诊断服务,瞄准低碳与碳排放、节能和能效提升、节水和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领域,采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年内实施重点绿色化改造项目300项以上。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新兴产业为重点,瞄准产业链薄弱环节,新上一批投资规模大、低碳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二)支持一批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制发《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医药等重点行业,聚焦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排放、循环利用、工业节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制造、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等重点领域,推广一批水平先进、经济性好、推广潜力大、市场亟需的工艺技术装备,遴选20项左右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在全省进行推广。
二、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低碳转型
(三)制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制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能力水平研究,明确工业降碳主要实施路径,提升工业用能低碳化水平,开发应用先进低碳技术工艺,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稳妥、科学、有序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
(四)创建低碳发展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制发《开展创建低碳发展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的通知》,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年内创建5个低碳发展示范企业。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园区开展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年内创建2个低碳发展示范园区。
三、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工业节能
(五)加快实施节能改造。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发布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开展工业企业能效研究,配合省有关部门制定节能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共同推动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活动。制发《关于征集2022年河北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创建条件,征集培育一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建立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完成200个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评选优秀节能诊断报告,给予资金奖励。
(七)深入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按照工信部节能监察统一部署,编报工业节能监察对接计划,对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整改,持续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
(八)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定省级能效“领跑者”创建指南,明确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准,评选单位产品能耗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的企业,发布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指标。分析企业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状况,对标对表国家先进指标,培育打造国家级能效“领跑者”。
(九)组织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推广活动。指导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在邯郸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钢产业链新技术新装备展洽会,开展“河北省工业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展洽及“双碳”政策解读宣贯活动”,组织省内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生产、服务企业参展。
四、实施工业水效提升行动,促进工业高效用水
(十)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开展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情况研究,建立重点高耗水行业5万吨及以上用水量企业清单,完善节水型企业创建标准以及退出、复核机制,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推动重点用水行业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以“培育”为重点,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省市县三级辅导,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活动,实施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改造,建立与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年内对200家重点高耗水行业企业进行创建辅导,创建100家左右节水型企业,培育10家左右水效“领跑者”企业和节水标杆企业。
(十一)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围绕钢铁、石化等重点高耗水行业,征集一批工业节水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建立工业节水工艺装备供需目录,遴选发布先进适用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加大工业节水理念和先进案例宣传力度,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企业家“谈节水”活动。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鼓励利用海水、雨水和矿井水。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强化中水使用力度,助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提升工业节水服务能力。征集一批工业节水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并向全社会推荐,提供专业化节水诊断、咨询、设计、改造等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每年度动态更新。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节水诊断、节水能力培训等服务,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强节水工作,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年内遴选、发布并支持10家左右优质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创建3家左右节水型园区。
五、实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升行动,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十三)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制发我省行动方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研究,制发《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通知》,会同省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环境保护税等优惠政策的落地兑现。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每月一星”宣传推广活动,推动各地积极对标对表先进。制发无废企业、无废园区创建通知,结合“无废城市”创建,年内创建3个左右无废工业园区、10个无废企业。
(十四)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高值化利用。制发《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动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废旧手机等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鼓励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实施废钢、废塑料、废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已公告45家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低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钢铁、铜、铝、锌、镍、钴、锂等战略性金属废碎料的高效再生利用。
(十五)加强浓盐水综合利用。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高值化提升,发展浓海水制盐、提钾、提溴,加快锂镁分离提取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探索碱渣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突破浓海水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的国产化关键材料、装备和成套技术,探索建立浓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海水淡化浓盐水化学资源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十六)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领域倡导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引导规范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建立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溯源机制。
(十七)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河间京津冀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迁西机电再制造产业园、曹妃甸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机、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装备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并履行告知义务。
六、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升级行动,深化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十八)加大绿色制造名单创建力度。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的绿色设计能力,年内创建5项以上省级及以上绿色设计产品。围绕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年内创建100家以上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以企业聚集绿色发展、产业生态化链接和绿色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年内创建3个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年内创建3家省级及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十九)开展绿色制造名单评价。开展绿色制造名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分析研究,结合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标准,研究起草《河北省绿色工厂星级评价办法》,建立评价标准,探索开展星级评价,完善绿色制造名单的常态化管理,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和统一化。年内完成对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的评价评星工作。
七、实施服务工业污染治理行动,助力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十)持续推进料堆场治理整治。调整优化“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系统”,组织企业实施网上信息填报,更新料堆场动态管理台账和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台账,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力争实现现有生产工业企业料堆场应改尽改、全面达标。
(二十一)持续提高正面清单企业数量质量。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及时掌握各种因素对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影响情况,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在全省原有正面清单企业的基础上,向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荐绩效分级达到B级以上的绿色工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进一步扩大纳入范围和数量,最大程度保障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八、落实工业绿色发展保障措施
(二十二)举办京津冀绿色发展系列对接活动。深入推动承德、唐山、邯郸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在河北新河组织开展“魅力新河-绿色赋能”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产业对接活动,打造动力电池回收、性能检测评价、梯次利用、有价组份再生利用共享的全产业链。在河北涉县组织开展“红色涉县-绿色发展”京津冀工业固废产业对接活动,持续壮大京津冀跨区域协同产业规模。
(二十三)强化财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资金作用,集中力量支持重点行业节能低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示范项目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支持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协助金融机构针对重大节能环保项目实施融资服务。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绿色材料应用。
(二十四)发挥服务机构支撑保障作用。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以及第三方绿色评价机构、相关协会、科研机构等,组织专家进行低碳评估和调查调研,加强工业绿色低碳课题研究,分类指导企业制定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措施、开发区编制实施用能规划或节能方案;分行业、分片区对规上入统的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固废利用、绿色低碳等资源能源利用培训,发挥支撑作用,提升服务能力。
(二十五)强化工作宣传。结合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无废城市等系列宣传活动,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为重点,充分利用省级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发布权威信息,普及绿色产业知识,推广工业绿色发展先进经验和做法,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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