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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2021年11月30日前已停止生产使用或封场锰渣场的环境风险管控。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秀山县、酉阳县、城口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精准、依法推进锰渣场污染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我市锰渣场整治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已经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重庆市历史锰渣场的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涔轩、赵博超、田祎、王雪婷、岳波、姚芝茂、田向勤、韩占涛、李营、孟棒棒、李锦超、王一飞、苑喜男、朱克松、宋丹娜、赵虎、刘嘉烈、周琼、范例、唐娜、袁胜、李洪刚、罗岷、仝晓霞。
本文件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的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及后期环境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2021年11月30日前已停止生产使用或封场锰渣场的环境风险管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122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9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 2050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DB 50/996锰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锰渣manganese residue
电解金属锰生产过程中碳酸锰矿粉经硫酸浸取、固液分离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3.2
历史锰渣场site for manganese residue of history
筑坝或利用露天废弃采坑、凹地、河谷贮存或填埋锰渣,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已停止生产使用或封场的场所。
3.3
环境风险environmental risk
指历史锰渣场在锰渣贮存或填埋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发生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或持续性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程度。
3.4
环境敏感目标environmental sensitive target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锰渣场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区域:
(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四)国家或地方规划要求保护的区域。
3.5
环境隐患调查environmentalhidden dangers investigation
采用多种手段调查历史锰渣场存在的不能有效防范或阻止渣场污染物释放、迁移、暴露的环境隐患。
3.6
管理控制management control
通过制定和实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等措施,防范或阻止历史锰渣场污染物的暴露,预防和控制历史锰渣场污染可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3.7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
采用阻隔、堵截、覆盖或转场等工程措施,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降低和消除历史锰渣场对人体健康和对生态受体的污染。
3.8
环境风险管控environmental risk control
采取管理控制和工程控制等措施阻断历史锰渣场锰和氨氮等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或控制锰和氨氮等污染扩散,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影响的过程。
4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系统性原则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应统筹考虑历史锰渣场所在流域环境质量需求,系统开展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风险管控,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不良影响。
4.1.2规范性原则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环境风险管控为目标,确保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过程的规范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4.1.3可行性原则
应从风险管控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实施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使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可行。
4.2工作程序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的工作程序见图1。
图1工作程序
4.2.1现状调查评估
收集、梳理历史锰渣场区域气候、水文地质、卫星遥感影像、环境规划、环境监测数据等文件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初步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重点。从历史锰渣场环境隐患、区域水文地质、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四个方面开展分析评估,必要时开展现场补充监测或试验研究,识别历史锰渣场的主要环境风险,确定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等级。
4.2.2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制定
根据现状调查评估结果,确定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目标,选择风险管控模式,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技术路线,比选确定管控技术,分析管控方案预期效果,编制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报告。
4.2.3环境风险管控工程设计及施工
根据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开展环境风险管控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过程应同时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计划。
4.2.4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稳定运行后,根据工程立项、设计、建设和运行等相关文件及其批复,评价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和一致性,并根据工程运行管理记录、环境监测数据,必要时开展补充检测,评估风险管控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4.2.5后期环境管理
根据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情况与效果评估结论,提出后期环境管理计划。
5现状调查评估
5.1资料收集与初步分析
应通过信息检索、部门走访、电话咨询等途径,广泛收集历史锰渣场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污染历史、水文地质等信息。参照HJ25.1开展资料收集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史锰渣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以及使用期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情况。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判断资料的有效性,并整理历史锰渣场的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建成时间、建设标准、贮存渣量和种类,初步分析历史锰渣场的污染特征,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
5.2现场踏勘
通过对历史锰渣场场地、工程设施及其周边环境的现场调查,核实资料收集的准确性,获取与场地环境风险有关的线索,特别是与资料记录有较大差异的信息。场地环境调查人员应采用专业调查表格、GPS定位仪、摄/录像设备等手段,仔细观察、辨别、记录场地及其周边重要环境状况。
5.3评估范围确定
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范围:地表水调查评价范围参照HJ2.3确定,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参照HJ610确定,土壤调查评价范围参照HJ964确定。
2)区域环境敏感目标与其他类型环境调查评估范围:
a)山谷型、傍山型、截河型锰渣场:锰渣场下游不小于80倍坝高。
b)其他类型锰渣场:锰渣场下游不小于40倍坝高。
3)评估范围外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评估事项,或发现历史锰渣场污染已经扩散到调查区外,可根据评估需要适当扩大调查评估范围。
5.4综合评估
5.4.1锰渣场环境隐患调查评估
按照附录A,对历史锰渣场及其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可能存在的导致环境污染的隐患。
5.4.2区域环境敏感目标调查评估
基于实地调查,结合各种技术手段如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技术,对历史锰渣场周边区域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提取环境敏感受体信息。根据污染物可能的影响途径,明确区域环境敏感目标,给出环境敏感目标区位分布图,列表明确调查对象、属性、相对方位及距离等信息。
5.4.3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评估
5.4.3.1调查历史锰渣场所在区域气象、水文情况。
5.4.3.2调查历史锰渣场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地下水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
5.4.3.3调查历史锰渣场进水通道,汇水范围,计算锰渣场地表水、地下水进水量,分析锰渣浸泡风险。
5.4.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5.4.4.1地下水监测点应参考HJ164,在锰渣场上、下游和侧向布设监测点位;地表水监测点应参考HJ2.3在锰渣场临近河流上下游、国家和地区设立的监测断面以及独立地表水体布设;土壤监测点应参考HJ 166在锰渣场周边布设。
5.4.4.2地下水、地表水监测因子为总锰、溶解态锰、氨氮、六价铬,土壤监测因子为总锰,根据调查情况可增加其他因子。
5.4.4.3采样监测结果与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比较,分析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质量现状。相关标准可采用国家相关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标准,国内无标准限值的指标可参照国际上常用的筛选值或者当地背景值作为筛选值。当评估结果高于所在区域执行的相应环境保护标准时,应分析其原因。
5.5评估结果
根据历史锰渣场环境隐患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向渣场进水通道管控,渣场底部防渗效果,渗滤液收集处理以及周边水环境质量,确定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确定可参考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表(表1)。
表1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表
风险等级
环境风险
较小
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向渣场进水得到良好管控,渣场底部防渗膜(层)防渗效果良好,渗滤液全部收集并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符合水体功能分区要求。
一般
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主要进水通道向渣场进水管控良好,且渗滤液得到有效收集和达标排放,周边地表水水质基本符合水体功能分区要求。
较大
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向渣场进水未得到有效管控,且渣场底部没有防渗膜(层)或防渗膜(层)破损严重;渣场渗滤液产生量较大,超过现有处理能力,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影响。
重大
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向渣场进水无管控措施,且渣场底部没有防渗膜(层)或防渗膜(层)破损严重,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影响;渣场临近河流,渣场底部低于河流洪水水位,与河水存在强烈水力联系。
6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制定
6.1环境风险管控目标确定
综合分析国家、重庆市法律、法规、标准、区域环境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历史锰渣场突出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确定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目标。
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和重大的锰渣场实施环境风险管控后,环境风险等级应降为较小或一般。
6.2风险管控模式确定
根据历史锰渣场现状调查评估结果和环境风险管控目标,选择管理控制或工程控制措施中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确定历史锰渣场的环境风险管控模式。风险管控模式确定可参考历史锰渣场风险管控模式表(表2)。
转场治理的锰渣可直接转入满足GB18599要求的锰渣场进行治理,转场后的场地仍需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等管理控制措施。
表2历史锰渣场风险管控模式表
6.3管控技术筛选
针对关键环节的技术措施从技术成熟度、工程措施风险管控效果、工程措施成本等方面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一种或多种风险管控技术。
6.4技术路线制定
根据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目标和管控模式,针对历史锰渣场存在的突出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制定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可以从制定运行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等管理控制措施或径流阻断、清污分流、渣场防渗改造等工程控制措施中选择一种或多种管控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集成。
6.5二次污染防治要求
针对施工、运输过程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噪声等二次污染,应制定防治措施,并分析论证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对转场治理后的场地应根据其后续规划开展污染评估与治理工作。
6.6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效果预测
环境风险管控方案中应针对单项风险管控措施及整体方案的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进行预测分析,并与风险管控目标对比分析。
6.7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确定
采用对比分析或矩阵评分等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风险管控效果、实施难度等进行分析,确定最优方案。
6.8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报告编制
6.8.1一般要求
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报告要全面和准确反映工作内容。报告中的文字应简洁和准确,并尽量采用图、表和照片等形式描述各种关键技术信息,以利于后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8.2报告内容和格式
对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研究制定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历史锰渣场基本信息,环境隐患调查评估,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评估、环境敏感目标调查评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估、风险管控方案制定以及附件等相关内容。报告大纲可参照附录B。
7环境风险管控工程设计及施工
7.1一般要求
工程设计及施工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设计及施工充应分考虑历史锰渣场现有工程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力求布局合理、施工方便、安全经济,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7.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应满足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
设计深度应满足后续采购主要设备,编制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计划,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及工程施工的需要,可参照HJ2050执行。
7.3工程施工
施工过程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工艺特点以及工程周边环境,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计划,包括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计划、环境应急安全计划等,防范钻探建井、地面处理设备安装、阻隔墙建设等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噪声等二次污染。
8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8.1一般要求
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应在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稳定运行后1个月内启动,涉及样品监测的,应至少采集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时间至少包含1个丰水期和1个平水期。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应针对方案的主要内容和风险管控目标,对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的合规性、工程建设内容与方案的一致性、管控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如未达到风险管控目标,应指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影响程度,并提出优化方案。
8.2合规性评价
对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运行等相关事项的审批进行核查。
8.3一致性评估
根据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等资料,核查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建设、运行情况,评估已建设的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内容与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等的一致性。
8.4有效性评估
根据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工程运行管理记录和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监测数据等,评估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控目标的实现程度。
9后期环境管理
9.1一般要求
根据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制定运行维护方案、长期环境监测计划和应急方案,并根据环境风险管控运行情况开展年度自评估,编制自评估报告。
环境风险管控工程运行实行台账管理,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9.2运行维护方案
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应建立设备运行台账,并编制相关运行维护方案。内容包括:
a)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包括计量仪器仪表读数、材料使用情况等,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
b)设备设施检查及维护保养;
c)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时,及时检修、更换或调整;
d)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环境和安全事故的单元进行定期检查。
9.3长期环境监测计划
9.3.1监测计划制定
建立长期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历史锰渣场所在区域河流监控断面、临近地表水体、区域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持续监测历史锰渣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9.3.2监测点位选择
地下水监测点应充分利用锰渣场已有地下水监测井,参考HJ164在历史锰渣场调查评估范围内地下水流场上游应至少选择1个监测点,下游应至少选择1个监测点,在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区域至少选择1个监测点。
地表水监测点,应参考HJ2.3在历史锰渣场调查评估范围内地表水体上游至少选择1个监测断面,下游应至少选择1个监测断面。
土壤监测点,应参考HJ 166在调查评估范围内锰渣场周边选择。
9.3.3监测频次
地表水、地下水监测频次,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小的历史锰渣场每年不少于1次;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的历史锰渣场每半年不少于1次。
土壤监测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
9.3.4监测因子
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因子为总锰、溶解态锰、氨氮、六价铬;土壤监测因子为总锰。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监测因子。
9.4应急方案
9.4.1应急方案编制
应重点针对历史锰渣场渗滤液产生量急剧增加、渗滤液处理设施故障、渗滤液处理出水不达标等突发情况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制定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应根据历史锰渣场周边环境敏感性、风险管控措施可靠性、重要应急资源变化等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应急方案的时效性。
9.4.2应急设施、物资要求
应根据百年一遇洪水标准设置渗滤液收集应急池。
应根据渗滤液处理设施故障、渗滤液处理出水不达标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准备备品备件,存储应急物资。
9.5风险管控年度评估
每年度3月底前,历史锰渣场运行维护单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历史锰渣场上一年度环境风险管控运行情况自评估报告。
自评估报告应说明本年度历史锰渣场各项管控工程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渗滤液收集处理情况、历史锰渣场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突发情况的发生及处理情况等。
10指南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历史锰渣场环境隐患排查技术要点
A.1截洪沟截洪沟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是否建设截洪沟;(2)截洪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截洪沟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情况;
A.2底部防渗工程 底部防渗工程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是否有防渗措施;(2)实体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是否存在破损或泄露。
A.3表面覆膜、整形和导排设施表面覆膜及导排设施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是否建设覆膜及导排设施;(2)覆膜及导排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表面覆膜是否存在破损、裸露情况;(4)导排设施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情况。
A.4渗滤液收集设施渗滤液收集设施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有渗滤液渗出的锰渣场是否建立渗滤液收集设施;(2)渗滤液收集设施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防渗措施;(3)渗滤液是否全部收集至渗滤液收集设施;(4)渗滤液收集设施是否存在溢流。
A.5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存在排放超标废水的锰渣场是否设置废水处理设施;(2)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注:锰渣场封场后,废水处理设施仍需处理外排废水,则需要排查该项内容,依据DB50/996判断是否达标排放。
A.6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是否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2)地下水监测井是否定期监测。
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地下水监测井数量及分布主要要求(1)在地下水流场上游应布置1个监测井,在下游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井,在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区域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井。设置有地下水导排系统的,应在地下水主管出口处至少布置1个监测井,用以监测地下水导排系统排水的水质;(2)监测井的位置、深度应根据场区水文地质特征进行针对性布置;(3)当地下水含水层埋藏较深或地下水监测井较难布设的基岩山区,经环境影响评价确认地下水不会受到污染时,可减少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其余要求详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A.7环境应急物资场环境应急物资场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是否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场;(2)是否存储环境应急物资。
A.8外排水监测外排水监测中存在的环境隐患主要有:(1)存在废水外排的锰渣场是否制定监测方案;(2)外排水是否定期监测;(3)外排水是否达标排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报告编制大纲
前言
1总论
1.1管控对象
1.2工作范围
1.3工作内容
1.4工作依据
1.5技术路线
1.6结论及建议
2渣场现状调查
2.1渣场基本信息
2.2渣场设施现状
2.3环境敏感目标
2.4环境质量现状
3地质环境条件
3.1气象水文
3.2地形地貌
3.3地质构造
3.4水文地质条件
4锰渣场进水分析
4.1锰渣场水的来源
4.2锰渣场进水通道分析
4.3锰渣场进水量分析
5锰渣场环境风险分析
5.1锰渣场设施环境隐患分析
5.2区域水文地质分析
5.3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分析
5.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5.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6风险管控方案
6.1风险管控思路
6.2管控目标
6.3管控方案
6.4治理过程污染控制措施
6.5方案效果预测分析
6.6监测计划
7结论与建议
8附件(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关系图、照片和法规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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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6起典型案例如下:1、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摆拍现场照片、伪造采样签名、未经审核通过监测报告……近日,通过多轮异地调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通报一起执法典型案例,揭开了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走过场式检测”的真相。相关涉事单位和个人被依法严处,该案例也是温州市土壤环境调查领域查获的首起弄虚作假案例。同一张地块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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