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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4-13 11:21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键词: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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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广东省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232.2万元,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3个月;实际服务期至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污泥处置业务投产运行时为止,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博府纪[2021]75号)文件精神,在招选污泥处置企业工作完成后,按招选结果执行,直至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污泥处置业务投产运行。将县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交由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置。

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DGJYBL006

项目名称: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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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3个月;实际服务期至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污泥处置业务投产运行时为止,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博府纪[2021]75号)文件精神,在招选污泥处置企业工作完成后,按招选结果执行,直至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污泥处置业务投产运行。将县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交由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运输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污泥处理处置的资质,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批复中应当有能够说明投标人具有可接收处置生活污泥或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的能力的相关表述;(提供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污泥跨县区转运,需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厂产生污泥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惠市住建【2021】20号文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区)转移污泥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跨县区污泥转移计划,向当地县(区)污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转出地县(区)污泥主管部门书面征求转入地县(区)污泥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方可转移,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如属上述情形,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13日 至 2022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十号投资大厦十楼100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十号投资大厦十楼10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罗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地 址:博罗县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0752-620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怡景路39号7楼

联系方式:0752-6298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小姐

电 话:0752-6298566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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