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一、望城区某塑胶制品企业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4日,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内某塑胶制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墨渣大量混入生活垃圾贮存。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该企业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后,长沙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每年组织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管理培训,提升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但仍有少数企业守法意识不强或存侥幸心理,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上存在漏洞,该案的查处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岳麓区某企业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1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学士街道某检测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清洗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调节池经酸碱中和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用于中和实验室废水的酸液、碱液药剂桶与调节池的连接软管被切断,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致使药剂罐内液体无法进入调节池,实验室清洗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检测报告显示外排废水中有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因子检出,pH值2.8。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罚款15万元。该企业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混乱、职责分工不清,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交接不畅等问题,导致该企业发生较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自发现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帮助企业查找自身管理漏洞,补齐短板。该企业已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人员培训,增加视频监控设备等方式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
三、天心区某企业私设暗管排放有毒违法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5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心执法大队在对某家具行的生产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检查现场正在生产,场所共设有6个浸泡池,生产工序涉及酸洗、磷化等工艺,浸泡池旁边设硬化废水收集沟,收集沟直通厂房内封闭的雨水沟,未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沟和雨水沟中残留有废水。经对浸泡池、废水收集沟、雨水沟的废水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生产废水收集沟、联通沟渠、雨水沟中均检出锌。后续对家具行生产原辅材料、厂区外水渠的水体和污泥、厂区外水渠上游池塘以及厂区周边土壤进行补充检测,结果证明水渠上游池塘锌浓度远低于水渠下游水体锌浓度,可以排除了水渠上游来水的干扰;生产废水流经后留下的沉积物的锌含量是厂区周边土壤的10倍以上,可以排除土壤中锌自然背景含量的影响。
查处情况
该企业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将未经处理的含锌废水(有毒物质)直接排入外环境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其违法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意义
规范检测、合法取证,确保取样检测的的合规性是本案调查取证过程中最为复杂的环节。在违法现场,该企业生产时并未进行浸泡沥干作业,仅收集沟及雨水沟存在少量废水。为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执法人员多次组织第三方对废水收集沟、雨水沟、浸泡池等地方采样检测,并对家具行生产原辅材料、厂区外水渠的水体和污泥、厂区外水渠上游池塘以及厂区周边土壤进行了补充采样检测,确保了取样、分析过程的合规性和数据的真实性。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其中包含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15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1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4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的通知各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征集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其中先进环保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
近日,江西《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凡在本市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规划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依据本办法缴纳污水处理费。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据企查查显示,2024年8月15日襄阳市三峡两翼融合环保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
日前,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优选供应商库入围结果公告发布。其中包含标段四环保工程(污染修复)供应商库、标段五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供应商库、标段六政工程道路排水工作供应商库、标段七市政工程供(污)水厂站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作供应商库、标段八市政工程固废处理工作供应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就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工业、环境基础设施、医疗等领域。7月5日,国家财政部集中下达2024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10月14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4年更新)》。江西全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1179家,其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赣环固体字〔2024〕460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浙江省生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1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均过剩,特别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明显过剩。高硅尾渣、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尽管存在超前服务产业布局的情况,但也存在结构性矛盾。其中,具有较高价值的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催化剂等利用能力富余;而中低温煤焦油、含砷废物、电
10月9日,《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类别及利用处置方式基本做到有效覆盖,但利用处置能力存在过剩现象。同时,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一、定义和基本概念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这些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二、具体区别危险废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10月1日起施行。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2014》相比,《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2024》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还规范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更改了“固体废物”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定义;更改了“协同处置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宁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原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实现“零填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基本补齐,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体
9月25日,山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风险,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
项目概况:浙江省云和县生活垃圾飞灰处置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云采采2024104号(第三次)项目名称:云和县生活垃圾飞灰处置项目(第三次)预算金额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深圳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源头智能化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应用智能化台账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过程台账管理智能化升级改造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完成改造任务,通过智能化手段如实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