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我市建设项目验收流程,提升建筑许可审批效率,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8月11日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全面提升验收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19〕2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联合(现场)验收。
前款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报请省或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和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及保密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牵头单位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消防、民用建筑节能等按照“一家牵头,一窗受理,限时办结,集中反馈”的方式进行联合(现场)验收的行为。
第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牵头单位:
(一)水务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由市(区)水务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
(二)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工程以及道路大中修工程(除高速公路外)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为牵头单位。
(三)电力工程由市电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
(四)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由企业代建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
(五)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的工程,由该机构作为牵头单位。
(六)其他工程原则上由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
市、区按事权划分负责对应工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各联合(现场)验收牵头单位制定、更新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办事指南,并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市权责清单系统对外发布。
各联合(现场)验收牵头单位可以委托本单位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协调联合(现场)验收工作。
第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
(一)城市更新类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验收由各区(新区)城市更新部门负责,其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由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以及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由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
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会同或配合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制定、更新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
(二)精简本部门验收事项的申报材料。梳理出不适合电子化的材料(如施工中的过程表单、记录文件、产品合格证等),在办事指南中明确现场查验后需收取的纸质材料及份数,并对外公示。
(三)加强服务指导。结合自身行政职能和技术职责,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指导及竣工验收前检查检测,提高联合(现场)验收一次性通过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部门对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的监管处罚措施,依法将复验不合格项目的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
(五)成立验收工作组。确定本部门验收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并将工作组名单汇总给牵头单位。按时参加联合(现场)验收,并按规定时限出具验收(备案)意见。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现场)验收工作实行网上监督、实时预警、绩效考核。市政务服务数据主管部门按照集成服务要求,会同市建设主管部门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审批平台)联合(现场)验收相关功能,统一联合(现场)验收案件的申报入口。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与在线审批平台双向实时数据交换,相关材料以及工作信息实时流转至在线审批平台。
第二章 申请程序
第八条建设工程在申请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及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含水务工程合同完工验收,下同)。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履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并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包含人防、水保、环评、档案、防雷、节水、排水、海绵城市、通信及其他需要与建设项目同时交付使用的相关配套设施等验收事项。竣工验收报告应当载明各验收事项合格或备案与否的结论。
第九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验收工作,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申请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由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建设工程竣工测绘,且测绘报告经测绘成果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拆除;按照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当移交政府的,已完成移交协议的签订;按照规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政策性用房和公共设施应当移交政府的,已完成移交协议的签订,且具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条件。
(二)已按照建设单位告知承诺的施工图纸消防设计要求建成,并具备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条件。
(三)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按照已审核批准或建设单位告知承诺的各专项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完成。
(四)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工程档案整理,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有关参建单位人员对建设工程档案完成验收。
(五)电梯等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已按照规定完成施工,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六)人防、水保、环评、档案、防雷、节水、排水、海绵城市、通信等专项验收或备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的事项已完成。
(七)根据工程分类,其他应当满足条件详见办事指南情形分类。
第十一条 具备联合(现场)验收条件的,经牵头部门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可以与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同时进行。
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与联合(现场)验收同时进行的,联合(现场)验收实行容缺受理,但建设单位应当在现场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补齐。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各联合(现场)验收部门申请预验收服务。各联合(现场)验收部门可以自行开展预验收服务。
验收需要进行测量的,遵循“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工作原则,验收测量数据应当纳入在线审批平台。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具备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竣工联合(现场)验收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一套竣工图纸以及相应材料。
政府投资项目中具备独立功能且完工的单位工程,根据民生、公共服务等实际情况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先行组织提前投入使用验收。项目符合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起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申请。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在在线审批平台上选择需要联合(现场)验收的事项以及参与联合验收的部门。对不涉及本部门验收事项的项目,各部门在“材料审查”环节给予“不涉及”意见。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上传竣工图纸以及相应材料后,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
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审批平台一次性告知其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视为“不同意受理”项目。
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可以结合验收实际,对一般性材料采用容缺机制,给予“合格”意见后,系统自动保留上传材料及审核结果。建设单位应当在现场验收的时候补齐所缺材料。
第十六条 经审查,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都给予“同意受理”意见后,视为材料审查通过,正式受理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申请。其中一个部门“不同意受理”的,视为联合(现场)验收“不同意受理”。
第三章 联合(现场)验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提前七日预约现场验收时间。因建设单位原因取消预约的,原则上两周内不得再预约。
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牵头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预约,结合实际确定现场验收时间。预约成功后,在线审批平台自动推送信息给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
第十八条 在现场验收前一个工作日,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确定参验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以及联系电话反馈牵头单位。同时,平台自动短信提醒参验人员验收时间、地点等安排信息。
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后,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因故无法参加现场验收的,应当根据时限规定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时间自行前往。
第十九条 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在现场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在线审批平台。
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含自行前往验收的部门)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填写验收意见:
(一)现场验收未发现不合格的,验收意见为“合格”。
(二)现场验收发现不合格的,通过在线审批平台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整改意见和相关规定及时整改。
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自验,形成自验报告。自验合格后,应当通过在线审批平台上传自验报告,提出复验申请。复验材料同步推送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已在平台上确认“验收合格”的部门,如果能够确认工程整改后不影响初次验收结论的,可以不参加复验;需要复验的部门在三至八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现场复验。
经复验未发现不合格的,验收意见为“合格”。
(三)经复验发现仍不合格的,验收意见为“不合格”,并详细列明不合格的具体问题。
(四)逾期未提交复验申请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自动填写验收意见为“不合格”。
(五)逾期未填写复验验收意见的,在线审批平台自动填写验收意见为“合格”。
第二十条 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意见齐全后,在线审批平台即时自动生成联合(现场)验收意见书:
(一)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无“不合格”意见的,结论为“验收通过”。
(二)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有“不合格”意见的,结论为“验收不通过”,并详细列明不合格的具体问题。
建设单位牵头整改完成后,需重新提出联合(现场)验收申请。原已审查通过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各参与联合(现场)验收的部门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职责范围内原已验收合格的专项验收结果是否继续有效。
联合(现场)验收意见书中应当列明所涉及的各专项验收事项及通过情况,并加盖各部门电子印章。
第二十一条 结论为“验收通过”的联合(现场)验收意见书即为联合(现场)验收合格的统一确认文件,不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联合(现场)验收意见书应当共享至各部门,建设单位凭“联合(现场)验收意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销售等后续手续,原则上竣工联合(现场)验收之外,各部门不再进行核验。
第二十二条 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自现场验收之日起计算,至在线审批平台填写意见结束。
如有整改,项目责任主体整改闭合工作期限最长为十五个工作日,各验收部门复查工作期限最长为三个工作日。
整改闭合工作和复查工作不计入竣工联合(现场)验收事项办理时限内。
第二十三条 联合(现场)验收合格后,在线审批平台自动生成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电子档案,电子文件归档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纸质文件档案的收集和存档。
在线审批平台自动生成的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电子档案应当推送至各行政主管部门保存和管理,并向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开放查询和使用权限,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四条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告知性备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住房和建设局(人防办)对联合(现场)验收结果进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原则上要在联合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前至少九十日向所在辖区实物接管单位书面发函通报拟移交工程概况。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拟接管道路设施情况建立台账,实现道路设施从建设移交到管理养护环节的无缝对接。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或交工验收前应当具有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接(管)养意见书。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或交工验收(需先行交付使用的)合格之日起,即正式接(管)养之日,视为实物移交。项目接(管)养单位应当及时完善移交手续,并安排日常养护企业开展道路设施养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 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涉及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二十七条 验收部门组织竣工联合(现场)验收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建设单位组织联合(现场)验收(含竣工或完工验收以及其他专项验收)所需经费列入项目总概算,从建设管理费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验收部门、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验收工作实际需要,委托独立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开展验收工作或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市建设、交通、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等联合(现场)验收牵头部门可以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验收工作指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实施,有效期五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2日,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建设处理规模49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其中1、新建垃圾焚烧车间,建筑面积3229.96㎡,多层工业建筑,地上4层,钢框架结构,檐高23.15米,跨度40.65米,抗震烈度7度,建筑、安装等工程。2、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建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5月20日,中工国际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在国内污水处理领域运营了多个项目,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在手污水处理项目8个,污水处理规模约28万吨/天,持有运营资产规模再上新台阶,已具备对外输出运维管理的能力和业绩。在城市地下排水管网设
4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南山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结合辖区既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实际,深入挖掘用地资源,高质量建设超充设施网络;强化各类停车场(库)配建要求,提升充换电网络需求保障。(一)挖潜公园、文体设施、交通设施
5月6日,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征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意向储备项目的通知。符合1014号文有关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包括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煤电)项目;特
4月30日,湖南零陵区城南片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珠山镇、黄田铺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9868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拟对珠山、黄田铺镇2个乡镇实施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及改造,主要包括:建设管网(DN300~500)、建设支管(D300)、新建接户管(DN160/200)原排水沟改造、原污水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日前,甘肃定西市安定区D区热源厂老旧设备更新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程概算总投资10099.97万元。详情如下:1.项目名称:定西市安定区D区热源厂老旧设备更新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项目法人(招标人):定西市安定区凤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3.项目代码:2501-621102-04-05-87
4月8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
4月3日,新疆甘泉堡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脱盐厂EPC预审公告发布。建设内容:(1)北区污水厂改造工艺段,包括天银污水处理厂调节池、鼓风机房、事故池、预处理、加药间及膜车间系统等设施改造、自控系统、管网设施改造;(2)再生脱盐厂:新建再生脱盐厂,包含预处理、双膜浓缩、分盐、蒸发结晶等
3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昆政发〔2025〕8号)。其中指出,为确保昆明市电力负荷增长需求,优化电网整体布局,有效减少过载等安全隐患,形成以草铺等7座现状500千伏变电站以及富民、安宁、城南3座规划500千伏变电站为依托的市级主干电网站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本次招标控价近1.5亿元,项目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B0.5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负压除臭设施、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设施、化水处理系统等各1套,同步建设污水管网、供热管网等附属设施。建成后日处理生活
3月2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牛平市长在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其中提到,2024年,西安市建成投用变电站20座,城市电网供电能力达到1600万千瓦。2025年,推进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开工建设万达、曲江等6个330千伏变电站,清单式推进30个临电小区和200个“合表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江苏省国信集团成功落地全国首批银行间市场科技创新债券。本次发债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两新”等领域进行了创新结合,成为全国首单唯一绿色两新科技创新债券。此次债券发行规模5.3亿元,期限5年,由工商银行联合建设银行、中国银
4月29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5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石政办发〔2025〕26号)。其中主要指标包括获得电力。具体举措包括,实施电力接入服务包和契约制接电服务。整合内部资源,优化服务流程,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电力接入服务包和“意向接电+约时送电
5月6日8时38分,三门核电4号机组核岛屏蔽厂房墙体钢板混凝土结构(SC)第11-12层模块顺利吊装就位,为4号机组安全壳顶封头就位里程碑节点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本次吊装的SC11-12层模块充分秉承“应模尽模”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屏蔽厂房建造效率。该模块由两层24个子模块拼装而成,整体呈圆筒型,外径约4
4月29日,国家电投云南国际陆良县500兆瓦/1000兆瓦时共享储能项目(一期)顺利并网,是曲靖市首个顺利建成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项目。该项目顺利投运,助力曲靖市在新型储能项目领域实现从“0”到“1”的跨越,填补了曲靖市“源网荷储”发展模式的空白,为云南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推动
【导语】2025年4月15日,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江苏滨海港项目”)4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标志着这一江苏省“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的重点能源项目(即2024年江苏省能源电力保供“头号工程”)全面实现“双投”目标,是今年江苏省内首台竣工投产的百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7日,资阳市虚拟电厂绿色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次储能设备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资阳产业投资集团旗下的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项目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搭建一个虚拟电厂平台(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全市的光储充等能源电力基础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江苏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详情如下: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
4月6日,由水电四局承建的内蒙古重大新能源项目——乌兰布和沙漠一期光伏发电项目五标段成功并网发电,标志着该标段发电系统正式接入国家电网。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城西南侧的乌兰布和沙漠。中国水电四局承建的一期五标段承担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2日,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公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10296万元。据悉,本工程分两期实施,本次实施二期内容,二期工程处理规模:1)生活垃圾焚烧(平均处理规模约200t/d);2)餐厨
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电网升级改造的,同步建设配套电网。对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供电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便民接电规划建设,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实施电力业务“
3月6日,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96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789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华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
5月15日,国内首个城市电网调度场景大模型“天璇—灵曦”(以下简称“灵曦”)在深圳发布,实现AI赋能城市电网调、监、控核心业务,标志着深圳电网在调度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灵曦基于南方电网“大瓦特—天璇”电力调度大模型底座搭建,创新性地实现了城市电网监视、控制和计算的智能化升
5月22日,2025年度“北极星杯”虚拟电厂影响力企业颁奖典礼隆重举行,五十多家企业荣获奖项。近年来,虚拟电厂凭借聚合分布式资源、快速响应调控等优势,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创新载体之一。进入2025年,随着国家《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发布,为虚拟电厂市场机制重构与价值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2日消息,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自2025年5月23日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金时”变更为“金时科技”,证券代码仍为“00295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20
从“废”到“贵”生物质能价值链日趋成型来源:中国能源观察记者王睿佳生物质能作为全球公认的零碳属性可再生能源,在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是生物质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生物质能以其独特的属性,成为能源结构优化的战略支点。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于彤在“20
日前,国资委发布中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中提到,在煤炭资源增产增储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研究解决煤炭储量、产量不足问题专题会议。抢抓政策“窗口期”,积
5月22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发布消息,我国首个海上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在珠江口盆地的恩平15-1平台投用。油田开发伴生的二氧化碳被捕集、提纯、加压至超临界状态,通过一口CCUS井,以初期8吨/小时的速度精准注入地下油藏,既驱动原油增产,又实现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2日,海目星发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对公司的经营、研发情况和发展战略进行了阐述。海目星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匈牙利、瑞士子公司,完善了全球化服务网络,为开拓欧洲市场筑牢前沿阵地,成功中标并签约欧洲头部车企客户大额订单,同时斩获了北美储能领域头部客
5月20日,长源电力召开业绩说明会,披露“十五五”规划进展、未来盈利增长驱动因素。长源电力表示,公司于2024年9月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12月底已完成规划初稿,2025年将深度对接并主动融入区域及地方发展规划,立足湖北区域及公司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十五五”规划,年底基本形成规划文本。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长源电力5月20日召开业绩说明会,披露“十五五”规划进展、未来盈利增长驱动因素。长源电力表示,公司于2024年9月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12月底已完成规划初稿,2025年将深度对接并主动融入区域及地方发展规划,立足湖北区域及公司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十五五”规划,年底基
5月20日,上海电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与深圳能源集团甘露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燃机控制系统国产化框架合作协议。深圳能源集团常务副总裁郭志东、电站集团副总裁徐强出席。会上,双方围绕燃气轮机自主创新发展与应用、先进高效燃烧器国产化开发应用情况、燃气轮机控制系统国产化开发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旨在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5月20日,金龙羽集团官微宣布,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无人机用高能量密度固态电芯采购订单,约定一年内采购十万支EC01系列超能固态电芯。据悉,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改制设立,其前身为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从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