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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就《青岛市“十四五”节约能源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指出节能降耗工作是我国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也是青岛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抓手,为统筹指导我市“十四五”期间节能工作,青岛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青岛市“十四五”节约能源规划(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青岛市“十四五”节约能源规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2020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3187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0.27吨标准煤/万元,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率达到21.5%,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16%的目标。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
工业领域,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0.38吨标准煤/万元,较2015年下降27%。建筑领域,获批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十三五”期间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成绿色建筑面积5734万平米。交通领域,高质量创建公交都市,多式联运网络不断完善,青岛港连续5年蝉联全国港口海铁联运冠军。公共机构领域,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10家国家级、11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节能示范引领不断增强
围绕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升级,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企业和绿色工业园区,培育绿色发展先进典型,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24家绿色工厂、172个绿色设计产品和3家绿色供应链核心企业入选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入选数量在同类城市中位居首位。
(四)节能监督管理扎实开展
印发实施《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科学分解“十三五”时期能耗“双控”目标;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能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能耗源头管控,依法依规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印发实施《青岛市区域能评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区域能评改革试点,在省内首次开展区域能评审查。
二、面临形势
节能降耗工作是我国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抓手,“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节能降耗工作将彰显更为重要的价值。
从国内看,当前,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节能减排压力持续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开展节能降碳增效行动,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从省内看,“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扩大内需机遇、产业升级机遇、创新发展机遇、战略叠加机遇,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在能源刚性需求增加、产业结构偏重等因素影响下,需要以节能降碳为总抓手,坚持和完善能耗 “双控”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工作的引导作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从全市看,“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双循环体系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我市经济将持续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和一批工业、新基建等重大项目陆续投产,全市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更加突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我市将按照全省决策部署率先探索低碳发展路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效提升、能源结构优化均面临更高要求。由于能源消费与经济发展密切关联,需进一步创新节能思路,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能新局面,为保障经济增长创造用能空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落实节能优先战略,将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能源高效利用,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产出效益为核心,落实“三个坚决”决策部署,促进产业结构深化调整,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拓展能耗空间,为高质量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能效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既要着眼能源生产、运输、储存、消费全过程,围绕城市能源消费变化趋势,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各项工作。又要聚焦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环节,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强精细管理、推广先进技术产品等措施,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用好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既要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耗增量指标向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倾斜;又要盘活存量用能空间,加大高能耗、低能效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和用能单位能效治理、技术创新,有效盘活存量资源,为低碳高效产业发展腾出用能空间,保障经济社会合理用能。
坚持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相结合。既要坚持改革引领,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强化与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计划、投资审批监管、招商引资目录和产业扶持政策等有机衔接,加强能耗源头治理;又要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与开发,推进节能管理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以科技进步带动能效水平提升。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更好地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政策激励等方面的作用,营造有利于节能减碳、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调动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节能长效发展。
三、主要目标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节能绿色标尺作用,推动节能增效成为控制增量、优化存量的重要途径,持续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开创全市节约能源、绿色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市能效水平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前列,力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围绕各项目标,瞄准主要方向,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增效,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强化技术能力支撑,加强节能示范引领,构建全社会节能绿色发展新格局。
一、产业能效水平提升工程
(一)强化“两高”项目管控
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抓手,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能效不断提升。以煤电、炼化、钢铁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摸排,掌握企业底数,建立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开展分类处置。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要求。实行“两高”行业用能用煤闭环管理,对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的项目限期改造提升,鼓励企业积极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国家能效标准。“两高”行业腾挪的能耗煤耗指标,专项用于新上有利于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两高”项目建设。非“两高”行业腾挪的能耗煤耗指标,不得用于“两高”项目建设。
(二)加速传统产业转型
以“两高”行业为重点,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和先进技术应用,积极推广绿色低碳适应技术,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行动,引导重点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着力改造提升装备制造、高端化工、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四个传统优势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将项目能评与区域能评有机结合,强化属地责任和属地管理,以能效为标尺严控低能效、高能耗项目准入。深化“亩产效益”改革,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效、安全等项目准入标准,严控产能过剩行业增加产能项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三)加快绿色产业发展
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以“互联网+制造”加速制造业转型,着力建设“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打造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现代海洋和生物等9类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工业增效绿色转型工程
(一)促进能源消费高效低碳转型
1.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用能结构,将节能增效作为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措施。推广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加快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围绕泵、风机、压缩机、变压器、电机等量大面广的用能设备加快节能改造。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引导和促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迈向标杆值水平。
2.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氢能、生物燃料等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应用。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到2025年,全市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创建等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强化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加大绿色产品供给。
2.培育绿色制造服务市场。探索建立有利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鼓励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面向重点领域、用能企业开展咨询、检测、评估、认定、审计、培训等一揽子服务,提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等系统解决方案。
(三)推进智能制造赋能发展
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变革,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能源、资源管理水平,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加速赋能绿色制造。实施重点领域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构建以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体系。鼓励“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深入推进企业“上云用平台”。推广先进节能技术集成优化运用,利用先进智能控制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工具,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
(四)强化余能资源综合利用
1.加快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大宗工业固废在建筑材料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依托大数据分析强化资源适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不断提高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水平。
2.推进余热资源利用模式创新与实践。加快余热利用技术普及。推广开展余热发电、余热制冷和蓄热、热能输配等余热技术应用,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工艺节能相结合,在煤电等重点行业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强化能源梯级综合利用,开展余热供暖项目示范,探索推进核能余热供暖,深入挖掘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青岛特殊钢铁等大型企业工业余热潜力,建设高效采集、管网输送、终端利用供热体系,建立工业余热资源供热典型模式。
三、建筑节能绿色发展工程
(一)推动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技术标准,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技术标准。以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节能指标为基准,适时提高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探索开展新建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的标准试点。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高能效建筑示范。
2.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以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为契机,打造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城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探索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规范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定,强化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强化绿色建材试点示范,持续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有效提升绿色建筑工程品质。
(二)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既有建筑用能系统调适,持续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统筹考虑既有居住建筑存量规模、建造年限、财力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改造计划,深入实施老旧小区非节能住宅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开展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进一步提升建筑用户侧能效水平。扩大城市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效公示制度,加强民用建筑用能监管平台运用,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三)促进绿色能源和技术应用
1.扩大绿色低碳能源应用。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稳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高效热泵、工业余热等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满足建筑用能需求。在保障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加快供热清洁低碳化转型。提高建筑用能中绿色电力消纳比例,鼓励在新能源电力富集地区,利用低谷富余电力实施蓄能供热。强化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撑,以国家试点为契机,整县制有序推进黄岛区、胶州市、莱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2.推广绿色智能建造技术。强化政策支持,夯实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基础,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绿色化建造水平。重点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钢结构应用比例。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降低建设过程能耗水平,发展绿色施工适宜技术,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加快BIM技术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应用,促进建造方式智能升级。
四、绿色交通体系构建工程
(一)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多式联运总体布局,完善多式联运运输服务网络,加快海公铁协同联运发展。完善疏港铁路建设,优化港口大宗货物集疏运方式,统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动货物集疏运主要采用铁路、管道、新能源车辆等绿色运输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深化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化道路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构建集约高效的低碳物流体系,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
(二)建设绿色智能交通基础设施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促进交通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统筹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机场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采用光伏、自然照明和通风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技术应用,提升绿色交通智慧化水平,推进大数据中心、云控平台、人工智能等新基建与绿色交通融合发展,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优化交通大数据资源共享、分析,提升交通通行效率。
(三)加快清洁低碳运输装备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高效运输装备,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快交通运输行业能源动力系统的电动化、低碳化、高效化变革,逐步替代降低传统燃油交通运载工具保有量占比。以公交车为重点,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环卫清扫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支持港口作业机械有序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提升港口设施设备清洁化水平。
五、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工程
(一)推进公共机构绿色改造
积极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科技文化、体育场馆等重点公共机构节能,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
(二)加快绿色低碳能源替代
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中应用比例。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公共机构与社会共建共用充电基础设施。
(三)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创建
推进绿色办公行动,充分采用自然光照,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持续深化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树立先进标杆,引领节能发展。
(四)强化能源消费目标管理
深化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动态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和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健全考核制度,强化检查督导,加大能耗数据公示力度,将能源利用状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效对标情况等纳入通报范围。加快“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机构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字化水平。
六、农业农村节能发展工程
(一)推进农业生产节能管理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农村节能水平。加快农业生产机械化步伐,促进老旧、高能耗农业机械设备淘汰更新,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农业机电设备节能改造,降低农业机械单耗水平。积极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动设施农业与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合理规划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加快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
(二)扩大农村清洁能源利用
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
(三)促进农村建筑能效提升
以清洁取暖改造为契机,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对既有农村公共建筑和农户住宅,支持采用外墙保温、屋顶改造等经济、适用方式进行改造,改善节能保温效果。鼓励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绿色建材和节能门窗,将节能、绿色、环保等功能融入农房建设,提高农房品质。
七、节能技术能力强化工程
(一)加快节能技术创新
发挥能效技术标准指挥棒作用,构建行业能效标准为基础,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强化节能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节能科技企业和服务基地,建立一批节能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中心和创新中心,形成一批支撑节能技术与装备研发的高水平研究机构,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节能装备和产品。结合节能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源梯级利用和综合优化技术、重大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等研发创新和适配应用。鼓励研制针对重点用能单位、重点区域的节能低碳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开展集成技术示范。
(二)加速科技成果推广
完善节能技术推广机制,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推进校(研)企联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市场化运行的节能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快突破一批符合先进能效标准、对能效提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节能技术和装备。加速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发布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积极开展节能技术供需对接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技术单位建立节能技术装备展示、展览、交易平台,建设一批节能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和教育示范基地。
(三)深化节能技术服务
培育壮大节能服务业,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能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在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等节能管理环节中提供高质量服务。鼓励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用能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面向社会提供节能服务。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育一批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节能领域人才。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引才、聚才、用才的优势,不断吸引院士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跨学科的节能人才培养体系。在高校探索设立节能相关专业或培养项目,大力培养跨界复合型人才。搭建人才锻炼使用平台,建立市级节能专家库。积极开展重点节能业务培训,扩大远程培训规模,做到分级分类,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节能管理人才队伍。
八、节能降耗绿色示范工程
(一)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1.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基础设施绿色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既有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重点园区实施原料/产品耦合、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园区供电、供热、中水回用等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系统优化。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积极引进支撑园区主导产业链和关键补强链项目入园,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
2.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调整优化园区用能结构,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率,支持工业负荷大、可再生能源条件较好的园区开展分布式电源建设,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着力推进园区能源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提高园区氢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探索开展氢能利用示范。推动LNG冷能资源利用,依托青岛LNG接收站,探索LNG冷能综合利用新模式,围绕服务工业配套、冷能发电和冷链物流等产业需求,拓展冷能应用场景。
(二)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创建
1.提高数据中心利用效能。结合“数字青岛”建设实际需求,有序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引导数据中心进行绿色节能技术改造,探索数据采集、清洗、交换等合作新模式,促进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数据应用和服务,提高数据中心使用效率。严格新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规范数据中心选址和布局,强化数据中心用能与区域“双控”目标有机衔接。
2.提升数据中心能源效率。落实国家《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能效标准,积极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创建申报,引导数据中心高效、低碳、集约、循环发展。推进高能效、低能耗服务器应用,提升IT设备运行能效。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采用自然冷源、液体冷却、热管冷却等节能技术,降低通风制冷设备能耗,鼓励利用热泵等开展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推进数据中心“光伏+储能”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少电力等辅助系统能耗。
(三)打造能耗管控智慧平台
强化节能管理数字赋能,推进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的动态接入。优化提升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智慧管控功能,通过数据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将数据有效应用于能耗监测监管、统计分析、预测预警、目标考核、节能服务等节能管控全过程,推动全市能耗管控体系建设,助力企业能效提升、用能结构优化。探索整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数据,强化与企业生产实际能耗数据的对比分析,促进项目节能事中事后有效监管。
第四章 健全节能政策机制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完善能耗“双控”机制
1.完善指标设置及分解落实。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增加管理弹性。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科学分解、优化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区、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2.优化能耗“双控”预警和考核方式。强化能耗“双控”形势监测研判,加强对能耗强度约束性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地区的预警和指导。按照国家、省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各区、市“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
3.严把能耗源头管控关口。以能耗强度控制为核心,强化新建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审查与地区能耗强度约束性目标的衔接。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上突出能耗强度导向,探索建立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机制,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
(二)推行节能市场机制
着力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集聚,破解重大项目落地制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关于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按照“先煤炭、后其他,先增量、后存量”总体思路,有力有序推进交易制度体系、用能权确权、用能指标流转、交易管理系统建设、能源计量和统计、履约监管等重点工作,逐步完善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与国家用能权交易制度的统筹衔接。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处理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关系,做好不同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政策之间的有效协调。深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能效标识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市场化节能机制。全面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有效提升需求侧响应、用电节约管理能力。
(三)开展用能预算管理
研究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推动用能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促进能源要素高效配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产业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科学评估能源消费增量和用能预算支出。通过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节能改造等方式拓展能耗增量空间,纳入用能预算统一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合理用能。实施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区域、行业和企业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经济政策扶持
实施差别化电价、阶梯电价、峰谷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腾出用能、节能技术创新和改造、节能数字化治理等重点节能项目,以及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节能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
三、提升统计监测能力
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统计数据审核,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为节能决策、考核提供有力依据。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体责任,开展能源统计基础知识培训,规范能源数据报送,加强能源计量能力建设,提升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质量。完善能源统计工作机制,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充实基层能源统计人员力量。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应用,强化分析预测、预警功能。
四、强化节能监察执法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壮大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完善市、区两级节能监察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监察长效机制,统筹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有机结合。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教育,通过联合执法、交叉监督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节能执法水平。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信用等手段进行依法查处。
第五章 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能耗“双控”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节能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各区、市对辖区节能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桥梁作用,促进节能工作有序开展。夯实用能单位目标责任,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
二、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能耗“双控”考核体系,把“双控”目标责任落实到区、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重要依据。实施预警通报制度,定期对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窗口指导、约谈、问责。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力度,推动能效提升和目标任务完成。强化节能法律法规和能效标准有力有效执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推进节能违法信息公开。建立节能激励制度,对在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
三、营造社会风尚
深入推进节能全民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推广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鼓励创建节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加强节能基础教育。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公益事业。表彰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行为,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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