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对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环节做出规定,详情如下:
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分类】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是指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荐性地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包括生态环境质量地方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地方标准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等。
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必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推荐性地方标准被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推荐性地方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由本办法规定,生态环境保护推荐性地方标准执行《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基本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符合标准的制定规则要求;
(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五)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公众健康。
第五条【市标准化部门职责】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报批和备 案等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市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项目征集、立项申请、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和备案等工作,组织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解释,制定保障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实施、评估、监督检查及复审等工作。
第二章 立项
第七条【立项申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对收集的立项建议进行归集和遴选,并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第八条【立项申请材料】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时应当提交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标准项目汇总表,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需要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进性;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三)相关强制性标准和配套推荐性标准制定情况;
(四)国内其他地区、国际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关先进标准制定情况;
(五)该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该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六)该标准可能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七)标准起草单位和预计完成时限等;
(八)需要申报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立项评审】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和相关领域的代表和专家,对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估,并对其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基本要求进行审查。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年度立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未通过立项评审的立项申请,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下一轮申报。
第十条【快速立项】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出台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提出快速立项申请。快速立项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
(二)项目任务来源以及紧迫性的说明;
(三)项目完成进度安排。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基本要求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快速立项申请予以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项目变更】已立项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期间,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变更标准项目的名称、标准起草单位等事项的,应当提请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项目终止和暂停】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自批准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确有必要延长期限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于期限届满六十日前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两年内没有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取消该标准的立项。
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情况发生变化,已无必要继续进行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后予以终止。
第三章 起草
第十三条【组织起草】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地方标准年度立项计划,组织标准起草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人员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化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起草要求】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充分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以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标准为标杆,对地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实验、论证;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
(二)充分协调各相关意见;
(三)不得设定部门管理权限;
(四)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广东省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六)标准编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编写的要求。
第十五条【编制说明】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同时编写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背景,包括国内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情况,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等;
(二)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起草过程等;
(三)该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以及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标准的对标情况;
(四)与该标准适用范围相同或者交叉的国家标准和广东省标准中控制要求的对比分析情况;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以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六)对该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包括实施该标准所需要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老旧产品退出市场时间等;
(七)与实施该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该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等;
(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
(九)该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十)是否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
(十一)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十二)实施该标准的风险评估和措施建议;
(十三)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修订项目的编制说明内容还应当包括修订后的标准和原标准的主要差异情况。
第十六条【报审材料】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下列材料,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一)标准送审稿;
(二)编制说明;
(三)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还应当提交标准测试或者验证报告。
第十七条【征求意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以及拟定的过渡期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同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或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组织、有关社会团体等的意见。
第十八条【征求意见处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标准起草单位对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和处理,形成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对不予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站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第四章 技术审查
第十九条【技术审查形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生态环境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修改完善的地方标准送审稿内容进行技术审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未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
第二十条【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组成】实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方式审查的,参加审查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人数的四分之三;实行专家组方式审查的,专家组由不少于十五人的成员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独立性和专业性,一般由标准利益相关方代表、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和标准化专家等组成。承担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的人员不得承担该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技术审查规则】技术审查应当采取会议表决的方式,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持技术审查会议,技术审查意见应当经参会委员或专家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赞成,且反对的成员不超过四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技术审查内容】技术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基本要求;
(二)标准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技术要求是否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广东省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是否妥善处理相关各方的分歧意见;
(四)标准内容是否具备安全性、适用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
(五)标准文本编写是否规范;
(六)编制说明内容是否完整。
标准内容中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还应当对验证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二十三条【技术审查意见及审查后的程序】技术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全体与会委员或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委员或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
通过技术审查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标准起草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完善,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技术审查意见等标准报批材料。
未通过技术审查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标准起草组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调整,并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技术审查,但是技术审查意见为终止地方标准项目的,应当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申请终止项目。
第五章 批准发布与备案
第二十四条【集体审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进行内部集体审议。审议通过的标准报批稿报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审议不通过的,组织标准起草单位按照集体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组织集体审议。
第二十五条【形式审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形式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请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开展形式审查的公函;
(二)标准报批稿;
(三)编制说明;
(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技术审查意见及其意见汇总表;
(六)标准解读材料。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标准报批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标准报批材料的完整性、地方标准文本的规范性、制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经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将报批材料退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后重新报送并说明理由:
(一)报批材料不齐全的;
(二)标准文本编写不规范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征求意见、组织技术审查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制定程序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审批】经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将标准报批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七条【编号发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编号发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布。
第二十八条【标准备案】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四十日内,将标准发布公告、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报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四十日内,将标准发布公告、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报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向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标准公开】批准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解读材料应当在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供社会公众免费查阅、下载、打印。
第六章 实施、评估与复审
第三十条【宣传实施】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工作,制定保障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第三十一条【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收集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和统计分析,并将评估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复审周期和程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为五年。
复审周期届满六个月前,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建议,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复审结论公告后三十日内启动修订程序。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修订程序参照本方法第二章至第五章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的规定执行。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废止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
第三十三条【复审的特别情形】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及时评估和复审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报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启动复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和本办法相关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评估和复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对起草和技术审查有关单位的监督】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标准起草单位、技术委员会或者专家组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职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执行】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5月12日发布贵州省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其中,罗强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能源、大数据方面工作,杨同光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烤烟和卷烟、气象方面工作,郭成林同志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方面工作。贵州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近日,中煤(天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新青,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矿山机械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近日,光大环境正式发布《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交出一份“绿色成绩单”。作为亚洲环保行业领军企业,光大环境以“情系生态环境,筑梦美丽中国”为使命,在固废、泛水、清洁能源领域持续发力,连续6年蝉联“中国环境企业营收前50”榜首,连续14年稳居“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之首,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苏智雄一行到荣程集团考察调研,并就深化氢能产业合作进行座谈。荣程集团董事、副总裁,荣程新能集团董事长张立华出席。座谈会上,苏智雄高度评价荣程集团在氢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他指出,鄂托克旗
近日,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承建的无锡北尖公园净水厂项目顺利通过完工验收,交付运营单位投产使用。无锡北尖公园净水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京杭运河与锡澄运河交叉口,占地72.1亩,设计污水处理规模近期10万吨/天,远期15万吨/天,总服务面积约2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8万人。该工程是无锡市首个全地埋式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中国电建设计承建的国内规模最大“光氢储一体化”海上光伏示范项目,国内首个生态治理型滩涂光伏示范工程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利用滩涂约4387.5亩。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配套建设升压站、储能设施、制氢加氢站,项目年平均
截至2025年3月31日,我国商业运行核电机组共58台(不含台湾地区),装机容量为61007.74MWe(额定装机容量)。2025年1-3月全国共1台核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详见表1。(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表1:2025年1-3月商运核电机组信息一、核电生产情况2025年1-3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22668.5亿千瓦时,运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刘莉,苏艺。20
近日,全国人大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全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等多个
当地时间4月29日23时55分,中国企业在秘鲁投资的首个水电项目——秘鲁圣加旺III水电站投产发电,该项目是中秘两国产能合作第二批早期收获项目之一,被列为秘鲁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投产发电对于提升南部地区电力供应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圣加旺III水电站位于秘鲁东南部普诺省圣
5月12日,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指出,将强化氢能项目有效投资,对于氢能制造业项目设备投资,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面向氢能全产业链,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5月6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污水处理厂、处理站运营项目招标计划公告》,招标人河北霞润水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县域内18个乡镇的污水处理站,预计2025年6月上旬发布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污水处理厂、处理站运营项目招标计划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人:河北霞润水利科技
近日,山西省发布了国内首个针对新能源重卡底盘式换电站的地方标准——《纯电动底盘式换电载货汽车换电站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标准将于今年7月10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出台,首次系统性地解决了底盘式换电站建设与运营缺乏统一规范的难题,为底盘式换电模式走向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明确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1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管理规范》大连市地方标准。本文件规定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人员管理、场站要求、车辆要求、车辆运行管理、车辆维修保养、车辆报废、安全与应急、监督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运
近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无锡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9.8万吨,截至2024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共计67家(含集中收集试点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市利用处置能力共计272.8万吨/年(不含豁免处置能力)。无锡市危险废物利用、
4月27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指南规定了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和绩效评价,适用于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以及省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展零碳园区认定工作。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火电行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铁合金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范(征求意见稿)》3项地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火电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双碳”目标的时代浪潮中,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积极响应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号召,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行动,全力推进“无废港口”建设,在港口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木上,踏出了稳健且精彩的步伐。组织引领,制度护航,筑牢建设根基。集团建立起强有力的“无废港口”建
日前,《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方案》提出,2025年全省10个以上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到2027年全省50个以上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形成5个以上典型案例,降低锂电池、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全文如下:安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园区应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区内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按照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绿色电力占比。有条件的园区应开发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江西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
5月12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车)公告称,公司及下属企业于近期(主要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547.4亿元人民币。主要合同包括城市轨道车辆、设备销售及维保合同,动车组销售合同,动车组高级修合同,风电设备销售合同和储能设备销售合同,机车销售合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电投能源近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电投能源(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股权,并
5月12日,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介会在广东深圳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万劲松指出,绿证既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身份证”,也是企业能源转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书”,既是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通行证”,也是企业增加绿色收益、提升形象和产品竞争力的
2025年4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1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5年4月比2025年3月公共充电桩增加9.2万台,4月同比增长34.1%。截至2025年4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399.2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83.4万台、交流充电桩215.7万台。从2024年5月到2025年4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深圳能源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7.8亿元,同比增长1.78%;归母净利润13.52亿元,同比增长22.3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广东深圳南山区印发《深圳市南山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新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和接入虚拟电厂能力,鼓励存量充换电设施升级改造,示范建设光储超充和车网互动项目,促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
在“双碳”目标与新能源革命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电力系统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变局。当风电、光伏装机占比突破35%,传统电网的调度瓶颈与新能源消纳矛盾日益尖锐,一种名为“虚拟电厂”的新型电力组织模式正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落地。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突破5000万千瓦,
5月12日,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光伏组件、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中标结果公布。标段1光伏组件中标企业有8家,分别是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国成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奋战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政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还提出制定家电拆解补贴分配政策,组建省资源循环集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建设,培育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和废钢铁、废铜铝加工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5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4年10月-2025年5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5年5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河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内蒙
5月9日,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结果公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新境界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114.00元/吨。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1台8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置1台20MW纯凝式汽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