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评价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范围和原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行及其监督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包括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其他设施。
第二条纳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村庄,各镇(街)应根据自身条件明确运维主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维护管理。纳入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鼓励以镇(街)为单位,采用第三方模式统一开展运维管理。在全市排水厂网一体项目实施后,由“厂网一体”运营单位,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
第三条处理规模在500m3/d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执行,处理规模在500m3/d 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拆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需改建、迁移、拆除的,应当报镇(街)人民政府同意,并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镇街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应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运维管理模式及运营单位,建立管理和考核制度,保障维护运行管理经费,组织做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居延伸,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逐步纳入统一建设和管理,推行分散式设施及其配套管网一体化运营,有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第六条各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
第七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监督管理,通过抽测、检查等手段,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切实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效;各级农业农村、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务、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 维护运行
第八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制定运维手册、操作规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运维管理队伍,鼓励优先聘用当地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进行辅助管理,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九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进行日常维护巡查,处理规模500m3/d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参照城镇生活污水厂管理;处理规模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参照《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评价标准》(DBJ/T 15-207-2020)管理,原则上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
第十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自行监测。对于处理规模小于 20m3/d的设施,频次应不低于每半年1次;对于处理规模大于 20m3/d(含 20m3/d)小于500m3/d(不含500m3/d)的设施,频次应不低于每季度1次;必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和总磷(TP);处理规模500m3/d及以上的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监测。
第十一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建立维护运行管理台账制度,如实将巡查、设备检修及养护、运行故障及处理结果、进出水水量及水质监测、物资使用及污泥处理、运输、处置等台账登记在册,留存不少于3年时间,供相关职能部门调取查阅。
第十二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确需停运的,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停运时间、应急措施等。
第十三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因不可抗力导致运行不正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限期完成问题处理。
第十四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每月向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主管部门报告设施维护运行情况,镇街人民政府每年年底前应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落实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
第十五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在运营服务村(社区)适当位置公示维营范围、标准、巡检时间、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六条村(居)委要配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开展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工作;引导、督促新建房屋污水接入,组织村民自觉管理院内管网、化粪池,及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等。
第四章 监督评价
第十七条市生态环境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评价,评价范围可采取随机抽样检查形式,抽样比例不小于全市农村污水处理站点总数的20%,并将抽查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镇街政府。
第十八条镇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巡检工作,发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水质不达标等情形的,应依法对运维单位进行查处,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第十九条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考核评价机制,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开展检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7日,江苏惠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中标公告发布。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启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21443.344705万元。该项目涉及惠山区下辖的惠山高新区、钱桥街道、玉祁街道、前洲街道、堰桥街道和阳山镇共6个
3月6日,广东火炬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濠一、濠二、濠三等9个小区农污提质增效工程及下顷九涌化粪池改造、三涌下游沿河挂管改造、城中村多功能出租屋治理、村集体用地范围商铺治理工程等13个子项目,新建雨污水埋
2月25日,江苏无锡惠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污项目中标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
2月20日,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该项目完善约12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资源化预处理罐约116个;修复提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约41座;配套完善收集管网约129.4km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1
12月14日,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范围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到2027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100%、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100%目标,成功建成49个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和5个“精品村”
日前,中建三局承建的济南市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开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建设内容包括包含三条街道的污水管道安装与路面恢复,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泵站、污水池、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建成后将改善沿线10个村庄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度。
近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一期)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496.94万元,本项目(一期)共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共195座,处理规模共3525t/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4座,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121座);配套污水
10月16日,山东济南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967
10月16日,广东紫金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报价79360000.00元。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增污水管主管网151000米,支管网72001米,入户管网237470米,检查井12381座,道路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7座,新增污
日前,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起草的《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将通过依效付费评价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全市农村
高位统筹推进补齐短板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岳阳市问题指出,岳阳市城区每天有约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城区芭蕉湖、东风湖等都已成为黑臭水体。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再次指出,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问题也比较突出,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湖滨污水处理厂基本无水处理,治污效果差
2月17日,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科技集团)与中铁四局集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投资运营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合肥举行。中铁四局投资运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小明,安徽环境科技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岸峰出席签约仪式。杨岸峰对宋小明一行的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通知文件会议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生态文明体系改革创新目标任务,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生态环境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包含8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29日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指导目录(第八批),本目录共包含用于白酒废水处理的同步脱氮-自养脱氮联合处理技术、上流式多相循环抗钙型厌氧反应器、DMBR双膜内循环生物反应器、上流式多相废水处理氧化塔等四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有关要求,经审核,共3个项目符合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请要求,本次拟支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443万元。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