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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节能国祯中标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2022-07-15 15:25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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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人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价为:

污水处理服务费(含税,元/立方米):1.95元/立方米;

②资产包A合理投资收益率(%):6.10%;

③每年资产包A的运营维护费用(含税,万元/年):320.00万元/年;

④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10.00%;

⑤项目设计费总价(含税,万元):2900.00万元。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已按规定对采购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本次采购活动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TZPPP2021-01

二、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联合体牵头方: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法人代表:王堤

联合体成员: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法人代表:刘勃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法人代表:赵建伟

三、标的名称:

①污水处理服务费(含税,元/立方米):1.95元/立方米;

②资产包A合理投资收益率(%):6.10%;

③每年资产包A的运营维护费用(含税,万元/年):320.00万元/年;

④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10.00%;

⑤项目设计费总价(含税,万元):2900.00万元。

四、中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

2.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224179.32万元,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配套污泥处置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新建工程以及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等存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具体以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3.运营内容

具体项目范围包括,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项目新建工程相关设计文件中全部内容的投资和建设、存量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的转让、新建和存量工程的运营维护、设备的更新重置、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脱水外运以及其它与项目有关的或实施机构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工作等。

(二)项目总投资

224179.32万元

(三)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固定为30年,其中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相关权属转让时点为建设期第2年末,运营期28年,其余新建工程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保持项目合作期30年固定不变,当建设期发生延长时,运营期相应缩短。

(四)项目运作方式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含设计)、运营维护等,并在项目合作期结束时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海陵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五)项目资本金暂定设置为项目总投资的20%并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为44835.86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股权比例和规定时点注入项目资本金即实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资本金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80%。剩余投资约179343.46万元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以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质押进行融资,可通过银行贷款、其它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完成。若融资不足,则社会资本方需及时承担全额融资补足的义务。

(六)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海陵区人民政府为响应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本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全部确定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海陵区财政部门结合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公司通过约定的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

五、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杨志英、闵毅梅、岳建伟、娄静、卞弘毅、于跃进、薛乔生

(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汤荣祥(海陵区政府)、窦小林(海陵区住建局)、于跃进(海陵区住建局)、孔飞(海陵区住建局)、李晓晴(海陵区发改委)、卢忠(海陵区财政局、财务专家)、杨成荣(海陵区司法局)、焦守江(海陵区国资办)、顾源静(海陵区审计局)、王鹏(海陵区生态环境局)、姜彬(自规海陵分局)、胡亚辰(海发集团)、王鹏(法律专家)、葛智亮(法律专家)

六、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经办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23-80198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 306 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89339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893393

七、本结果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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