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晋中市人大发布《晋中市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由晋中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开展考核评价。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漳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河道整治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对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晋中市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规范治理活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漳河流域,是指清漳河干支流、浊漳河北源干支流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平遥县和太谷区的相关行政区域。
第三条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合理利用、损害担责,协同保护、系统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开展考核评价。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漳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河道整治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对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漳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农村、审批服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第六条漳河流域实行河长制,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依法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投资、运营。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等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鼓励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宣传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协同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漳河流域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服从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漳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维持漳河的合理流量和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当纳入水污染防治规划。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漳河流域周边区域的产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进漳河流域生态农业、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实现漳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
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与漳河流域下游同级人民政府协商,建立上、下游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签订协议等方式,协调解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中的重大问题。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漳河流域下游同级人民政府协商建立漳河流域生态保护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第三章生态保护
第十六条
漳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应当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有效涵养和保护地下水。科学利用水库调蓄功能,充分利用矿井水和再生水,实现多源互补,恢复流域生态功能。
漳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等需要,支持水资源与能源可持续发展。
鼓励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体系,优先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和市政杂用,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漳河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建立漳河源头保护区。
源头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漳河源头、浊漳河北源源头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水源涵养林,加强植被建设,促进生态自然恢复。
第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依法划定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禁止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禁止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漳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二)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爆破、钻探、挖筑鱼塘、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四)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五)砍伐护堤护岸林木。
第二十一条漳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倾倒垃圾、渣土等阻碍行洪物体;
(二)种植林木或者高秆植物,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挖筑鱼塘、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禁止围垦湖泊、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考核断面所涉及的有关县(市、区)开展年度考核。考核不能稳定达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水功能区划目标或者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依法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检查、整治、监测、关闭等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入河排污口设置实行审核。对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标志牌,开展规范化建设。排污口设置后,未经批准不得变动。
第二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城镇发展实际,规划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推进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分流改造、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污水配套管网、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治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分散养殖畜禽的,应当采取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和土壤污染。
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退水管理,禁止农田灌溉退水直接排入水体。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第四章生态修复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在漳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库(湖)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缓冲带,在不影响行洪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沿河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修复沿河生态系统。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增加林地、草地、水域和湿地面积,支持生态修复用地。
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漳河流域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统筹协调流域清淤疏浚工作,改善流域水系连通状况,维护河湖水系生态功能。
第三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岸线生态修复计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开展自然岸线和生态护坡改造,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山育林、植树种草、淤地坝、坡改梯等保护措施,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拦沙固土,涵养水源,预防和减少自然水土流失。
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项目立项的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漳河流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制定漳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采石、取土活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
,妨碍河道行洪的;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1日,记者在位于甘肃平凉市的“陇电入鲁”重要调峰和支撑电源项目、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电厂看到,首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正在加紧进行设备调试,拟于近期并网发电。据悉,灵台电厂计划今年6月份两台百万千瓦级机组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年发电量100亿千瓦时。这是山东能源集团坚决扛起使命担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
在“双碳”目标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加快新能源基地建设已然成为能源转型进程中的核心攻坚任务。六大发电集团作为能源行业的先锋力量,近年加大了新能源大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据初步统计,目前六大发电集团牵头的新能源基地,总规模约400GW,北极星整理如下:华能集团华能集团牵头的新能源基地,总规
5月8日,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竣工投产大会举行。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出席;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智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讲话;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4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伊金霍洛旗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围绕“十个领域”,细化实施任务。加快建设绿色装备制造集群,氢能装备制造等项目。主动融入自治区新能源发展战略,围绕“风光氢储一体化”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重点招引和谋划实
4月30日7时10分,华能正宁电厂2台100万千瓦调峰煤电项目2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连续满负荷试运行考核。试运期间各项性能、环保指标达到或优于设计值,至此,项目两台机组实现全容量投入商业运营。华能正宁电厂2台100万千瓦调峰煤电项目,是华能陇东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陇电入鲁”
2024年12月,陕西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案例征集、筛选、评审等环节,评选出了14个典型案例。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咸阳市以林业碳汇“344”模式探索区域碳中和路径》的实践案例经
4月22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详情如下:司法亮剑“固废”顽疾!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工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特别是其中的危险废物,会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土壤,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是环境治理中的一大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构建党委和政府领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科技支撑、社
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深化协作推动黄河流域综合系统治理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1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例3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7件,
5月15日,宁夏同心县印发《同心县2025年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文件提到,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上下游协同发展,重点培育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引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形成具有较强内生动力和协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加快中环低碳、迈格电机、科力远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
尊敬的参展商: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后,全国实施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要求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涉及的方面包括污染严重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地下水污染、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等。随着“水十条”的深入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
日前,国能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
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北方公司临河热电、福建公司福州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1-438)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北方公司临河热电、福建公司福州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深化协作推动黄河流域综合系统治理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截至5月18日,塔里木油田首个百万千瓦级整装光伏项目——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累计发电近6000万千瓦时。近年来,塔里木油田锚定“双碳”目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电气化提升,形成了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清洁能源利用率和电气化率快速上升的“两降两升”良好局面。塔里木油
尊敬的参展商: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后,全国实施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要求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涉及的方面包括污染严重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地下水污染、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等。随着“水十条”的深入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天山深处,白杨河上,绿能涌动。5月15日,“大国工程看新疆”全媒体报道团队来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走进我国西北首座百万千瓦级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国网新源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远远望去,只见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坐落于天山群峰之中,远处的雪山冰川银光闪烁,而近处的松柏茂密挺拔,水库四
日前,2024年昆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2024年昆明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4518.45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177.56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8.23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4.46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849.67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95.52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43.01万吨。其
5月6日,龙源电力宁夏腾格里“沙戈荒”新能源基地中卫二期南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完成全部光伏组件安装,正式进入调试与验收阶段,为项目按期并网发电奠定坚实基础。该基地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双批复”的首个“沙戈荒”能源大基地,也是国家第一条以开发沙漠光伏大基地、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煤炭与煤电、新能源联营发展和优化组合,提升煤炭矿区多能互补水平。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实施方案》《限制高煤耗机组发电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小煤
国家能源集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宁夏腾格里“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百大工程”项目为重点,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落实国家沙戈荒基地规划布局任务,积极打造“五个示范”项目,引领国家“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高质量建设。创新实证,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康巴什区)实施方案发布。根据方案,通过3年创建,达到以下要求:确保康巴什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2023年康巴什区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碳排放增长趋势减缓;到2025年康巴什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单位GDP碳排放下降率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先行先试推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康巴什区)实施方案》,将大力推广光伏、光热、空气能、风能、储能等新清洁能源在各领域的应用,助力康巴什早日实现碳达峰。方案提出,要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推广“光伏#x2B;”多元化模式,
4月28日,全国规模最大、广东省首个垃圾填埋场光伏项目——宝安老虎坑垃圾填埋场光伏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由深圳能源集团所属湾区新能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利用约14.6万平方米垃圾填埋场堆体资源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13MW,年发电量约1400万度。结合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最新政策,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