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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生态环境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求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不断开创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以下为图文实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科技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首先通报几项生态环境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部署,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写《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近日已由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发行。
《学习纲要》全面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原创性贡献,系统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权威辅助读物。
生态环境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学习纲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求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不断开创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刘友宾:
二、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综合考虑申报地方工作基础、实施意愿和推广示范效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23个地方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
这23个地方是:北京市密云区、通州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阜新市、金普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江省丽水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三明市,山东省西海岸新区,河南省信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南沙新区、深圳市福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重庆市两江新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甘肃省兰州市。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试点地方建立各相关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培育具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重点项目,加强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积极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同时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梳理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制定《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
刘友宾:
三、制定《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
生态环境部近日制定并将印发《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指导长江流域各省份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科学有序推进总磷污染控制工作,持续提升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指南》要求各地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总磷污染控制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精准识别行政区域内总磷污染问题,系统分析问题成因,结合各地实际,科学确定总磷污染控制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同时,《指南》将围绕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流域生态保护及内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方面,提供大量可供参考的污染控制路径,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工程、政策、技术等措施,确保完成总磷污染控制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为美丽中国建设助力
邹首民: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的支持,今天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生态环境科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是贯彻落实“三个治污”要求,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服务能力。借此机会,我先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些主要的工作进展。
一是夯实科学基础,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面向生态环境科技前沿,聚焦影响环境质量关键科学问题,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在重污染天气成因定量化和精准预报、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控预警、水气污染物控制、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实现一批关键技术突破,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提供了科技支撑。
二是深化科技帮扶,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聚焦行业企业治污需求和地方管理需要,创建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通过“一市一策”,“一题一训”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三是整合科技资源,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合力。坚持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国家重大需求,创新组织方式,联合不同领域500多家科研单位,近万名科研人员,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协同攻关模式,为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等贡献科技力量。
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构建全民参与治理体系。坚持把全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提升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抓手,坚持面向直接影响人民生活健康的新污染物防治等重点领域,创新科普方式方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利器作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我就简要通报这些,非常愿意回答各位媒体关心的问题。
加强基础研究,促进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答问一)科技日报:生态环境部在科技前沿布局方面有哪些考虑?
邹首民:谢谢你的提问。您所说的科技前沿布局方面我们的理解是所谓的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整个科技创新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开关”。加强生态环境基础应用研究,有助于深化对污染成因机理和演变规律的认识,能够促进提升污染防治攻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一些新问题逐渐凸现,迫切需要在基础应用研究方面进行一批前瞻性布局。我们考虑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围绕建设宜居地球环境,探索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扰动下的岩石圈、生物圈、大气圈地球环境系统科学理论,揭示污染物形成、迁移、转化的能量流动和元素循环过程,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基础理论。
二是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开展新形势下细颗粒物和臭氧复合污染的化学和传输机制,复杂条件下流域水环境、水生态退化成因及修复机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成因与污染过程解析、分配扩散,危险废物代谢转化过程中的微结构调控机理和循环利用机制,近岸海域氮磷营养盐在河口-近海的归趋变化机制及关键生物过程等研究,为切实提高环境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供科学基础。
三是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机理和演变机制;关键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对区域环境变化的响应与适应机制;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及维持演化机理、典型外来物种入侵机制等,预测未来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发展变化趋势,提出区域生态产业布局、生态安全格局设计的技术途径和调控机制。
四是围绕环境健康风险防范,开展新污染物毒性测试、危害机理、计算毒理、暴露预测、环境归趋、追踪溯源、监测检测以及对健康影响等研究;开展以计算毒理学为基础的高通量虚拟筛选技术原理、体外高通量和高内涵靶向测试方法原理研究,支撑环境基准的科学制定。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国家科技部门,形成合力,推动相关研究。谢谢大家。
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有效支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答问二)南方周末记者:刚才提到我们在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的控制研究,今年的上半年臭氧的浓度有所反弹,请问近年来在科技支撑臭氧污染和PM2.5和协同方面开展哪些工作,攻关有哪些成果,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邹首民:谢谢你的提问。O3浓度受VOCs、NOx等前体物排放以及气温、辐射强度、湿度、风速等气象条件的共同影响,特别是晴天的情况下臭氧污染形成的几率非常高。研究表明,O3浓度与VOCs和NOx排放呈现显著的非线性关系,O3污染防治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区域性和长期性等特点,迫切需要科技支撑。为有效科技支撑O3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科学研究,夯实科学治污基础。研究制定了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科技攻关方案,通过38个预研课题的研究,以及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组织开展的综合立体观测实验,逐步探明了O3污染形成的机理,进一步深化了对O3污染成因及其影响因素的认识,提出了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思路和污染减排策略,这些都为O3污染科学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科技先导,完善精准防控体系。在预测预警方面我们逐步形成了天地空一体化的臭氧及其前体物综合立体监测体系,基本实现了短期精准预报和中长期趋势预报。在重点行业前体物减排方面,突出重点防治,针对不同行业的O3主要前体物排放情况,开展精准管控和协同减排。在监督帮扶方面,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融合卫星遥感、自动监控等多源监管数据,通过大数据的协同分析,大幅提升了问题线索识别的精准度,实现了任务清单的在线推送和在线监督帮扶。
三是强化科技帮扶,助力地方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组织实施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派驻52个专家团队深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等区域54个城市一线进行驻点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指导。各城市工作组强化O3污染来源和成因分析,帮助地方精准识别在O3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市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建立会商机制,在区域O3污染发生前组织开展O3污染形势分析和污染过程专家会商,剖析污染成因并明确污染防治对策,加大区域联防联控的力度;及时总结回顾,定期组织召开研讨会、培训会和交流会,凝练各城市污染防治的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助力驻点工作组不断提升科技帮扶能力;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城市间“互助式”技术帮扶、省级专家团队和各市专家团队点面结合等方式,提升驻点跟踪研究成效。“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是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边反馈、边完善,帮助地方提升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臭氧污染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臭氧污染的成因及转化机理;加强科技帮扶行动,督促地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科研成果尽快落地,支撑地方臭氧污染的精准治理。谢谢!
科技帮扶为地方系统治污提供科技支撑
(答问三)新黄河客户端:我们关注到开展科技帮扶是生态环境部支持地方和企业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举措之一,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最新进展?
邹首民:谢谢你的提问。科技帮扶是生态环境部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和促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科技帮扶工作,建立了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在重点区域流域组织开展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等,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完善,与科技部联合印发《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旨在组织动员全国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线,通过“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一事一议”科技咨询服务、“一题一训”技术培训等多种模式,为地方和企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引领。自行动计划印发一年来,科技帮扶工作进展成效显著。
在“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方面。围绕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52个团队深入54个城市一线开展科技帮扶行动,综合运用立体观测、智慧管控等科技手段,帮助地方精准识别在大气污染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目前共报送预警预报、成因分析、技术指南等专报1800多份,为地方提供咨询建议120多份;围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启动驻点跟踪(二期)研究工作,向长江沿线53个城市派驻专家团队,从水生态评估与修复、重点水域水质改善、面源污染防治、智慧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
在“一事一议”科技咨询方面。针对河南省及云南西双版纳、山东潍坊、江苏太仓等科技需求,为相关地方和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200余次,帮助推动解决在绿色发展中遇到的难点。
在“一题一训”科技培训与成果推介方面。围绕O3污染防控、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等举办30余期专题技术培训和专家会商,累积培训人数超过40万人次。
这个行动计划印发以来各地也积极响应,包括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也组织了相关省一级的科技帮扶队伍,深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线,帮助地方系统解决面临的污染防治问题。
谢谢。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科研成果支撑长江减磷
(答问四)澎湃新闻:国家长江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在长江环保水质改善特别是减磷方面是否有具体的案例,谢谢。
邹首民:谢谢你的提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和要求,更好推动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和管理支撑的深度融合,2018年生态环境部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重点以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目标,以集成应用为导向,以水专项等研究成果为基础,着力开展以磷为核心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流域58个驻点城市“一市一策”和流域生态环境智慧决策平台等研究,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支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一是系统诊断了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及成因。识别出总磷为流域断面首要超标(超过III类水)因子比例达57.3%;污染源中农业源占比最高,达60%左右,但工业源入河系数较高、对水体影响更加直接;四川盆地、洞庭湖流域、鄱阳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是总磷污染突出区域。
二是绘制了长江磷污染流域分布一张图。形成了长江流域不同水文条件下,主要控制单元磷污染空间分布数据库,核算了驻点城市及主要控制单元磷污染物动态纳污能力。
三是形成了长江磷污染分区管控策略和方案。针对长江上、中、下游,分别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污水除磷、实施源分离等策略;针对岷沱江、乌江、洞庭湖、武汉城市群等“三磷”重点管控片区,实施源头治理和差异化治理等策略;形成了长江流域磷污染“来源解析-过程模拟-总量分配-污染治理-模式推广”的管控方案。
四是研发集成了长江磷污染治理系列技术。构建技术评估方法,进行技术筛选、研发和集成,形成了针对黄磷、磷矿、磷石膏、磷肥和含磷农药污染控制的28项技术。
两个例子:一个是贵阳洋水河流域,贵阳驻点帮扶工作组对这个流域10余家涉磷企业进行减磷精准帮扶,经过近两年多的治理,2019年出境断面总磷浓度由2018年的0.35mg/L降低并稳定在0.2mg/L以下,这就是三类标准,解决了60年以来总磷超标“老大难”问题。
还有一个例子是大家都去过的嘉兴南湖,我们嘉兴的驻点工作组对南湖进行科技帮扶后,总磷浓度由0.16mg/L降至0.1mg/L以下,基本稳定达到四类以下,最低达0.05mg/L,2020年年底开始从五类提升到三类,并稳定至今。
大家有机会可以去南湖看看,目前水质非常的清澈。我就说这些,谢谢。
争取资金支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
(答问五)封面新闻:近年来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生态环境的投入,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支撑工作,在引导资金方面开展了哪些相关工作?
邹首民:资金投入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性保障。生态环境部坚持“两手抓”,一方面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公益性支持,一方面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的市场化支持。
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面,我部积极推进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储备,目前已建成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截至7月底,项目储备库共储备项目10000多个,总投资需求6500多亿元。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是落实中央财政“让项目等资金,不能让资金等项目”要求的重要举措。我部配合财政部管理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这四项资金共安排了621亿元,较2021年增加49亿元,增长了8.6%。在疫情的影响下,中央财政对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持续增加,实属不易,体现了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在引导金融资金支持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为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投入,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建立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八大领域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精准的资金支持。我们通过征集地方需求,加强入库指导,筛选出具有良好环境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定期推送给这10家金融机构。今年7月份,我们第一批共推送了139个项目,以后每两个月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
这两个项目储备库,一个是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一个是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相互补充,互不重叠,错位发展,共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下一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第二是主动为金融机构提供好的项目。同时,把项目管理好,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效。
环保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贡献显著
(答问六)中国日报社:环保产业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支撑,问一下近年来环保产业的发展状况如何。环保技术支撑环保产业发展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邹首民:谢谢您的提问。
环保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的保障。
一是环保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步提升。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计,2021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2.18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11.8%。
二是新技术新成果不断转化应用,有力支撑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火电厂超低排放、大型垃圾焚烧、燃煤烟气治理技术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超低排放火电厂群。工业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深度治理技术、制浆造纸清洁生产与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自动化、成套化、智能化、立体化进步显著,我们现在使用的很多环境监测的仪器设备基本上都能国产。
“十三五”以来,得益于技术的进步,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了9.5亿千瓦,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产能达到6.2亿吨,完成了2800余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新建城市垃圾焚烧场240座,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约64万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成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重要场所之一。
三是环保产业体系和布局更加优化。我国形成了全链条的环保产业体系,涵盖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投资运营、综合咨询等环节。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我国环保产业体系正在向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等领域快速拓展。在产业布局上,东部地区的环保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化,中部地区迅速崛起,西部地区快速追赶,每个省都有环保产业的布局。
四是环保产业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包括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绩效服务、环保管家、环境金融服务已呈快速发展态势,PPP模式逐步规范,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正加速向环保领域渗透融合,提升了精准治理效果。
可以说,环保产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贡献显著,谢谢。
中方为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和“框架”谈判发挥领导力和协调作用
(答问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请问COP15第二阶段会议目前筹备进展如何?对于会议成果有何预期?中方将如何发挥主席国作用?
刘友宾:COP15第一阶段会议已于2021年10月在云南昆明以线上线下方式成功举行,期间召开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历史上首次领导人峰会,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宣布中国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等东道国举措,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为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进程注入强大政治推动力。在这里,要特别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在去年会议期间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报道,为第一阶段会议的成功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于12月7日至19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办,会议最重要的标志性预期成果就是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了推动“框架”的谈判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方作为主席国一直不遗余力地发挥领导力和协调作用。自COP15第一阶段会议以来,中方已经组织召开了34次主席团会议,为相关会议筹备和谈判进程提供组织安排和指导意见。今年7月,黄润秋部长作为COP15主席,应邀出席202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部长级圆桌会,期间就推动COP15第二阶段会议成功召开、达成“框架”与各方广泛进行沟通协调。
从《昆明宣言》中反映出的共识来看,“到2030年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到2050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是大家共同的期盼,也需要各方充分参与。在未来的几个月,中方作为主席国,将在现有阶段性共识和政治推动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领导力、协调力、推动力,就重点议题和重要日程与各方进行协调,坚持公平、透明、缔约方驱动的原则,确保最广泛的参与,同时要充分借鉴和吸取“爱知目标”执行中的经验和教训,完善和强化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话题,关注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有关情况,积极参与二阶段会议新闻报道,为会议的成功举办贡献力量。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为地方和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答问八)每日经济新闻:今年4月国家出台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包括哪些环保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邹首民:谢谢您的提问,感谢你对国家生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关注。
为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构建新时代服务型生态科技创新体系,我部建立了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这是落实“三个治污”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行动。这里有一个简单的背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地方在治污的过程中提出“有想法、没办法”,2019年我们就依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建立了这个平台。为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权威性,今年4月份我们成立了平台理事会,主要是为了汇集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和服务好平台,为地方和企业提供服务。
这个平台上线以来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效果不断提升。
一是力争网尽天下环保好技术。目前,平台已汇聚各类优秀科技成果4800多项,主要来自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项、国家部委或省级发布的技术目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通过评审的企业自荐技术,涵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10余个领域,技术条目浏览总量超过220万次。
二是主动回应各方环保需求。面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疫情防控等热点问题,平台开设“无废城市”“VOCs污染防治”“应对疫情”等10余个专栏专区,为地方和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快速响应各方面的迫切需求,针对园区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恶臭气体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技术难点,组织技术团队“点对点”帮助解决。
三是坚持汇聚环保专家做服务。目前,平台注册用户超16000人,总访问量突破153万人次。围绕长江“三磷”综合整治和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和环保热点问题,组织开展35场线上专家直播讲座,累计60余万人观看并参与了互动,在一线环保工作中的反响比较积极。
同时,我们也积极开展线下活动,先后在成都、长沙、南京、广州、天津等地举办系列成果推介活动,累计推介生态环境治理技术近600项,为1500余家企业提供了科技咨询服务;针对天然橡胶行业恶臭气体、黄河流域污水处理氟化物超标、臭氧超标等“点对点”的具体问题需求为地方和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200余次。
总的来说,目前这个平台运行良好,希望各位媒体多关心、多支持、多宣传,使这个平台真正能够为地方和企业提供科技服务,谢谢。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支撑
(答问九)南方都市报: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在治理新污染物方面采取那些科技手段,下一步科技支撑方面有什么重点考虑?
邹首民:谢谢你的提问,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要行动举措,其中,也强调要加大新污染治理的科技支撑力度。
目前,我国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术研发与评价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研究建立了“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形成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等系列标准/技术规范,有效支撑了新污染治理工作。但总体来说,科技支撑的基础相对薄弱,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加强与国家科技部门的协调联动,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强化科技支撑。
一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积极推动在国家科技计划中部署相关研究项目,加强新污染物毒性测试、危害机理、计算毒理、暴露预测、环境归趋、追踪溯源、监测检测等基础研究;大力研发新污染物绿色替代品、替代技术、减排技术和治理修复技术,加快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推广,提升新污染认知和治理修复能力。
二是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在新污染领域推动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强化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体系,打造新污染物领域的国家科技战略力量,切实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水平。
充分发挥科技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作用
(答问十)凤凰卫视记者: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进,生态环境的科技要求越来越高,需要科技破解难题,生态环境部如何利用科技这一利器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谢谢。
邹首民:谢谢你的提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充分发挥科技利器作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大家看到,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都有一份科技贡献的力量。
一是以科技项目为龙头,夯实科学治污基础。在国家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突破了重污染天气成因定量化精细化解析和精准预测预报、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控预警、水气污染控制、重金属污染地块安全处置等一批关键技术。这些技术的突破为科学治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促进科技创新和污染防治深度融合。组织实施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通过“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一题一训”技术培训、“一事一议”科技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应用,为地方和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目前,在重点区域流域派驻105个专家团队,深入107个城市,为地方和行业企业把脉问诊开药方。同时,刚才我们说了创建了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利用这个平台为地方提供科技服务。
三是以创新组织方式为途径,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合力。为服务好国家重大决策和重大行动,我们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创新组织方式,联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500多家优势单位,汇聚各领域近万名科研人员,组建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了大兵团联合作战的协同攻关模式,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统筹长江黄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等方面贡献科技力量。
总的来说,我们希望每个科学家牢记国之大者,真正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地方和企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对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的支持,也希望大家多关心、多关注我们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帮扶等工作,宣传科学家爱国精神,真正发挥科学家的集中智慧和力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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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征求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深化部门衔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江苏省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宁波市生态
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部科技创新平台名称调整的通知。将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原“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名单显示,目前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56个,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42个。详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为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频发态势,生态环境部自2018年起陆续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并于2024年部署开展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通过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实现固体废物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排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部组织编制了《赤泥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部组织编制了《磷石膏利用和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11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开放源扬尘(土壤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混合扬尘)采样的技术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开放源扬尘的采样。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反馈问题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岳阳市
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11月19日印发《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环境质量改善。包括水、大气、土壤、固废、海洋、辐射、移动源、噪声、新污染物等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修复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污降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于近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各督察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奋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目标到2035年,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现,率先建成美丽浙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崇明区人民政府10月10日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10月29日,上海崇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沪崇府发〔2024〕41号),同时发布《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请看文末),共42个项目,投资估算共计60.52亿元。其中指出,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10月15日发布《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生态安全更加稳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绿色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10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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