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印发《营口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通过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等多项措施,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发展。详情如下:
营口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精神,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肩负起维护生态安全的历史重任,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坚持节能优先,夯实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基础,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碳排放量、用水量持续下降,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断下降,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效指标达到先进水平;能源消费强度持续降低,较2020年下降15.5%;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12%;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有效协同管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比率、PM2.5浓度下降比率和优良天数达到省考核要求;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0万亩以上,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壮大新动能。鼓励引导冶金、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先行的发展理念,围绕循环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遴选推广一批绿色技术装备,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培育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深度挖掘我市有潜力的企业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二)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制度。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目标,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建立持续清洁生产运行机制,推动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对存在“双超”“双有”问题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到2025年,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分类分批次采取依法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异地转移。开展“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后处理,对政府依法关闭的企业,加强责令注销、变更登记等监管。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坚持全覆盖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依法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不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种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续展率,不断优化农产品总体结构。规范引导道地中药材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规范化养殖,实现中药资源绿色可持续发展。强化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绿色食品企业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对接。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发挥稻渔共生耦合作用,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模式,新增稻渔综合种养5万亩,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充分利用浅海滩涂资源发展重点优势特色种类生态养殖,以养殖四角蛤蜊、菲律宾蜊仔、大竹蛏和蛤类为主,发挥贝类养殖的碳汇功能。加强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农业资源优势推进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聚焦强链、延链、补链,推进上中下、工农服、产供销“三位一体”互嵌式发展,打造生产标准化和规模化、加工精深化和智能化、服务多样化和网络化、产业集聚化和数字化、产品特色化和品牌化等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构建以种养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商贸流通服务为保障的全产业链条,着力发展粮油产业链、壮大畜禽产业链、优化饲料产业链、延伸果蔬产业链、做精水产产业链,全面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六)实现重点服务行业绿色升级。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组织开展油漆、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通过数字健康工程促进医疗行业绿色发展,探索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全场景、全过程系统运用,推进“健康辽宁影像云”建设,实现我市三级医院医疗影像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互认。全面开展智能预约就诊、智能导医、电子支付结算等数字健康服务,促进数字卫生、智慧医疗建设,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转型向高质量发展赋能,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行绿色办公方式,减少公共机构、大中型企业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等耗材使用并实施无纸化替代方案。积极推动酒店、餐饮等行业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七)补齐绿色环保产业短板。以新能源技术和环保装备为重点,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链,补齐短板,鼓励绿色环保项目采用气候投融资、EOD和PPP等模式,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广非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有机废气治理以及清洁取暖等技术与装备,鼓励研发推广污水处理回用、土壤治理修复、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与新型装备。引导大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开展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和环保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园区聘请“环保管家”“能源管家”,推广节能环保服务。到2025年,环保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大幅增长,环保服务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八)提升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推动能源梯级利用,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利用鞍钢、日钢(五矿)等余热资源为附近工业园区、居民区提供供热服务,替代燃煤锅炉项目,实现余能循环再利用。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提高供应链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和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推动制造业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供应链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加快发展绿色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港口岸电建设与应用。因地因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重要港区、重点园区、大型工矿企业货运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拆解能力建设,建立废旧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回收处理体系。鼓励废旧家电拆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到2025年,实现市域内废旧家电拆解能力与产生量基本匹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十二)积极融入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以绿色“一带一路”创建为核心,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国际合作。充分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扶持资金和政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管理制度、节能环保产业技术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积极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鼓励引导企业及居民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促进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的观念。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管理,对存在虚假标注效能标识、环境标识、有害物标识等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按规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十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持续开展海滩垃圾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过度包装治理,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提升学校资源配置与使用能效,打造绿色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加强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逐步减少高耗能公共机构所占比例。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核电等新能源,着力扩大天然气利用,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探索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积极谋划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促进氢能商业化推广,建设氢能产业研发与创新基地。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推动应用试验示范。力争到2025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0%,力争到2035年,全市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十六)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水质年度交叉监测,巩固提升治理成效。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推进处置技术升级和规模化发展。充分利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定期核查监管机制,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和溯源管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市医疗废物属地处置全覆盖,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
(十七)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贯彻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及开发利用条件与标准,加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审查力度,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和供地关口。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国网营口供电公司〕
(十八)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优化空间布局,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绿色生态转型发展,实施复垦绿化、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持续推进我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和闭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建立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机制。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开展美丽宜居村创建行动,2022年力争创建100个美丽宜居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九)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大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稳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组织实施营口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积极储备“十四五”小流域治理项目,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基础应用研究,引导和支持高校向绿色人才培养定位转变,加快绿色科研成果转化。深入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着力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等技术瓶颈,培育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争取绿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绿色技术产学研联盟,参与国家和省级绿色技术研发项目,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到202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十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资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促进绿色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推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畅通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发展局、营口银保监分局〕
七、完善政策保障
(二十二)强化法律法规支撑。落实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执法专项行动、强化监督、交叉执法等措施,实施立体化执法监督。组现开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法规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系列宣传,加大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力度,强化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严格执行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费形成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与惩罚性电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全面落实采用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符合条件的环境污染第三方防治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煤改电”“煤改气”、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取暖改造。用好财政资金,大力支持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重点支持的节能低碳产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PPP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银行机构精准对接,督促金融机构深入了解企业金融需求和生产经营状况,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和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绿色低碳企业和环保改造项目开展更为灵活的信贷业务,探索开展碳排放权质押融资。
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严格落实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督导银行机构加大绿色金融领域贷款投放力度。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持续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产品、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自贸区“首次贷款中心”、“绿色贷款中心”、“科创贷款中心”建设,为符合绿色产业指导名录企业发放绿色贷款提供对接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营口银保监分局〕
(二十六)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国家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大力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绿色产品认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依法依规推进数据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二十七)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排污权二级市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做好重点控排企业排放数据核算与核查,开展发电行业企业分配额分配与清缴履约、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等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统一部署的用能权交易,将优先用能要素向高质量发展项目倾斜。开展区域水权交易机制调查研究,探索区域水权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工作落实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模式并加以推广。〔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十九)营造良好氛围。围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加强绿色食品宣传,加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严格贯彻执行VOCs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推广环保型家具家居产品。引导市直媒体发挥全媒体优势,讲好营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大力宣传我市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等行为进行曝光,为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拟推荐目录(第二批)的公示,共有55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详情如下: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拟推荐目录(第二批)的公示为加快推动湖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绿色
12月3日,贵州省工信厅对向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六盘水市能矿装备制造产业政策支持的建议》作出答复,其中提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高质量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围绕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推动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动数字产
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政府9月26日发布《恩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坚决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抓住碳排放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详情如下:恩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江
8月21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制定了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8项重点工作任务,详情如下: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台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台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完成江门市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2%左右,鼓励部分具备条件的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10日,临湘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湘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一定进展,“化工围江”难题持续化解,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苏州市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并于7月5日发布,详情如下:苏州市工业领域及重
7月4日,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承德)实施方案》(承市政字〔2024〕31号),目标到2030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进一步巩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初步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共53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公示为加快推动湖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力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5月13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辽源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明显优化,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26.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2.1%左右;生态本底优势更加稳固,森林覆盖率达到45.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其中共包含5星省级绿色工厂74家,4星省级绿色工厂118家,3星省级绿色工厂32家。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7日,江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征求《苏州市吴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推广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模式。持续建设智能
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博览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已经在安徽合肥成功举办三届,累计展商超过1500家,专业观众超过60000人,系列活动超80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13日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49号),其中提出提出六个方面23条举措。一是持续增强湖北碳金融资源集聚力。包括培育一批碳金融专营机构,引进一批碳金融总部机构,发展一批碳金融中介机构,建设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打造碳金融集聚发展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争取辖内能源总部企业新项目落户、新业务布局,支持企业探索发展新型储能领域。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12月13日在京召开,研究部署2025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会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详情如下: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梳理总结2024年以来发展改革工作的新进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11月15日发布《启东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启政发〔2024〕97号),提出深入落实节能降碳理念,将碳达峰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达峰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能源绿色转型行动、交通运输低碳行动、城乡建设达峰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绿色低碳全民
12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方案》。其中提出,到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或数据集基本建成,完成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及标识应用,碳标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12月17日发布《深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在充分考虑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的前提下,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市有关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号DB34/4966-2024,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24年三季度信息发布会上,钢协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姜维在会上介绍到,截至10月8日,共有159家钢铁企业(包括一家球团企业)完成或部分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其中,114家企业全过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涉及粗钢产能约5.17亿吨,吨钢超低排放改造投资约4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总体要求,并对评估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及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要求、评
近日,酒钢宏兴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宏兴股份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建设工期10个月,由山东泰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EPC总承建设,计划于2025年6月建设完成。项目建成后,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