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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环卫专项规划(2016-2030)执行情况:滁州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运量18.53万吨

2022-10-21 14:51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生活垃圾收运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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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环卫专项规划(2016-2030)》(下称“《规划》”)于2018年12月6日取得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规划近期期限已过,现将我市中心城区环卫规划近期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0年。

规划范围为滁州市中心城区及乌衣(南谯新区)城区。滁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71平方公里,其中省特别政策区中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用地为36平方公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用地为15平方公里;乌衣(南谯新区)城区面积36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及修编重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运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其他固废处理、城市保洁、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及作息场所、环卫管理。

修编重点包括: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逐步构建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其他固体废弃物管理水平;推动环卫设施项目落地。

二、环卫发展现状

(一)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

2020年,滁州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运量18.53万吨,处理方式为焚烧处理。

(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及运行

目前,滁州市中心城区共有14座混合转运站,处理能力485吨/日;有6座分类转运站正在建设,建成后处理能力为600吨/日。

(三)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1.填埋场。2015年5月,滁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厂焚烧处理,垃圾填埋场仅用于应急处置。2017年,将填埋场西北侧尚未使用的区域交由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改造为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场。2020年9月,填埋场完成综合整治。

2.焚烧厂。现有焚烧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设计日处理能力1300吨。其中,一期项目2015年5月12日投产,总投资2.59亿元,设计年发电量8100万度;二期项目2019年11月11日投产,总投资2.85亿元,设计年发电量7100万度。

3.厨余(含餐厨和家庭厨余)处理设施。滁州市中心城区配备1台小型厨余处理设备,用于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内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5吨。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中。

(四)垃圾分类进展

我市自2018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总结经验、复制推广”三步走的总体方针,先后进行了两种模式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目前,正在4个示范街道按照“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52个小区,4.92万户居民。

(五)垃圾渗滤液处理

我市共有两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总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由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运营,处理填埋场和焚烧厂产生的垃圾渗滤液。

(六)炉渣及飞灰处置利用

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炉渣,由专业公司运输至炉渣处理厂综合处理利用;产生的飞灰按照规范程序,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至飞灰填埋场安全填埋。

(七)环卫管理体制机制

我市自2019年3月起实行城区环卫一体化运营,采用PPP模式,作业范围涵盖滁州市琅琊区(不含琅琊新区和琅琊经济开发区)、南谯区(不含南谯新区)、经济开发区。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作业范围内的公厕和中转站新建改造、环卫服务车辆设施投入、垃圾分类片区试点设施建设、智慧环卫平台的搭建以及综合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运维等。

三、规划执行情况

(一)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表 1 滁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主要指标

1.png

(二)环卫设施设备规划完成情况

表 2滁州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设备规划完成情况汇总表

2.png

四、主要规划指标偏差分析

《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外,其余近期指标全部完成。相关指标及设施设备偏差分析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规划》近期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50%,目前为20%,偏差-30%。造成《规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及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最新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区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目前,我市正在4个示范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52个小区,4.92万户居民。因生活垃圾推进覆盖面较小,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不足50%。

(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规划》近期要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50%,目前为0。造成《规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范我市无需建设粪便处理设施,故而未开展粪便集中处理工作。

(三)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规划》近期要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目前为0。造成《规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我市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在建设,未能在2020年投产。

(四)生活垃圾转运站数量。《规划》近期要求新建转运站8座,目前只有5座转运站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造成《规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如下:

1、规划调整。8座转运站建设纳入《滁州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因滁州市明湖规划调整,2019年4月最终只有7座转运站通过规划专委会;2019年12月因环评和规划公示银杏路转运站未能通过,最终只确定了6座转运站。

2、4座垃圾转运站办理了规划许可和土地预审。2020年5月28日取得了敬梓路转运站、芙蓉路转运站(南谯区)以及高铁站转运站、湖州路转运站(经开区)4座转运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琅琊区淮河路转运站和大官塘转运站,被告知转运站用地未征收,暂时搁置。

3、2座垃圾转运站进入土地出让金缴纳阶段。目前具备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的只有2座中转站,但因市财政局和税务局职能调整,至今无法缴纳土地出让金。

(五)基层环卫机构和停车场数量。《规划》近期要求建成基层环卫机构和停车场6个,目前为0。造成《规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原规划用地调整,经多方努力办理了一处环卫基地,已经完成规划方案设计,但是2020年市政府取消了环卫基地项目。

(六)环卫休息场所数量。《规划》近期要求环卫休息场所140个,现有环卫休息场所31个,同时,我局今年计划将5座公厕的管理用房改造成“环卫驿站”,同时将在17座公厕附近配建“环卫驿站”,并逐步增加“环卫驿站”数量。造成《规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选址困难,缺少合适的建设用地。

五、下一步建议

《规划》是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结合“十四五”规划和环卫发展实际情况,对标远期规划目标,统筹安排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认真落实,切实保障规划落实到位。主要计划如下:

(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指示精神,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到2022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切实落实环卫转运设施建设。对接规划、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规划、土地划拨等前期手续,加速推进环卫转运设施建设,同时,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进度,逐步建设分类转运站。

(三)加速提高其他固废收处能力。按照《规划》要求,推进滁州市固体废弃物(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扩大我市固废综合处理能力。

(四)逐步增加环卫休息场所数量。多方筹措环卫建设资金,对标《规划》要求的环卫休息场所数量和标准,采用单独建设、环卫设施合建、租赁和购买商品房等多种形式,逐步增加环卫休息场所数量,为一线环卫工人在繁重的劳动间隙提供歇脚的地方,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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